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2日,第三届国有企业改革与创新论坛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举行。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发表主旨演讲。其中谈到“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时,讲到“当前市场主体活力不够,信心不足,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疲弱乏力,导致经济不振不活”。但寻找问题的原因,却认为是因为国企功能不清,布局不当,而完全没有提到国企缺乏有效经营机制的焦点问题(昆仑策网:《黄奇帆:关于国有企业发展和运行的五个问题》)。
另外,去年恒大事件的发生,使大家看到了私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存在着的问题。有位叫做吴铭的先生曾经就恒大事件,提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有“有限责任公司是不是骗局?”“政企分开、瓦解公有制”、“大量巨型中国企业在外国注册是不是骗局?”“股份制有没有问题?”“公有制严重丧失有没有问题?”“鼓吹和夸大‘企业家精神’有没有问题?”等有关企业的多个问题。
恒大,一个仅有30多亿自有资产的公司形成了2.5万亿的债务。一个长期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的基础之上运行的所谓“企业”,它的收入并不是“盈利”,它进行的“分红”也不是经营成果的分配,只是诈骗成果的分脏。一个产权型企业,得以成立的基础是必须有明确的产权主体一一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老板和股东。那恒大的老板许家印是不是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呢?回答是否定的。当恒大长期在资不低债的基础上运行,他怎么能够称为“资产所有者”呢?老板不是资产所有者,企业的产权主体不符合要求,从而也就使一个企业的存在缺乏了最基本的条件,因而看似高大上的企业,其实它并非真正的企业。
恒大事件的发生告诉我们一个现实的真相,就是所谓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私营企业,事实上是在所谓的“有限责任”的的掩盖下存在的不规范企业,这些不规范企业的存在成为市场的黑洞,导致了一大批中小企业陷入困境和破产,成为破坏我国经济发展格局的罪魁祸首。
目前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我国的国企和民企事实上都处于不规范的状态。而这种不规范的企业存在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而要命的问题是,产权学者们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是无能为力。这是因为在已有的企业理论中,他们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他们走不出产权和资本的圈圈,因为他们找不到支持这种诊断企业的基本理论,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有诊断现实企业的理论框架。
劳权经济学的企业理论,基于劳动价值论,从价值运动的角度来认识企业存在和发展的特点与规律,从根本上克服了传统企业理论的缺陷。下面就劳动经济学的企业概念及基本类别作一简介。
一,劳权经济学的企业概念:
1,广义的企业概念
什么是企业?
面对这一问题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为社会提供产品与服务的生产组织。因此,对于“什么是企业?”我们给出的第一个定义就是:为社会提供产品与服务的生产组织。这是广义的企业概念。
2,狭义的企业概念
什么是企业?
面对这一问题,如果我们从市场经济这一具体条件下来考察时,我们发现作为形成商品的企业不仅是使用价值的创造者,同时也是价值运动的形成实体。也就是说,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它在生产商品使用价值的同时也形成价值,和商品具有两重性一样,作为商品生产者的企业也是具有两重性的。因此,我们在这里给出的企业定义是:企业就是包含有完整的规范的价值运动的生产组织。
3,什么是经济实体?
在这里我们需要说明的是,所谓“完整的规范的价值运动”的基本涵义又是什么呢?
第一是明确规范的生产主体;
第二是与生产主体利益要求相适应的价值运动;
第三是与这种价值运动相适应的管理运动;
第四是与这种价值运动相适应的企业制度。
企业所以要存在,是因为某种生产主体要在生产中实现自己的目的,对生产主体而言,企业只是实现自己生产目的的工具,而价值运动正是生产主体及其特定利益要求的性质和特征的具体体现,所谓经济实体正是指这种价值运动而言。主体要明确,是说企业到底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还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必须明明白白,要么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要么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主体;主体要规范,是说作为企业的生产主体必须是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或劳动所有者,必须是企业生产结果的直接承受者,企业经营收入的波动能够直接引起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或劳动所有者的利害变化,而且,这个主体必须是在企业内部而不是在外部。改革前的国营企业从形式上看也是有主体的,这个主体就是国家。但是,国家并不是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它不具有对剩余价值的贪欲,以利润形式的剩余价值量的波动并不能有效地引起调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行为,而且这个主体不在企业内部而在企业外部。这是国营企业机制失效,缺乏活力的根本原因。
一个企业是不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主要是看这个企业是不是包含有完整的以某种主体利益要求为核心的价值运动,所谓的经济实体主要是指这种价值运动而言。资本主义企业,主要是资本家独资企业或股份制企业所以是经济实体,就因为这些企业都包含有完整独立的价值运动;而改革前的国营企业所以不是经济实体,就因为国营企业(就个体而言)不存在完整独立的价值运动。价值运动要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管理运动来保证。因此,有没有与价值运动相适应的管理运动也是企业是否作为规范的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最后,看一个企业是不是经济实体,还要看这个企业有没有建立能够体现生产主体特定利益要求的企业制度。无论是改革前的国营企业,还是现在的国有企业,虽然没有资产所有者,但却有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也就是说,是有生产主体的,但为什么却会出现“主体缺位”弊病呢?就因为在国营企业或国有企业没有建立体现劳动所有者需要的企业制度,没有建立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由此可见,有没有建立与生产主体利益要求相适应的企业制度是企业能否作为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先决条件之一。
