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商灏 北京报道
对于民资进入金融领域试图打破垄断的温州试点,我们看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新近表态说,有些成功经验要在全国推广。之前,学界便有观点认为“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模式,未来两三年内或将在全国多地区推广”。坚持这种乐观看法的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教授,3月30日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分析和推论了温州金融改革试验的前景。
或有三大示范作用
《华夏时报》:温州开始金融改革试验,意味着民间借贷合法化迈出重要一步,将具有怎样的示范作用?
郭田勇:我曾提出民间资本未来进入到金融业是大势所趋的观点。现在,不是能不能进的问题,而是怎么进的问题。既然能进入已没什么争议了,怎么进还有疑问、还需探索,当然就要搞一些试点。温州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以后,一定可以探索出一些经验,未来向全国推广。
其示范作用,首先将体现在民资进入金融业的方式和途径上;其次将体现在民资进入金融业后的风险监控和跟踪上;第三将体现在中央和地方对于民资进入金融业后的监管分工和协调上。
并无一蹴而就可能
《华夏时报》:要取得成功还面临哪些困难?还有哪些具体的制约因素需要消除?
郭田勇:困难是明显存在的。金融改革、民资进入、利率市场化等,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屡蹴不就。所谓一蹴而就,就是一步到位完全放开,这对于金融行业而言,风险和冲击都会比较大。但也不能因为有风险有困难而不去做。所以,要把握好开放与风险之间的平衡关系。
成功之后再去修法
《华夏时报》:这项政策要达到预期效果需要建立或健全哪些法律依据或法律条款?
郭田勇:还是先试点吧,一些相关的法律条款,应可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比如成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规定银行要作为发起人。现在肯定不可能要求银监会修改此规定,但既然温州在搞试点,那就可以直接试。那些做得比较好的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就可以直接翻牌成为村镇银行。至于能不能形成法律,如果试点成功,监管机构就可根据实际取得的成功经验,对相关监管规定再做修改。
终于不再因噎废食
《华夏时报》:需要防范的风险有哪些?
郭田勇:对于民资进入金融业,监管机构一直担心一些业者不懂金融,也担心存在利益输送、把银行当做“抽水机”等问题,更担心经营出了问题难以解决有人卷款逃跑。这些都是风险。但在看待民资进入金融业的问题上,我们不能因噎废食。
《华夏时报》:实现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还需哪些必要条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会引发资本的疯狂外逃吗?
郭田勇: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作为一项试点,是未来藏汇于民的一个重要方式。我们总是说要藏汇于民,但不能再继续雷声大雨点小。如果民众手中有外汇却不能将其用之于投资,还怎么藏汇?既然可以投资,在目前国内投资时间空间相对较窄的情形之下,必然需要考虑境外投资。但个人境外投资也确实不能盲目放开,比如很多国家抱怨中国人把当地房价炒起来了。同时,盲目放开个人境外投资也有可能引发资本外逃,从而可能对国内经济造成冲击。
所以,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放开,也需要试点。在温州试点放开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是因为温州这个地方,民间资本条件比较雄厚,所以,应给予当地居民个人境外投资适当的比例和对资金使用范围进行必要的规定。
硬币两面同步推进
《华夏时报》:“温州12条”能否早日成为“全国12条”?未来两三年内可能在全国很多地区推广吗?
郭田勇:从央行的角度看,是箭在弦上,不能不发。利率市场化已经讲了很长时间,最近似有加快步伐的迹象。它和降低民资准入金融业门槛,是一枚硬币的两面。现在来看,作为利率市场化的前提,如果今年能完成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明年就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利率市场化。而利率市场化应和降低民资准入金融业门槛同步,因此,很可能未来两到三年内,降低民资准入金融业门槛会在全国大范围进行。
三个明显成功标志
《华夏时报》:温州试点取得成功最明显的标志是什么?
郭田勇:第一,出现了一些真正由民间资本主导的金融机构;第二,民间借贷行为真正可以在阳光化、透明化环境中进行,再没有什么后顾之忧;第三,地方政府包括金融监管机构对待那些无论是民间借贷或是由民间资本主导的金融机构,都具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和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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