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央行迅速落实着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承诺。
7月19日,央行宣布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在7月12日中美对话成果宣布之后仅仅7天,中方落实其承诺:“中方将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包括培育市场基准利率体系,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扩大市场主体的自主定价空间。”
此次利率市场化第二步的跨度相当大“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具体内容如下:1.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2.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3.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4.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
去年6月份,利率市场化迈出的第一步相对较小:存款利率可以上浮到基准利率的1.1,而贷款利率可以下浮到0.8。这使得当时商业银行理论上的最大存贷差由原来的3.06%降低到1.473%。
此次第二步跨度更大,直接全面放开了贷款利率管制,即金融机构已经不存在刚性的贷款下线限制;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同样强化了贷款利率自由化,使得金融机构与客户将进行彻底的贷款市场化博弈。
这对于商业银行是重大利空,其从优质客户身上获得的贷款收益将大幅下降。众所周知,中国银行利润丰厚,原本其中70%源于存贷差。现在取消了贷款利率限制,即意味着优质客户的贷款议价能力大大提高,各家银行在竞争之下,势必大幅降低给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这会让好的企业,获得更加廉价的资本。
对于优质客户的损失,商业银行势必会“墙内损失墙外补”,对于那些经营风险较大、议价能力弱,又不得不贷款的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商业银行难免会提高贷款利率,获得较高的利润,以弥补优质客户的利润损失,即会让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更加恶化。
对于农村信用社不再设立贷款上限,这将对于农业和农民贷款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农业是中国人生存的生命线,目前中国的小农经济下,农民的贷款议价能力很弱,而农民们一般情况下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去贷款的。加之农村金融竞争度不足,在相当广阔的农村,农信社常常是当地的唯一信贷机构。这将使得普通农民的贷款利率大幅提高。
至于“个人住房贷款暂不调整”,则伏有悬念。因为住房贷款与中国最大的,也将是最后一个泡沫房地产密切相关。显然,央行暂未放弃对这个泡沫的掌控权。
此次利率市场化尚差最后关键一步,即取消存款利率限制,目前仍是在基准利率上可以上浮10%。其实此前,一些银行已经开始试行上浮20%,甚至更多。本人认为,以央行当今激进姿态,跨出这最后一步不需要太多时间。
如果跨出了“存款利率市场化”这最后一步,利率市场化彻底到位,那么在已经实施利率市场化的地区,1亿元存款者的利息可以是100元存款者的10倍,即小老百姓的零碎钱,银行能给你存很不错了,给一点点利息已经够意思了。
对于“第二步”的作用,央行称:“为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留出更大的空间,提高小微企业的信贷可获得性。”“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农村信用社实际贷款利率已极少触及上限,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后,涉农贷款利率不会大幅提高。”这相当可能都是一厢情愿的因为利率市场化的本质是金融机构与客户自由博弈,而小微企业和农民都是博弈能力最弱的,怎么可能还能获益呢?这不符合起码的常识。
更何况,在当今央行货币政策持续紧缩的情况下2013年4月社会融资总额为2.54万亿元,5月份骤降到1.19万亿元,6月份更下降到1.04万亿元。与此同时,热钱加速外流,5月份流出190亿美元,6月份据我们测算,可能高达590亿美元。所谓大河有水小河满,现在连银行间市场资金都很紧张,6月20日一度隔夜拆借利率高达13.44%,就像连人的主动脉里血液都匮乏,更不要说能够供给小微企业的毛细血管了。而毛细血管如果长期缺血,那么小微企业就将因长期缺血缺氧而坏死,中国难免出现经济危机和就业危机。
本人并不反对利率市场化改革方向,但认为目前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条件和时机尚不成熟。
从市场主体看,目前中国金融机构仍以国有企业为主,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和竞争的充分性远远不足。国有金融机构的机制变能力远远不够。利率市场化更可能出现同质化恶性降价竞争(对优质客户),而缺乏创新性优化、快速适应新竞争环境的能力。
最需警惕的是,利率市场化与汇率市场化、资本项目自由化,其同步在经济下行周期、货币紧缩周期,特别是热钱大规模外流前夜推出,将会给国际资本,特别是投机热钱,做空中国造成客观条件,尤其是利率市场化的放大机制国债期货的推出,将有可能极大地推高国债收益率,进而造成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危机和中小企业高不可攀的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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