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皆知国民党统治大陆时期异常腐败。但对其具体如何腐败,却往往不甚了解。本文拟从党、政、军三个方面,对国民党大陆统治时期的腐败做一个立体化的介绍。
党:地方各级党部无实权、没有钱、不管事
如果把“腐败”限定为狭义的“贪腐”,那么国民政府在“党”这个方面,因其地方各级党部力量异常薄弱、地位异常低下,其实并不具备大规模“贪腐”的条件;但若把“腐败”的定义扩大到“不作为”、“反作为”的程度,那么,国民政府在“党”这个方面,因其地方各级党部几乎毫无作为,可以说是非常“腐败”的。
1939年前:党员数量很少,地方党部“毫无实权,绝不能过问当地任何政务”
虽然国民党于1927年开启“训政”,自命为中国唯一的执政党,但其党员数量,却并未因其对政权的掌控而高速膨胀。就国民党国内普通党员数量而言,1927年4月的统计数据是约60万;稍后经血腥“清党”,1928年3月的统计数据是约22万,到1937年1月的数据统计,仍不过是52万余人。1935年,国民党党员与全国人口的比例为1:990;与之可以形成对比的是,1958年,同样建政8年有余的中共,其党员与全国人口比例为1:52。国民党大陆统治时期其“党力”之薄弱,由此可见一斑。
地方党部建设层面的数据也能说明国民党“党力”之薄弱——1934年,南京国民政府已成立了7个年头,但仍只有不足40%的省份建立了国民党省党部,只有不足17%的县,成立了国民党县党部。直到1936年全面抗战爆发前夕,豫、皖、闽、云、贵、川、陕、甘、宁、青、新等省区,连正式的省党部都没能建立起来;其余如山西省党部受阎锡山排挤,直到抗战中期才恢复;山东省党部被韩复榘迫入地下活动,直到韩被处死才得以恢复;东北、华北地区公开的国民党组织活动则几乎销声匿迹;两广地区党务,则在桂系及胡汉民等人的操控下自成体系,完全独立于南京政府之外。至于县以下的农村基层社会,则几乎见不到国民党党组织和党员的身影。这样的数据,除了说明国民党在大陆统治时期“党力”非常薄弱,国民党对民众严重缺乏吸引力之外,从腐败问题的角度,还说明国民政府在“党”这个层面,“腐败能力”相当有限。
党政分开原则,进一步削弱了国民政府在“党”的层面的“腐败能力”。按照国民党训政制度设计者胡汉民的理念,“党部断断不能干预行政。因为干预行政,政府、党部就变成了双重衙门。党部的责任只在深入民间,去指示人民、领导人民以辅佐政府之不及。”在1928年召开的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上,蒋介石也明令“党员党部决不能直接干涉或处理行政”。这种党、政分工非常特别,譬如地方自治,按上述分工,办理地方自治的具体事务,是政府的工作;宣传鼓动、使人民懂得自治的道理,则是党部的责任。换句话说,各级党部应该充当政府和人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而不应该成为“衙门”,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地方基层党部连招牌都不许悬挂,以免给民众造成党部也是一个官府机关的坏印象;各级党务人员也都不算公务员。
1948年11月,淮海战役在即,而国军军官却依然是歌照唱,舞照跳。
但现实与理想往往很难合拍,胡、蒋诸人希望各级党部远离行政权力,但党务人员却没有深入到底层民众中去的觉悟,而是只想着与政府抢夺地方行政权力,蒋、胡等人的理想最终沦为幻想。自国民党1927年执政以来,地方党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争斗,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以至于蒋介石沉痛感叹:“这是本党十几年来无事可成的一个最大的原因”。但至少在国民党中央这个层面,针对地方党政纠纷而谴责的对象,往往是地方党部。故而,在行政权的争夺上,至晚到1931年,地方党部已不敌地方政府而最终败下阵来。到1934年,已有地方党务人员在《中央党务月刊》上刊文,愤怒声讨“一党训政”的有名无实:“岂知三数年来,本党名为训政,实无殊于退听……各省市县党部坐拥虚位,毫无实权,绝不能过问各当地任何政务,偶一置喙,诽谤随之。”
从薪俸数据上也不难看出地方党部的地位之低下,抗战爆发前,一个省政府委员的月薪是500元,外加办公补贴,可实得一两千元,而一个省党部委员的月薪则仅有150元,办公补贴则近乎为零;一个县长的月薪为250-300元,一个县党部书记长的月薪则只有40元。抗战爆发后,待遇悬殊有增无减,如1941年,云南省政府委员的月薪为560元,而省党部委员会的月薪,仅170元。以至于“县党部的委员,天天相当县长;省党部的委员,天天想当省政府的委员”,社会上亦流传“学而优则仕,学而不忧则党”的说法。权力悬殊、待遇悬殊,人员编制自然也很悬殊,40年代一个省政府的员额编制多达五六千人,而一个省党部则一般只有数十人,多者亦不过百余人。
