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证券市场监管者,中国证监会必须对场外配资行为明确严打,并保持高压,比如不允许证券公司接入外部融资盘,更不能允许证券营业部开展外部融资盘的监控业务。在这些问题上,不可留有任何语意含糊的表述,更不可姑息养奸。很显然,非法场外配资者面向社会公众,说是配资给投资者,但其过程实际是“一并控制投资者保证金和获配资金的行为”,实际是配资名义下的非法集资,是中国金融监管者必须严格治理的金融乱象。
最近,针对场外配资机构——海南贝格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格富”)“跑路”事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也声明“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案件查处,严惩不法分子”。尽管如此,“贝格富事件”并非典型的场外配资案件,而更像是一起诈骗事件。进入“贝格富”的配资炒股者,其交易很可能根本没有真实进场交易股票,而是在“贝格富”构建的“虚拟盘”中空转。按照股市现行交易规则,真正的场外配资交易,钱与股票之间的交换,必须经过证券公司提供的交易通道。所以,场外配资公司要控制客户的账户,无论如何都需要获得证券营业部的配合。
尽管“贝格富”并非典型的场外配资案件,但它在配资参与者方面所暴露出的问题却是场外配资市场上普遍存在的问题。为什么问题?第一,股市老手居多;第二,杠杆率少则5倍、多则10倍。正因为是老手,见过大风大浪,技术娴熟又善于随机应变,所以他们敢于大比例借钱炒股。但殊不知,借钱投资股票实为投资大忌。记得1992年学习股票投资时,第一个必须牢记的原则就是:不要借钱炒股。
27年过去了,历尽中国股市所有风云起落,更加坚定“不要借钱炒股”的信念。每次股市大涨的时候,一批批借钱炒股者蜂拥而至;每次股市大跌的时候,一片片借钱炒股者残摔在地。赢了花天酒地,股神一般存在;亏了怨天怨地,就是不怨自己。当然,任何一个时代都挡不住借钱炒股,现在将其合法化,也自有其道理,但我还是奉劝股市投资者,千万慎用杠杆。
大家都知道人性中“贪婪和恐惧”的弱点,所以许多智者告诉我们:投资是修炼,不仅是要有抑制“贪婪和恐惧”的磨砺,同时还要有一套破除“贪婪和恐惧”的方法。实际上,看到股市好了立即加杠杆操作,这就是贪婪的体现。我们无法彻底戒除贪婪,但至少我们可以克制一些,让投资安全垫更高一点。
有些人认为,是因为合法融资融券渠道的门槛太高,所以一些达不到标准的投资者选择了场外配资。其实,我们通过“贝格富事件”可以看到,真不是这些参与者达不到开立融资账户的标准,而是他们嫌弃规范渠道的融资比例过低。现在看,这样的贪婪不仅把自己置于股市的高风险之下,同时还可能把自己置于骗子的控制之下,你真愿意面对这样的风险?恳请那些还在场外配资中乐不思蜀的投资者,回头是岸。
另外,这里不仅有杠杆和骗子带来的风险,同时还要面对法律风险。万一这些非法场外配资公司哪天被监管机构抓到,那你的资金安全吗?如果投资中断,不能交易的过程是不是同样属于巨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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