刘学成(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研究员)
冷战结束以来,中外媒体频繁出现“International Community”(习惯译为“国际社会”)这种概念。究竟谁最先提出、哪个文件首先采用这种概念,现在无法去考证。然而,梳理媒体各种场合的表述,这种说法频繁用于西方国家对其他国家的干预和军事介入。它们借助“International Community”的名义,对某个国家进行经济制裁、司法惩处和军事讨伐,直至推翻它们不喜欢的政府,甚至把对手斩尽杀绝,以防后患。
近年来,中国媒体也开始使用这种说法,我们使用这个概念时究竟具体指什么,我们对“国际社会”这个概念的理解同西方的说法是否一致,就体现国际话语权而言是否要有所区分,本文试图做些粗浅探讨。
从中英文进行对照,如果按照西方的理解,“International Community”其实应该翻译为“国际共同体”。
西方的“国际共同体”是从政治学的概念来定义的,强调自由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是人类追求的理想世界,它们所主张的价值观就是代表了世界的主流价值观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而它们在国际事务中的政策主张就是代表了正义,它们所采取的外交行为就是替天行道,它们所制定的法律、规则就是国际社会的行为准则。它们所组建的各种政治、经济和军事实体代表了“国际共同体”,而这个“国际共同体”也就代表了广义的“国际社会”。
就中文的词义来说,“社会”和“共同体”不是同一个概念。由此反映出中国媒体和西方媒体在使用这个概念时的明显差别。中国对“International Community”是从社会学的概念来理解的,习惯翻译为“国际社会”,强调世界的多元性,多极共存的政治、相互依赖的经济和多样性的文明,中国承认反映这一现实世界的联合国具有代表“国际社会”的合法性,而一些地区组织或集团只能代表各自集团的利益,不能以“国际社会”自居。
从以上概念来诠释,在当今世界,中国所称的“国际社会”主要是指最具国际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拥有192个主权国家参与的联合国、以及联合国宪章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因此,中国在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过程中,始终强调联合国的授权,以及符合联合国的宪章和相关决议。
西方政府和媒体所主张的“国际共同体”是具有共同利益和价值观的国家组成的团体,最典型的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和欧洲联盟,具有明确的排他性。
在西方国家历来“居高临下看世界”的惯性思维驱动下,一些西方政客和媒体在谈及国际事务时经常以“国际社会”的名义说三道四,它们其实只代表它们所属的集团私利。在它们心目中,它们的“国际共同体”就是我们所理解的“国际社会”的当然代表。
当前西方媒体仍然掌握着国际舆论导向的话语权,从“有限主权论”到“人道主义干预”,从“保护责任”到“国际社会”,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其宗旨是为干涉别国内政制造舆论借口,披上合法外衣。这种以“国际社会”名义欺世盗名、误导世界舆论的现象还会继续相当长时间。
对此,我们应当有所辨别,在话语权上别让西方忽悠了。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