1939年后:党员数量暴增,党员素质暴跌,地方党部依旧很穷,地位依旧低下
据1939年的统计数据,战前的52万普通党员,因战争的冲击,已只剩下28万余人(1940年,中共已有40万党员)。为挽救濒临崩溃的党组织,国民党决定开始大规模吸收新党员。1939-1945年间,国民党普通党员平均以每年30万-40万人的速度增长,至1945年,已增至264万人之多。同时,其组织建设也得以强化,据国民党中组部的统计,到1945年底,全国29个省都建立了国民党的正式省党部,县级党部从1939年的1128个增长到1992个;区党部由1939年的546个增长到9397个;区分部由1939年的13188个增长到78681个。换句话说,此一时期,国民党的党组织触角,貌似已经大规模地深入到了县以下的基层社会。
但也仅仅是“貌似”。国民党党组织的延伸,依赖于党员数量的暴增;但党员数量的暴增,实际上是以党员素质的暴跌为代价的。
此一时期,国民党中组部每年下达党员征收数量指标,如1940年给后方18省的征收指标是178万新党员,但到上半年结束,18省仅征收到14万人。如此高指标所导致的结果,必然是各种不择手段的滥竽充数。中央稍好一些,如蒋介石1939年训令全国所有公务员一年内必须集体入党,否则有官者免官,有职者免职;到了地方,则是各种手段五花八门,如邢台以发粮食为饵引诱穷人入党导致某些地方全村都是国民党;直接拿保甲长的花名册填写上报、把学生年龄增加10岁集体入党、甚至直接闭门捏造名单上报,在当时都是极普遍的现象;以至于许多人直到49年后才知道自己入了国民党,才不知道自己成了国民党基层党组织的干部。
更荒唐的是,扩张到最后,连国民党中组部也搞不清谁是党员谁不是党员了,1942年中组部任命周天贤为湖南省党部委员,结果被人告发周根本不是国民党党员;1946年国民党中央郑重决定“永远开除宗维泰党籍”,决议下发后,中组部却发现宗根本就不是国民党党员。
如此,也就不难理解1945年所谓的264万国民党党员,究竟是怎么回事了,正如1946年湖南的一位国民党代表公开抨击的那样:“近年来,下级党部吸收新党员,每因限于上峰规定之数目必须如期征到,往往浮缴广收,滥竽充数,结果腐化分子得以趁机潜入,不仅对党毫无贡献,反使社会优秀分子以加入本党为耻。”而各级地方党部依旧留不住真正的人才;依旧非常穷——某些县市党部每月的办公费仅够支付邮费一项开支;而一般的区分部每月经费,则仅相当于两块烧饼的价钱;依旧地位非常低下;依旧毫无组织能力,“号称数百万党员,……但大多数是挂名党员,平日决不发生任何组织上的联系”,据1942年的统计数据,70%的区分部连定期开会都做不到。
国民党军官与女伴谈笑风生。(资料图)
政:用人全靠裙带,官吏普遍贪腐
虽然南京国民政府号称“一党训政”,但如前所述,“党”实际上既无力“训”民众,也无力“训”政府。较之“党”层面的“无力腐败”,政府层面的腐败,自始至终都异常凶猛。
用人“不问党不党,才不才,只问亲不亲,派不派”
1939年以前,在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中,国民党党员始终不占主导地位。如1929年,国民党党员在中央机关公务员中所占比例是36.3%;1933年只有22%。再如1929年,南京市政府公务员中,国民党党员所占比例仅10.9%;1930年上海市政府公务员中,国民党党员所占比例仅17.2%;同年,江苏吴县政府公务员中,国民党党员比例仅8.8%。1939年,因中央机关公务员被蒋介石一纸命令强制集体入党,国民党党员在中央机关公务员中所占比例提升到45%,1941年又升至64.4%,但这些高数据显然没有什么意义,国民党党员自始至终未能控制各级政府;而且越到基层,其控制力越弱。即便是县长这般重要的地方一把手,国民党党员所占比例也不算太高,1935年的调查数据显示,湖南各县县长只有49.3%是国民党党员,湖北各县县长是国民党党员者也不过61.4%。
党员无力垄断政府内部的各级政治资源,与国民政府的用人制度密切相关。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王子壮曾抱怨说“党人只能办党而不入政途,已属畸形”,而蒋介石则多次批评党内同志“不应专为猎取政府中的高位”。不让党人垄断政府,固然是好,但国民政府精心设计的用人制度——考试院——实际上并不能发挥作用,政务官不归其任命,事务官也不归其选拔。前者控制在蒋介石个人手中,后者则控制于各部门和各机关的主管之手。政府各机关的用人,完全靠裙带关系。1936年出任行政院政务处长的何廉对此有切身体验:“院中大小官员的任免几乎都是通过个人关系来解决的。尽管在考试院的督导下,实行着一种考试制度,单大小官职都不是通过这种制度来替补的,要有也只限于那些比较低微的职衔。……考试院对任何人推荐的任命极少否决过。”
