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登高讲座简讯: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动力和阻力分析
自从“三农”问题浮出水面以后,全国上下都在探寻出路。近两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合作社才是一条可能的出路,分散的农民只有组织起来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在,中央正在酝酿出台推动发展新型合作社的法律政策,也有不少有识之士已经开始在农村开展推广合作社、建设新乡村的志愿工作。但是,从一项法律政策的出台到农民合作社的广泛建立和发展,在宏观上会遇到哪些问题?怎样克服?这是需要认识清楚的。为此,邀请了农业部合作经济管理总站副站长、高级经济师刘登高先生于2004年12月4日下午2:30作了专场讲座,分析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动力和阻力,并跟大家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吸取诸多志愿者推广合作社的经验教训,为国家出台合作社法律提供参考。
讲座开始之前,主持人宣读了国家发改委研究员高梁先生收到活动信息的回复:周六的会去不了,但很感兴趣。当年“包产到户”几年解决粮食问题,欢欣鼓舞,以为中国问题就用个“包”“私”“市场”就能解决了。真是天真。农民的问题,用“城市化”只能解决一小部分,毛主席说农民组织起来,其深刻意义,可能超出了多数人的理解。今日我国广大农村,农民不能脱贫,分散的小农生产方式是重大原因之一。要不要组织,如何组织,这里关系到我国的农村政策,这是一个大问题。
刘先生首先介绍了国际上关于合作社的几个概念,并表示他本人非常推崇美国的概念,其核心是确定三个原则:民主所有,民主控制,民主受益。也就是说,合作社在产权上是十分清晰的,它是社员所有,尊重社员的个人产权,社员要对合作社具有实质性的控制权,也就是民主控制,不用提“民主管理”,因为民主管理也可能变成形式上是民主参与,而实质上是政府官员控制或大户控制,合作社不是盈利单位,它给社员带来的收益要进行民主分配,使得社员都能够民主地分享各种权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刘先生特别强调合作社要尊重农民的产权和家庭经营权,合作社只是帮助更好地实现利益的工具性机构,而不是公司化的企业组织,它不能追求独立于社员农户的自身利益。
关于发展合作社的动力所在,刘先生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从农民群众方面,分散的农民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已经收到很大损失,他们深刻地感受到市场盘剥的厉害,迫切地需要组织起来进入大市场,对抗大资本,争取自身利益。从政府方面,地方基层政府与农民群众的关系已经十分紧张,这是破产的农户经营与政府的有序管理之间的一个矛盾,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通过组织农民群众“打土豪,分田地”赢得了农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在全球化市场经济的今天,中国共产党要组织农民群众发展商品生产实现共同富裕,这是改善基层干群关系,提高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再次赢得农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的有效途径。
关于发展合作社的阻力所在,刘先生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传统观念的干扰。由于历史的原因,合作社在农民群众中的印象还是人民公社时期的概念,现在要发展新型合作社,必须给农民群众讲清楚,新型合作社才是真正农民自己的合作社,农民自愿参加,拥有退出的自由,合作社是社员的派生物,受到社员的民主控制。第二,农民自身的组织能力问题。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和高素质农民所谓能人大都进入城市打工,留在农村的农民群众存在组织能力不足的困难。第三,政府部门或供销社的不支持。有些政府部门担心农民群众组织起来会有危害,原来的供销社系统处于非常尴尬的地位,在历史上其产权归属应为农民群众,然而现在却是政府官员在管理,又独立于农民群众搞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化行为,还要以合作社的名义存在。第四,不少有关系背景的人将自己的企业变换名目,搞出泛合作社现象,来享受有关优惠。
此后,刘先生提出了克服发展合作社阻力障碍的解决方案。第一,通过立法明确政府、社员、合作社的权力、地位和作用,特别是要限制政府的权力。他深刻地意识到,现在的地方政府官员的权力需要加以限制,免得侵害农民群众的利益。第二,通过教育与培训来使得地方政府官员、农民群众认清新型合作社的好处,组织办法,各自角色和地位作用。这个过程也发挥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培训在农民群众中产生一批合作社的组织骨干。第三,国家出台对合作社的支持政策,包括免税政策和贷款扶植政策等。第四,在发展过程中不走行政命令一刀切的做法,而要采取示范推广的办法,坚持农民自觉自愿地参加,不强求农民都参加,也决不把办了多少合作社作为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指标。第五,在发展过程中开展理性的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革建议。
刘先生讲完之后,跟大家进行了热烈的交流。与会朋友中有参加过在基层推广合作社的志愿者朋友,一起谈了自己的心得。这次活动,刘先生冷静地分析了形势,让人们看到了三农问题的出路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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