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勒斯坦领土包括耶路撒冷东城、约旦河西岸、加沙。
以色列于1967年发动六日战争并吞巴勒斯坦领土,即耶路撒冷东城、约旦河西岸、加沙。同年联合国安理会以15比0票一致通过《242号决议》(S/RES/242)。该决议明言《联合国宪章》禁止以战争夺取领土的原则,并责成以色列承认巴勒斯坦人民的民族自决权利。提案同时要求以色列归还于六日战争非法占领的巴勒斯坦领土。
2004年7月国际法院,即全世界位阶最高的国际法裁决机关,就以色列于约旦河西岸肆意扩张殖民地及兴建种族隔离牆蚕食鲸吞巴勒斯坦领土作成咨询意见。国际法院以14票赞成,1票反对(美国籍法官的Thomas Buergenthal)重申国际法禁止以战争夺取领土的原则,并裁定以色列必须返还于六日战争中掠夺的巴勒斯坦领土。
联合国大会(简称联大)每年11月皆诉诸国际法,责成以色列和平解决巴勒斯坦问题。2013年的联大决议(A/RES/68/15 )以165票赞成,6票反对再次重申《联合国宪章》支持民族自决原则以及《联合国宪章》禁止以战争掠夺领土原则。该决议要求以色列遵守国际法,并遵照国际法院的意见终止自1967年对巴勒斯坦的军事占领。占领区内所有的以色列殖民地皆属非法,以色列不得对占领区(包括占领区的所有犹太殖民地)主张任何权利。换言之,国际社会早在1970年代即对巴勒斯坦问题逐渐形成共识,美国与以色列佯装不知,分明是睁眼说瞎话。
二、以色列自2005年以后持续占领加沙
以色列封锁加沙领海、领陆、领空已构成国际法的战争行为。以色列的封锁更使得巴勒斯坦平民不得进口、不得出口、不得至加沙领海三海里外捕渔。不得至加沙以外就医、就学、探亲(如约旦河西岸)。此外,缺水、停电、缺乏基本物资、药品、燃料,更是年复一年,永无止尽。根据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2014年的1月的数据,加沙人口超过150万,120万人为难民,其中有83万人因以色列对加沙的封锁不得不依赖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的人道救援。
以色列的封锁亦造成加沙燃料奇缺。污水处理厂因燃料短缺无法运作。2013年11月未经处理的污水在街上泛滥成灾。加萨地区由于输水管线损坏及污水长期渗入含水土层,造成水质中硝酸盐浓度过高。硝酸盐慢性中毒会阻碍血液带氧,并造成器官缺氧受损。加沙人民因饮用水污染所致的腹泻及腹泻出血十分常见。(图片来源:Reuters)
以色列封锁加沙领陆时,习于自以色列边境向加萨地区堆进。下图深绿的部分即是以色列占领军的管制区。“承平时期”,巴勒斯坦农民在管制区外围的农地耕作,尚未接近管制区,便已死于以色列占领军的炮火。以色列的无人机、阿帕奇直升机或F-16战机进入加沙杀害平民更是轻而易举。根据以色列人权组织B’Tselem的数据,从2009年1月19日(第一次加萨加沙结束)至2014年5月底(以色列此次入侵加沙前)已有481名加沙人遭以色列占领军杀害。巴勒斯坦武装团体遵守停火协议的结果,只换来了以色列的得寸进尺。
(制图:以色列人权团体Gisha)
三、美国总统欧巴马及美国参议院皆支持以色列的种族灭绝政策。
美国从1948年迄今已援助以色列2,337亿美金,此一金额为计入通货膨胀调整后的实际数字。该援助必须用于购买美国武器。此举有利于美国政客、财阀劫贫济富、重新分配所得,更可假藉“国家安全”之名回避公众监督。
四、厉行恐怖主义是以色列的国策
早在以色列此次血洗加沙前,以色列国会议员Ayelet Shaked(在6月30日)便于脸书公开表示,巴勒斯坦儿童犹如“小蛇”,巴勒斯坦女姓是生出“小蛇”的祸端。以色列的敌人不仅仅是哈马斯,还包括巴勒斯坦儿童与女性。以色列学者Mordechai Keidar 亦于2014年7月1日表示,吓阻恐怖分子最好的方式即是“强奸其姊妹”。以色列网军在以色列展开此次加萨屠杀时便广为流传奸淫加沙/加沙女姓的图片为占领军摇旗呐喊。以色列士兵习于杀害女性及儿童的程度犹如苍蝇见血。根据联合国人道事务协调办公室的简报指出7月21日至7月22日间,以色列占领军平均每小时杀害1名加沙儿童。
