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7月21日报道 美国《彭博商业周刊》网站7月14日发表了题为《美国像第三世界那么腐败吗?》的文章,是美国全球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查尔斯·肯尼。文章称,近日,新奥尔良市前市长雷·纳金成为最近一位因滥用权力入狱的美国政客,在他之前是前底特律市长夸姆·基尔帕特里克和曾经的伊利诺伊州众议员杰西·小杰克逊。尽管有这些高调的案子,多数美国人都认为政治腐败在发展中国家远比美国严重。真相更为复杂:行贿受贿在美国当然比在尼日利亚或玻利维亚这样的国家少见得多。但是,当公民被问及腐败在自己的国家是否盛行时,他们考虑的远远不仅是贿赂。他们更关注政府和政治系统是公正还是不利于他们。基于这些,有充分理由认为,美国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别根本就不太大。
文章称,纳金不是因为受贿被定罪的。他的几大罪名与给家族的企业招揽业务有关。这强调了一个关键事实:腐败有多种不同的方式。当你在世界各地就本国腐败问题对人们开展调查,多数人给“腐败”的定义都不仅是行贿受贿。问同样的人“你有没有行过贿”,然后再问“腐败在这个国家是问题么?”两个答案之间的关系并不强。问同样的公司:“你们要花多少钱去行贿”和“腐败是影响生意的主要障碍吗?”很多说贿赂在本行业属于普遍现象的人并不把腐败视作一个问题,而很多不行贿的人却深信是腐败阻碍了他们。
文章还称,穷国居民比富国居民更容易说警察和司法部门腐败。认为警方腐败的人在英国不到三分之一,在美国约为五分之二,而巴基斯坦和加纳的这一比例分别为82%和92%。但是,在国民收入与对商业腐败程度的看法之间基本没有关系。说政党和媒体腐败或极度腐败的富国居民比例稍稍高于穷国居民。在美国,76%的公众认为政党腐败,与罗马尼亚、加纳、巴基斯坦或刚果民主共和国比例相同。
人们如何回答有关政党或立法机关腐败的问题与他们如何回答下面这个问题关系更为密切:“这个国家的政府在多大程度上由几个按自身最大利益行事的实体控制?”在多数人眼里,腐败不是狭窄地定义为官员要好处费才免除繁文缛节快点给你办事,而是精英阶层拿政府的权力服务于自身利益。
文章称,政府被操纵而向富人利益倾斜的一个明显表现是收入不均。毕竟,如果政府就是为照顾幸运的少数,你会料到幸运的少数极为富有。实际情况是,这在富国与在穷国同样是问题。2004年,美国最富裕的10%家庭在税后总收入中占到44%(这个数字今天更高)。在英国,最富有的10%家庭占全国家庭总收入的34%。五年来,根据世界银行的数字,78个发展中国家的这一比例平均为32%。
文章还称,大众对政治腐败和不公的看法之间存在联系。较不平等国家的人确实认为体制不利于他们。最近在美国开展的分析显示,政治体系对普通人的不公平程度差不多到了极限:普林斯顿大学的马丁·吉伦斯和西北大学的本杰明·佩奇在研究舆论与政策变化的关系时发现,收入为中值的选民对选举结果的影响极小或根本不存在,而收入排在前10%的人对政策变化影响“明显”。
商界和政界精英应该注意这种情况,用不那么自私的视角看待腐败。富国领导人与发展中国家领导人面临的挑战完全一样:“打击腐败”与其说围绕私下贿赂或执法,不如说有关遵从法律的精神以及重建信任,让公民认为自己的意见的确举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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