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共产党(以下简称古共)成立于1965年10月3日,由“七•二六运动”、人民社会党和“三•一三”革命指导委员会三支革命力量组建而成。1975年12月,古共一大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党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思想。1991年10月,古共四大通过的《关于古巴共产党党章的决议》明确指出,“古巴共产党坚持共产主义的理想,古巴共产党是以马列主义和马蒂思想为指导的政党,是古巴社会的领导力量”。1997年10月,古共五大通过的《团结、民主和捍卫人权的党》首次提出古共是“以马列主义、马蒂学说和菲德尔的思想为指导的”,在党的正式文件中第一次出现卡斯特罗思想的提法。2012年1月,古共第一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古巴共产党工作目标》强调指出:“古共是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党,是马蒂思想的党,是古巴唯一的政党,其主要使命是团结所有的爱国者建设社会主义,保卫革命的成果,并为在古巴和全人类实现公正的理想而继续斗争。”
从古共指导思想的确立和发展历程看,古共核心价值观形成主要有三个来源,即马克思列宁主义价值观、马蒂思想价值观和卡斯特罗思想价值观。马克思列宁主义价值观既是古共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也是古巴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与精神内核。马蒂思想价值观是古共核心价值观的主体内容,体现了古共在领导古巴人民反对外来干涉、争取国家独立和建设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的价值追求。马蒂思想价值观主要包括民族独立与自尊的爱国主义,正义、平等、博爱的人道主义,团结被压迫人民的国际主义等内容。卡斯特罗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马蒂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古巴本土化和时代化发展的最新成果。卡斯特罗思想核心价值观体现在反对帝国主义、坚持民族独立、社会公正平等、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等方面。卡斯特罗思想核心价值观不仅成为古巴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而且增强了古巴人民的民族凝聚力,为党领导人民度过艰苦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概括地说,古共的核心价值观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追求民族独立。与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建设模式不同,古共采取的是“先夺权,后建党”模式,即古共是在菲德尔•卡斯特罗领导取得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独裁统治的革命斗争胜利、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之后,在团结和整合反帝、反独裁的革命组织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古共十分重视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保持民族独立与自尊成为古共核心价值观之首。古共和古巴人民在与殖民者的斗争中形成了反抗西方列强和民族独立意识,形成了不畏强暴和勇于斗争的民族性格,追求民族独立成为全体古巴人民毕生追求的最高目标。无论是在反美和反独裁统治的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独立自主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建设时期,古共都把民族独立作为核心价值观首选。
强调平等互助。古巴是经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古巴人民在生活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依然保持对古共执政的高度信任和支持,这与古共倡导的平等互助价值观念和关注民生的方针政策密不可分。平等价值观涵盖了政治平等、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2011年4月,古共六大通过的《党和革命的经济和社会政策的纲要》(简称《纲要》)指出:“社会主义意味着全体公民权利和机会平等。”古巴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公民享有平等权利和承担同样的义务;反对种族、肤色、性别和民族歧视,所有公民享有革命所取得的神圣权利,包括担任国家公共管理生产和服务范围的职务,根据自己的功劳和能力在国家机关任职,平等劳动取得平等报酬,平等的受教育与医疗保障权等。互助的价值观主要体现在国内建设和国际问题上:在国家面临自然灾害和外部封锁的困难情况下,古共与全国人民同舟共济、团结一致,弘扬艰苦奋斗传统和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共渡难关;在几乎所有的重大国际问题上发扬国际主义精神,旗帜鲜明地支持世界各国人民的民族解放和正义斗争。
维护社会公正。社会公正的价值观体现在古巴的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各个领域。古共始终坚持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同时进行,坚持社会公正原则不动摇。古共六大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限制财富过度集中”,因为“公平是古巴社会最大的优势”。劳尔•卡斯特罗认为,社会主义意味着社会公正和平等,是权利和机会的平等,而不是收入平等;收入平等是一种平均主义,实质是一种剥削和不平等,必须消除一切平均主义;为了公平而忽视效率和讲究效率而牺牲公平都不是社会主义,公平与效率不可偏颇,提高效率的目的是促进社会公平,而不是产生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在古巴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古共依然注重把仅有的“蛋糕”做到均匀合理的分配,同时把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到所有的古巴民众身上。古巴每年的财政支出,有一半以上投向全民免费医疗和教育这两项最大的“社会主义福利”上,确保民众都能公平地享受改革的成果。古共六大通过的《纲要》强调,“古巴政府将继续保证全体居民享受免费医疗和免费教育,通过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制度对居民进行适当的保护”。
坚持以民为本。古共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马蒂思想以民为本的价值观,把古巴人民的利益作为革命和执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认为革命和建设都是为了解决民生问题,让古巴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古共把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需要作为执政的基本理念,通过实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实现惠民富民,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为贯彻以民为本理念和密切党群关系,古共提出“四个一切”的“全国和谐原则”,要求“一切立足于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重大决定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一切活动要有群众的配合”。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古共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以民为本的价值观,基本实行平民化,不搞生活特殊化,给群众以平等的待遇和尊严。古共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永远和群众在一起,始终与广大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在群众中形成强大的凝聚力,赢得了群众对党执政的认同和支持。
保持清正廉洁。古共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始终重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将清正廉洁视为党的重要核心价值观,努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1986年2月,菲德尔•卡斯特罗在古共三大报告中强调:“不管在哪里出现哪怕极小的资产阶级化和腐化堕落的表现形式,都要消灭它。”为了保证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掌握的权力,古共十分重视加强党员干部的道德纪律建设。1996年7月,古共制定了《国家干部道德法规》,对国家干部提出了27条规定。古共中央主要领导人在出席《国家干部道德法规》发布仪式上带头签名,表示首先坚决遵守27条规定。在惩治贪污腐败的领导干部和政府官员上,古共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原则,无论涉案人员职位有多高,功劳有多大,都绝不姑息迁就。据统计,自1989年以来,先后有6名政治局委员因腐败、渎职等被撤销党内外职务,有的甚至被处以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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