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共产党对毛派的斗争及其后果
区芳
1959年,伊拉克共产党爲了向资产阶级爱国政府表示绝无夺权的念头,命令党领导下的工农自卫武装交枪。可是,卡塞姆等资产阶级爱国力量领袖还是不放心,一方面阻挠伊共合法化,一面唆使地方军警迫害共产党员。1961年11月伊共中央决定"以和平道路推翻卡塞姆独裁政府"。随后发生接二连三的政变,新政府血腥镇压工农运动和共产党人,于是,1965年4月伊共中央全会提出"开展武装斗争、建立联合政府、完成民族民主革命"的方针。就是说,它没从7·14革命的兴亡中吸取任何政治教训,工人政权仍是群众必须等待的"下个阶段"。伊共加强了军事活动,但只是爲了自保。与屠杀工农共产党人的刽子手--复兴党,它本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这一实用主义原则(或说无原则),在统战组织"全国民族进步阵线"里再续前缘。
六十年代的世界共运发生了一件大事,就是毛泽东派与亲苏派的决裂。各国毛派的领导层在对无产阶级独立性的认识上,并不比亲苏派高出几指头,但他们不愿继续当苏联官僚手中无知觉的外交筹码,随着后者一时一事的变动翻政治跟头。1967年9月,伊共毛派无法再忍受亲苏派前怕狼后怕虎,唯独不怕得罪工农的"反帝统战",成立了阿齐兹·哈吉爲首的"伊拉克共产党中央指挥部"。毛派号召"武装群众,在城乡进行人民武装斗争,建立劳动人民领导下的人民革命民主政权"。虽然这个提法和工人政权还有很大距离,仍遭到亲苏派痛斥。亲苏派提出当前革命的关键任务是同帝国主义作斗争,需要 "在反对帝国主义、犹太复国主义和阿拉伯反动派"的大前提下,"成立广泛的统一战线,并以此爲基础,建立联合政府"。亲苏派指责毛派是"形左实右",因爲要反帝就不能离开联合政府,而极左冒进则会吓跑进步的民族资产阶级和民主的小资产阶级,也就是未来联合政府的大多数!
在民族资本和群众运动都很虚弱的前提下,那些具有明确夺权目标和意志的政治集团是"广阔天地,大有作爲的"。尽管复兴党只有2500名干部(复兴党官方数字是五千人),1968年7月它再次政变上台。新政府给伊共两派都留了位子,毛派严词拒绝,但它也没拿具体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来对抗复兴党。毛派的基层,是不满亲苏中央消极路线的热血工农,在斗争纲领上他们还欠成熟;至于毛派上层,很大程度上它是伊共中央内部权力斗争的産物。所以1968年毛派路线并不鲜明,它也在试图作些"暗盘交易",直到被复兴党的镇压机器碾成了粉末。延续数月的大屠杀,使毛派再也没能完全复元。幸存者伧促发起的城市游击战不成气候,辗转上山坚持斗争。所有人都明白,夺取政权的任务要长期搁置起来了[16]。
1970年7月10日,复兴党要求亲苏派共产党(爲行文方便,以下仍统称伊共)承认建立联合政府的八大原则:"1/。复兴党是一个革命的、工联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民主政党;2/。1968年7·17革命的进步性质具有历史意义;3/。复兴党在政府、群众组织和统一战线里的绝对领导地位;4/。共产党应对它在军队里的活动加以限制;5/。伊共的国外分支机构要和复兴党的兄弟党合作;6/。坚决反对犹太复国主义,接受武装斗争解放巴勒斯坦的主张;7/。阿拉伯民族统一是一切目标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目标;8/。在伊拉克有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伊共的回复如下:它早已把复兴党政府定性爲爱国政府,至于阿拉伯统一,它也没有任何异议。但是,共产党坚决反对"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因爲"这是不科学的,全国性的民主革命尚未完成"。其实,复兴党所谓的社会主义改造,既不是指摆脱价值规律杠杆作用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也不是指全面剥夺民族资产阶级,它无非想赶快收回油田,并彻底摧垮大地主。伊共当然了解实情,却仍嫌太过冒进。由于苏联官僚急于见到一个强硬反西方并亲苏的伊拉克,1973年6月伊共无奈地签了字,但特别注明"在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我党持不同看法",以示对"先反帝后搞社会主义"的路线孤忠到底。1976年5月伊共通过了"巩固复兴党政权,通过非资本主义道路走向社会主义"的决议。被巩固的复兴党政权于1975--1978年间摧毁了250多个库尔德村庄,三百五十万人沦爲难民;1977年2月什叶派穆斯林不堪逊尼派主导的复兴党的教派欺压政策,在南部发起暴动,复兴党的坦克部队碾碎了他们的反抗。共产党以不变应万变,继续留在政府内,却还是在1978年被复兴党放血。从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被杀害的共产党员数以万计。
1985年在海外举行了伊共四大。四大通过的新党纲指出,伊当代工人阶级"已占雇佣劳动力的三分之一,而且工作地点集中、工作部门集中,是最进步和最有革命潜力的阶级"。党纲承认"历史经验表明,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无力领导民族民主革命"。党纲认爲民族民主革命的对立面是"文职和军队里的官僚资本、大承包商、大高利贷者、大商人和不动産投机商组成的寄生的大资产阶级"。可是,伊共的革命目标仍局限于"消灭经济落后、摆脱对外依附、实现现代化" ,而不是建立工人政权。相反,它再次澄清了"民族民主革命"的资本主义框架:革命后工人有权"组织工会、罢工,监督生産,参与制定生産计划,有权参与起草劳动法并监督它的执行",但老板还是老板。伊共只要求"控制私人企业投资规模",并"确保工人代表有权参加董事会的工作"[17]。
在库尔德问题上,伊共承认"库族有分离权",却不谈库尔德工农有建立工人国家的必要。1988年它参加了"库尔德阵线",提出"领导库尔德人民和伊拉克全体人民,建立民族民主政权",并重申"在库族聚居区进行自由选举,産生立法机关和执行机关,按照人口比例代表制参加中央政府"的主张。一句话,还是资产阶级议会民主。
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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