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从唯物辩证法到辩证唯物史观
(2002年9月23日— 2003年5月30日)
路 山
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
没有不运动的物质,也没有无物质的运动。
“没有运动的物质和没有物质的运动是同样不可想象的。”(恩格斯:《反杜林论》)
自然界是如此,人类社会是如此,人们的思维也是如此——世界真正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
与物质相对应的是精神。精神由物质产生,精神世界能动地反映物质世界并反作用于物质世界。没有脑细胞这个物质及其运动,就没有精神。火星上没有脑细胞,因而也就没有精神,没有精神世界。
物质的运动有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社会的思维的形态之分,有宏观的中观的微观的规模之别。“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毛主席:《矛盾论》)物质的运动即是物质的矛盾运动,即是时与空、古与今、上与下、左与右、前与后、内与外、大与小、多与少、快与慢、动与静、常与变、胀与缩、分与合、聚与裂、新与旧、生与死、存与亡、兴与衰、强与弱、进与退、盈与亏、消与长、破与立、和与斗、治与乱、顺与逆、正与反、主与次、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渐变与突变、量变与质变、肯定与否定等等的矛盾运动。这些矛盾运动无一例外地是对立面的又统一又斗争及其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这种对立面的又统一又斗争及其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是宇宙间一切物质运动的辩证逻辑和辩证规律。
正确地反映和概括这种物质运动辩证逻辑和辩证规律的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然而,不管是怎样地对立面的又统一及斗争及其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亦即不管是怎样地“辩证”,运动总是物质的,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又是辩证唯物论。
相对于整个宇宙,相对于整个自然界,人类社会是特殊运动的物质和特殊物质的运动,这种特殊运动的物质和特殊物质的运动,只是地球上运动的物质和物质的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空间上,这种特殊运动的物质只有太阳系的若干万分之一;在时间上,这种特殊物质的运动迄今为止只是地球史的若干千分之一。这种特殊运动的物质和特殊物质的运动,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史。
马克思主义哲学既研究这种特殊运动的物质,又研究这种特殊物质的运动。前者形成了历史唯物论,后者形成了历史辩证法。
运动的物质与物质的运动虽然密不可分,但不是一回事。前者的定语是“运动”,确定物质是运动的而不是静止的;后者的定语是“物质”,确定运动的是物质而不是精神。
同样,辩证唯物论与唯物辩证法虽然密不可分,但不是一回事。前者确定唯物论是辩证的而不是形而上学机械的;后者确定辩证法是唯物的而不是主观唯心的。辩证唯物论与机械唯物论相对立,唯物辩证法与唯心辩证法为正反。打破机械唯物论不但要付诸辩证唯物论,而且要借助唯物辩证法;摈弃唯心辩证法不但要付诸唯物辩证法,而且应召唤辩证唯物论。作为理论形态,四者之间双双对应;作为理论武器,四者之间既双双对应,又相互交叉。因此,辩证唯物论和唯物辩证法这两者既不可或缺,也不可替代;因此,我们既要坚持唯物论,又要坚持辩证法;既要坚持辩证唯物论,又要坚持唯物辩证法。否则,我们既有可能滑向唯心论,又有可能滑向形而上学;既有可能滑向机械唯物论,又有可能滑向唯心辩证法。
又同样,历史唯物论与历史辩证法虽然密不可分,但不是一回事。历史唯物论确定人类社会的历史归根到底是物质运动的历史而不是精神运动的历史;历史辩证法确定人类社会物质运动的历史是辩证运动的历史而不是机械运动的历史。历史唯物论与历史唯心论相对立,历史辩证法与历史机械论为正反。战胜历史唯心论必须运用辩证的历史唯物论;避免历史机械论必须贯彻唯物的历史辩证法。因此,历史唯物论和历史辩证法这两者也既不可或缺,也不可替代;因此,我们既要坚持历史唯物论,又要坚持历史辩证法。否则,我们既有可能犯历史唯心论的错误,又有可能犯历史机械论的错误。
客观物质世界以及由它决定的并反作用于它的主观精神世界的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是无穷无尽的,因而,我们对这种矛盾运动的辩证逻辑和辩证规律的探索也是无穷无尽的,为此,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的发展也是无穷无尽的,直至人类社会存在的终结。
这种“终结”,仅仅是地球上特殊运动的物质和特殊物质的运动的终结,整个世界的运动的物质和物质的运动还存在,它们按照自身固有的辩证逻辑和辩证规律继续发展着变化着。物质不灭,运动不绝——在人类社会出现之前是如此,在人类社会终结以后也是如此。
如果上述的分析是持之有据、言之成理、具有一定的彻底性完整性准确性的话,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构成应当是两个层次四个部分:辩证唯物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这是第一层次、基本层次。自然辩证法包含于唯物辩证法)、历史唯物论(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这是第二层次、派生层次)——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层次构成,我们不能以它们的诞生先后为序,而应当以它们的内在联系为序。
然而,多少年来,我们总体上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仅仅归结为表述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没有给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以相同的理论地位。
又,我们一般使用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的提法,即将“辩证”视为方法,视为法则。是的,“辩证”是方法,是法则,即逻辑,即规律,然而它是认识论——因为物质运动的逻辑和规律是辩证的,因此,我们对它的认识也应该是辩证的。在这个意义上,唯物辩证法也是唯物辩证论,历史辩证法也是历史辩证论。
如果上述的分析持之有据、言之成理、具有一定的彻底性完整性准确性的话,那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哲学就不仅仅是历史唯物论(唯物史观),而是历史唯物论与历史辩证论的统一,是唯物史观与辩证史观的统一,可简称为辩证唯物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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