2014年7月16日加沙小男孩与其3名堂、表兄弟在加沙海边踢足球时遭以色列恐怖分子砲击杀害(摄影: Tyler Hicks)
现今加沙任何一名年过6岁的儿童,不仅从呱呱坠地便得面临军事占领、慢性种族灭绝,更经历了(2008年12月27日至2009年1月18日、2012年11月、2014年7月)三次加萨屠杀、亲友死亡。
联大于1974年12月14日第3318(XXIV)号决议中要求所有会员国严格遵守《在非常状态和武装衝突中保护妇女和儿童宣言》。该宣言明定:“在被占领领土中对妇女和儿童实行的一切方式的压制以及残忍和惨无人道的待遇,包括监禁、拷打、射杀、集体拘捕、集体惩罚、毁坏住房和强迫迁出,均应视为犯罪行为。”此外,“被占领领土内的平民妇女和儿童,应按照《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宣言》及其他国际法文书的规定,不得剥夺其住房、粮食、医药援助和其他不容剥夺的权利。”
以色列政权是自绝于文明世界的流氓国家,故而对国际法向来视而不见。
五、巴勒斯坦人民有权利以武装斗争对抗军事占领
以色列视巴勒斯坦人民抵抗军事占领的民族自决权利为恐怖主义。然而国际法从未容许军事占领国罗织恐怖主义的罪名,更遑论提倡以军事手段压制反殖民、反帝国主义及反外国军事占领的武装斗争。
由于哈马斯是加沙的合法政府,哈马斯卫生部所管辖的医院便成了以色列所谓的“哈马斯的医院”。同理,哈马斯最高教育主管机关所管辖的学校(包括幼稚园),亦成了“哈马斯的学校”。因以色列的欲加之罪,加沙平民人人皆为“哈马斯的同路人”,民宅、救护车、诊所、医院、清真寺、学校、联合国难民收容所处处皆为“恐怖分子巢窟”。上图为加沙的Beit Hanoun 地区遭以色列占领军空袭。Beit Hanoun的平民在2014年7月26日返回了面目全非、亲人遇害的家园。(摄影: Mohammed Abed)
帝国主义国家在被占领领土主张国际法的“自卫权”的谬妄,从联大在1960年通过的第1514 (XV)号《关于准许殖民地国家及民族独立之宣言》决议可见一斑。该决议明定“所有的人民都有自决权”;受帝国主义的“征服、统治和剥削”係“否认基本人权”,更“违反《联合国宪章》”。此外,“各种对付附属国人民的一切武装行动和镇压措施”係违反国际法之行为,“必须制止”。
联大亦于1966年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条开宗明义申明尊重民族自决权利的原则。联大在1974年通过第3236 (XXIX)号决议再次申明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民族自决权利,联大并每年重申该立场。
联大于1987年以153票赞成、2票反对(美国与以色列)、1票弃权通过《 防止危害或杀害无辜生命或损害基本自由的国际恐怖主义》决议(A/RES/42/159)。该决议之但书申明,依《联合国宪章》主张民族自决权利,受压迫与奴役的民族得以武力抵抗剥夺其民族自决权利的军事占领、殖民统治或种族主义政权。换言之,国际社会认为军事占领、殖民统治、种族主义政权本身即是暴力及压迫的根源。以武装斗争对抗军事占领、殖民统治、种族主义政权并非恐怖主义。
为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政治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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