总起来说,看一个企业是不是经济实体,可以从五个方面来判断,其中,是不是生产组织?有没有建立相适应的企业制度?这是必要前提;而有没有明确规范的生产主体?有没有体现这种主体利益要求的价值运动和管理运动则是经济实体的基本内涵。
应用这一原理来看,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大多数企业都是经济实体:由于这些企业都是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基础,资产所有者是这些企业当然的生产主体,在建立全面资产所有权的企业制度前提下,这些企业形成了独立完整的价值运动和相应的管理运动;也有少数企业不是经济实体:在资本主义国家也存在一些国家所有制的企业,这些企业并没有真正的资产所有者,但是在这些企业建立的却是以资产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资产所有权的企业制度,因此,这些企业事实上也不可能形成规范的价值运动和管理运动。这也是资本主义国家公有制企业同样也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有许多企业都不是经济实体:改革前的国营企业不是经济实体是人所共知的,实际上包括一些大集体企业在内的许多公有制企业,由于没有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企业制度,这些企业都不能作为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但也有少数企业是真正的经济实体:改革前的生产队,现在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条件下的承包户,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实体,生产队和承包户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是“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这一模式正是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分配模式,那就是说,生产队和农业生产责任制条件下的承包户不仅在客观上有劳动所有者这个主体,而且也建立了体现劳动者利益要求(即劳动所有权)的制度,从而形成了独立完整的价值运动。此外,还有一些私营企业在建立产权企业制度的条件下也是能够作为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
二,经济实体的两种基本类别。
在以上的讨论中我们明确了什么是经济实体的问题。现在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在现实的社会生产中,经济实体会有何种区别?
我们知道,社会生产是由生产资料与生产劳动两个方面组成的。任何一种具体的社会生产就是生产资料与生产劳动的具体结合。我们分别用SZ表示生产资料,用SL表示生产劳动或劳动力,用G表示企业生产成果。
1,资产实体的基本概念:
在现实的社会生产过程中,如果SL的价值预定不变,
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表现为SZ价值量的多少变化,我们就把这种经济实体称之为生产资料实体或资产实体;可用以下的的公式来表示:
G=SL*(SZ);其中SL(劳动力价值)处于预定状态,保持不变,G的价值量随着SZ的变化而变化,构成函数关系。
2,劳动实体的基本概念:
在现实的社会生产过程中,如果SZ的价值量预定不变,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表现为SL价值量的变化,我们就把这种经济实体称之为生产劳动实体或劳动实体;可用以下的公式来表示:
G=SZ*(SL);其中SZ(生产资料价值)处于预定状态,保持不变,G的价值量随着SL的变化而变化,构成函数关系。
3,现实的企业类别。
按照经济实体理论,现实的企业可以区分为两大类:作为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以及不具有经济实体性质或非规范经济实体的企业。
31,作为经济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
(一),作为独立的资产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
(二),作为独立的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
32,非经济实体或非规范经济实体类企业:
(一),西方国家中的国有企业;
(二),我国改革前的国企(非经济实体性质);
(三),改革后的国企(非规范经济实体)。
运用以上企业概念和企业类别,可以分析现实的一切企业的性质和特征。
目前我国农村改革,事实上处于一个进退两难的局面:保持现状则诸多问题则越来越严重;而要想建立集体经营制度,却拿不出有效的可行的方案;回归到公社体制,又存在着理论上的障碍。事实上理论界对人民公社体制的认识处于空白状态的(产权学者解读不了人民公社体制的性质与特征),产权改革已经走入了死胡同。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同样处于难以成功、改了四十多年依然还不能完成的尴尬局面。苏联模式的国营企业本来就是“公有制+产权制度”的基本模式,而改了四十多年依然是这种模式,依然没有走出苏联模式的误区,能送的、能卖的都送光卖光了,但对这些不得不保留的几个国企,产权经济学者也是黔驴技穷。
民营企业或非公企业曾经是产权学者用来表功的重点。但近两年的民企表现实在是差强人意,特别类似恒大事件的暴发,使民企不规范的问题变得分外突出。但主导改革的产权学者却只是重复着自由主义的高调,而对现实问题避而不谈。
以上所有的问题都涉及一个基本问题,那就是要从所谓的产权改革的思路中解放出来,真正实事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是抄作业能抄出来的,而且也没有现成的作业可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体制时,我们需要突破产权观念的束缚,进行理论上的创新。劳动经济学的企业理论,正是适合我国当前改革需要的理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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