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至10日,发生在巴黎的暴力袭击事件造成了十几个生命的死亡,这起惨案引发了人们对袭击事件诱因的广泛思考。现在西方国家众口一词,把袭击事件定为“恐怖事件”,一时间,反恐的政治气温骤然飙升,可是他们却有意忽略了造成此次惨案的重要原因:西方国家的宗教政治化。正是这种宗教政治化造成了西方宗教文化和非西方宗教文化在发生碰撞时,不是以温和民主的方式进行交流,谋求和谐共存,而是以流血暴力的剧烈方式出现。
宗教信仰是指信奉某种特定宗教的人群对其所信仰的神圣对象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全身心的皈依。原始社会的宗教与阶级社会的宗教有着明显的区别,原始社会的宗教也叫自发宗教,这是由于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不足而产生的一种精神膜拜。而阶级社会里的宗教又称为人为宗教,它指借助于有意识的人为力量而发展起来的宗教,属于一种特殊的阶级社会的意识形态和文化现象。马克思说,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里,宗教基本上是统治阶级愚弄和麻醉人民群众的工具,但是不排除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利用宗教信仰反对剥削阶级。从中世纪以来,西方国家基本上实行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西方国家的政治与宗教实行了分离,但是直到今天,在西方,宗教始终没有摆脱被统治阶级利用的局面,他们有意识地把西方价值观注入宗教,把宗教当做对本国民众实施思想控制和向非西方国家实施文化入侵的“软武器”,使本属于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赋予了浓厚的政治色彩,所以,准确地说,西方国家法律里的“宗教自由”已经超越了信仰的范畴,而是宗教政治化。
中国对宗教信仰的态度是“宗教信仰自由”,载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西方国家对宗教信仰的态度是“宗教自由”。一词之差,却显出中西方对宗教信仰的态度、信仰自由的含义以及包括宗教在内的文化上的巨大差异。
中国的法律规定:“宗教信仰自由”,既是对宗教信仰者的尊重,也是对非宗教信仰者的尊重。这其实是中国文化中“和而不同”思想的体现,也是对宗教信仰者和非宗教信仰者均拥有合理自由的法律肯定。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无疑是对宗教信仰的最正确的态度,西方的“宗教自由”则是把宗教置于其它社会人之上,这种“自由”是以侵犯他人自由为代价的伪自由,“宗教自由”在某种意义上可能会发展成“宗教纳粹”:当另一种宗教信仰者出现时,他们会压制和剥夺对方的信仰自由,以彰显自身所秉持的“宗教自由”法则的无上权威。
西方国家的“宗教自由”其实是宗教政治化的具体表现,它也可以被理解为政治宗教化,或者是文化宗教化。凡是了解西方文化的人们,应该都可以看出,西方文化对非西方文化普遍地带有强烈的压制性和侵略性,西方人往往认为自己的文明是最优秀的,当这种优越感被赋予宗教化的政治力量时,往往产生十分可怕的后果。从十六世纪开始,西方人就是一手拿着西方文明的“硬武器”-坚船利炮,一手拿着西方文明的“软武器”-圣经,开始了长达五个世纪对非西方国家和地区在包括政治、军事、经济和思想文化上的入侵与殖民。
在西方某些人的心中,“宗教自由”是一个应该被赋予广泛内涵的高高在上的神圣法则,他们认为,它包括了西方文明在政治、军事、经济、思想文化上强大优越感,所有非西方文明都必须显示出低姿态和对西方文明的顺从性。当西方宗教文化和某种非西方宗教文化发生碰撞时,往往会伴随着剧烈的社会伤痛,比如刚刚发生的法国巴黎暴力袭击事件和2001年发生在美国的9.11事件。从这些惨案背后,人们恰恰看到了宗教政治化的虚伪所在,他们一方面高喊“宗教自由”,另一方面限制穆斯林宗教信仰的自由;人们同样也看到了西方普世价值的虚伪所在,他们一方面高喊“自由、平等、博爱”,另一方面却限制非西方人们的言论自由,大搞种族歧视,“博”非西方人之爱,限非西方人之“政”。我的讲话是有根据的,下面我就请大家看一看西方国家对待非西方宗教信仰者的各种限制:
在美国,信天主教和新教是自由的,但是对其他宗教则是有不同程度的限制,特别是对伊斯兰教信仰。1998年至2011年之间,美国有7个基金会斥资在美国煽动反穆斯林的仇恨,花费超过4200万美元。美国人对穆斯林的好感度逐年下降。皮尤研究中心的研究数据表明,超过一半的美国穆斯林因自身的宗教信仰受到美国情报机构的特别监控,其调查表示,超过四成的受访者称自己曾受过骚扰。
法国是典型的天主教徒占多数的国家,法国政府以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为由,在公共场合禁止穿戴具有明显宗教标志的服饰。对穆斯林头巾、犹太教小帽等做出了限制。尤其在2002年后对穆斯林表达宗教的权利作出了法律限制,包括不得在公共场合戴蒙面头巾、罩袍,以及限制修建清真寺等。
在荷兰,荷兰政府在2011年立法禁止穆斯林妇女穿着蒙面罩袍,被穆斯林女性认为侵犯了宗教自由。
从上面国家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其高喊“宗教自由”的虚伪性和其标准上的双重性。
宗教信仰属于思想文化领域的问题,不同宗教信仰是不同思想文化的表现之一。毛泽东同志指出:“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根据信仰自由的原则,中国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
1957年,毛泽东同志还指出 :“企图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是非问题,不但没有效力 ,而且是有害的。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 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 、……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很显然,像西方国家这样限制非西方宗教信仰的行政命令和法律规定都是无效的、有害的。将宗教政治化更是对宗教信仰的亵渎,也是对人类信仰自由的亵渎。
宗教政治化,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砍伤别人的时候,自己也难免受伤。我认为,所有在巴黎暴力袭击事件中受过伤害的人都值得同情。十几名死者的血应该引起人们的思考,而在9.11事件中死去的几千条生命更应该引起人们的深度思考。生命是最宝贵的!西方世界里那些把宗教政治化的人,你们高喊“宗教自由”时,是不是该想一想巴黎暴力袭击事件的受害者?是不是该想一想9.11事件中死去的几千条生命?因为,就是你们把宗教信仰政治化之后,才会产生如此多的对立和伤痛,或许,把你们称为巴黎暴力袭击事件、9.11事件等惨案的真正“凶手”也是不为过的。
2015-1-12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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