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洛杉矶时报》7月10日报道,自2006年到2010年,美国加州两所监狱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对至少148名“可能再次犯罪”的女囚强制实施绝育手术。涉事医生辩称为这些“次品”囚犯做手术的钱比起她们养一个孩子便宜多了。
加州联邦监狱医疗保健服务部发言人乔伊斯·海霍说,这些手术在医学上没有必要进行,明显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美国国会议员批评了加州的做法,加州官方对此回应称,保证自2010年后“绝没有发生过”。
此事是由加州的一个调查中心披露的。美国《基督邮报》发表评论称,2006年到2010年期间,“与加州惩教局签有合同的医生们对至少148名女囚犯实施了绝育手术”。而这些手术都没有按照加州法律所要求的,经过加州首府高层医疗官员们的同意。
加州法律中这些限制的原因显而易见:防止可能的胁迫和操控。据那份报告称,这些事件发生在加州女子监狱(California Institution for Women)和州立峡谷女子监狱(Valley State Prison for Women)。
加州女子监狱
据前囚犯倡导者们说,监狱医务人员针对那些他们认为最有可能重新犯罪的人。
那些囚犯被迫进行输卵管结扎。一名前囚犯告诉调查报道中心,“他一旦发现我有5个孩子,就建议我去做绝育……他让我觉得,如果我不那样做就是个坏妈妈。”
《基督教邮报》在报道中指责道,虽然一些医务人员辩解说那些绝育有利于囚犯,但这种说法被证明是虚假的,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寻求过所需的州批准。如果那种行为是如此高贵,为什么要隐藏呢?
实施过多次那种绝育手术的詹姆斯·海因里希(James Heinrich)博士提供了一个更合理的解释:他告诉调查报道中心,那些手术所花费的钱是很少的,比起你要为那些不必要孩子所支付的福利费用。
基督教邮报评论148名女囚徒被迫绝育的事实时,对比历史,提起20世纪早期,成百上千名所谓的“次品”美国人遭到强制绝育,据说这是为了“改善”人类种族。这是历史上最黑暗的篇章之一,最高法院认可了巴克诉贝尔案(Buck v. Bell)中对弱智女孩巴克实施绝育手术的做法,称“三代低能已经足够了。”有些人会在法庭上说三代低能已经足够了;但我永远不会那样说。
伦理与权利结果在意料之中,那些被视为“低能儿”的人其实并不是低能儿。他们只是所在群体中最弱势的人。值得庆幸的是,我们已经汲取教训,像那样的事情不可能再次发生。是这样吗?错了!
美国国会的法规制定者10日对此事件的处理表示质疑。在加州医学委员会致国会的一封信中,称“此事件中的医生是没有道德标准的”。加州一州议员表示,之前加州已经调查过此事,并且保证自2010年后绝对没有再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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