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福建省已经在省内口头传达10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措施,在限购、贷款、普通房界定标准等方面均有一定程度的放松。
继年初杭州、常州、长沙等二三线城市大幅降价促销后,北京、广州等一直被认为不会降价的一线城市部分楼盘也传出降价打折的信号。同时,前几个月一线城市的北京、广州等成交量较大幅度下降甚至腰斩,房价已出现松动迹象。对此,一些地方政府“慌了神”。开始琢磨放松限购政策,开始动议取消房市税收限制,开始酝酿放宽房贷政策等。一句话,开始绞尽心思试图出台措施对房地产进行所谓的救市。
在房价疯涨时,一些地方政府无动于衷、弹冠相庆,既是中央下达调控措施也是阳奉阴违、软硬兼施、消极对待,最终使得一轮又一轮楼市调控政策无果而终,房价越调越高。而房市稍有下行迹象,房价稍有松动,一些地方政府就惊慌失措、如临大敌,急迫出台救市措施。
不可否认,房地产下行对GDP增长确有影响,制约地方税收、土地财政继续疯狂增长。但是,在目前房地产泡沫风险巨大情况下,房价出现拐点,房价滞涨或者略降,对于防止房地产泡沫陡然破裂导致崩盘对经济带来毁灭性影响来说是一个温和的好现象。同时,目前中国房价是在疯狂上涨势头中刚刚出现的一点点回头和松动迹象而已,仅仅是成交量出现了大的滑坡。说明供需双方博弈在加深,市场拉锯程度在加剧而已。并没有到了泡沫全面破灭,房地产将要崩盘的地步。绝对不到所谓的救市时候。
如果匆忙救市可能重蹈2008年导致调控前功尽弃、房价暴涨,房地产深度绑架中国经济的情况。当前的楼市,与2008年楼市情形极为相似。这难免让人联想到2008年全国楼市低谷期的中央和地方政府救市方式。为了拉动经济,中央政府、央行、银监会和地方政府连续出台了提振楼市的系列政策。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将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央行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等一系列刺激住房的救市政策。当时除下调公积金贷款首付及放宽贷款年限外,部分城市还出台了减免税费或直接给予财政补贴等政策。
这些举措对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其负面效应也是明显的。不但使得2008年前一两年的楼市调控出现的房价下行迹象彻底前功尽弃,而且从此导致房地产一路疯狂,房价一路暴涨,即使后来中央先后出台了新老国五条、国八条、国十条等一系列调控措施,再也没有遏制住野马般狂奔暴涨的房价。
同样是应对金融危机,美国对待房价暴跌却采取了完全市场化不予干预的措施。从2000年到2006年,美国家庭房地产的总价值上升了7万亿美元(相当于每户上涨大约7千美元)。许多居民都进行了房地产的再融资,将先前的房贷转手,或动用自己的储蓄。然而,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使得2009年年初,美国居民房屋的平均价格自2006年的峰值降低了30%。房价降低导致的财富效应快速消退,美国政府并没有进行任何干预,这使得美国经济从房地产中成功解救出来。走上了今天更加稳固复苏、快速攀升的路子。
目前,中国应该吸取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盲目救助房地产的深刻教训,应该学习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对于目前的房地产走势一定要放给市场,由市场这只无形之手调节和指挥,政府这只闲不住的手不能再伸向房地产领域,不能再去助涨房价了。
必须认识到目前房地产体量庞大,不再是以前说救就能救的产业。如今继续使用救市的方法维持高房价,将使中国经济进一步被房地产绑架。最终结果是由目前可控的经济金融风险转为完全失去控制,由目前还有软着陆可能转变为必须硬着陆,这对中国经济的打击将是致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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