这样一种用人环境下,主管官员一旦卸任,新人上任,下属官员也必然随之大换血,“不问党不党,才不才,只问亲不亲,派不派”。裙带之风盛行,卖官鬻爵也随之而来。据《唐纵日记》记载,1932年河南省安阳县县长舞弊被民众告发。省主席刘峙提讯,指责其贪污应该治罪。县长回答:“县长是由钱买来的,若不弄钱,岂不蚀本?”并取出其省政府秘书长张廷休收条一纸呈上。刘峙问张“有无此事?”张说“姨太太手中有账可查”。刘亦无奈。此类事件,当时可谓比比皆是。
政府官吏普遍贪腐,蒋介石“闻之惭惶无地,不知所止”
国民政府官员的腐化,是从1927年建政开始的。外国人乔治•索凯尔斯基1928年观察到:“那些在革命前连一个小钱都没有的穷官吏,很快就成了富翁。他们在首都市区建起了漂亮的住宅,用轿车按送子女上学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不少生活优裕的官僚嫌南京的娱乐生活死气沉沉,而定期到上海去享受舒适生活。他们在上海的租界里盖了房子,在那儿呆的时间很长——‘周末’常常从星期五持续到下星期二。”
1930年,《大公报》刊文尖锐批评国民政府,认为其当务之急不是剿共,而是在全国范围内惩治一万名贪污的文武官员,可见此一时期,国民政府官员的贪污,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愤了。到1944年,国民党人赵和亭在三届三次国民参政会说:“山西十几个县里从一月检举,就查出一千多件贪污案子。山西一隅如此,全国各地合计起来还了得!”基层贪腐之普遍可见一斑。
为治理贪腐,国民政府于1931年建立了监察院。但执行情况却令人失望,自建院至1937年,监察院处理的案件涉及贪官污吏69500人,其中仅1800余人有起诉书,这1800余人中,仅268人被判断有罪,这268人重,仅13人被罢官,41人受轻微触发,其他人未受任何处罚。出事官员往往以调至外地继续任职而告终。甚至于即便是蒋介石个人,也无法运用自己的独裁权威来惩罚贪腐。
1944年,国库局局长吕咸以“调剂同人战时生活”为名,获中央银行总裁孔祥熙批准,由国库局员工以“官价”购入5千余万元“同盟胜利美金公债”(简称“美券”)。当时美券一元的最高市价已飞涨到国币250元,而国库局同人却仍可以20元低价购得。5千余万元美券,市值125亿国币,就此被国库局少数“同人”私吞。吕咸取得合法手续后,首先孝敬孔祥熙美券350万元,其后,又用以票换票、买空卖空的办法贪污美券近800万元。两项合计,共1150余万元,折合国币约26.47亿元。
这起轰动全国的“美券贪腐案”,让蒋介石极度震怒。但震怒之余,对贪腐之源头孔祥熙,却是毫无办法。蒋在日记中给孔祥熙的评语是“不能为党国与革命前途着想,而徒为本身毁誉与名位是图”,又在日记中痛骂孔祥熙拒不认账百般狡辩实在无耻:“彼总想口辩掩饰为事,而不知此事之证据与事实俱在,决难逃避其责任也。余以如此精诚待彼,为其负责补救,而彼仍一意狡赖,可耻之至!”乃至最终觉得“此人之贪劣不可救药,因之未能午睡”,到了如此地步,蒋介石还必须指示此案“即令速了,以免夜长梦多,授人口实”,政府的全方位腐败已经完全绑架了这个政府,即便是最高领袖蒋介石,也无力扭转这一趋势。
抗战胜利后,政府官员这种全方位的贪腐更加剧烈,尤其以变“接收”为“劫收”最为典型,蒋介石曾在日记中写道:“魏德迈来见,告我以中央派往华北人员之如何贪污不法,失却民心,闻之惭惶无地,不知所止。”其无可奈何可以见一斑。
军:经商走私已成常态,空额索贿变本加厉
国民党军队的腐败,只要集中在两大块,一是军队经商;二是军队走私。与这二者始终相随的,是军队将领当中泛滥成灾的中饱私囊,用蒋介石的话说,是“尤以高级将领,凡军长以上者,几乎多是贪污……”
军队经商走私:“借口合作社名义来经营商业,……各战区都不可免”
民国军队经商,自北洋时代就有。但真正普及,则是抗战开始后国民党允许、倡导成立“军队生产合作社”之后。“军队生产合作社”,类似于古之屯田,是当时国力不足而抗日必行下的无奈之举,目的在于改善士兵生活。其内容包括耕种、加工农产品、制造衣袜、被褥等日用品、以及劳务输出(如修筑公路)。与“军队生产合作社”相配套的,还有“军队消费合作社”,该组织成立的目的,是“避免中间商人的榨取,直接向生产者批购货物,分配给社员”,简而言之,就是各部队筹集资金,成立专门组织,谋求以最合适的价格为士兵购进改善日常生活的必需品。
但结果与初衷相反。按国民政府的本意,军队办合作社,非为牟利,而在改善士兵生活。但绝大多数军队对参加生产毫无兴趣,对采购士兵日用必需品业毫无兴趣,而纷纷以“军队合作社”的名义投入到经商当中,尤其是到了抗战中后期,军队已然普遍经商,其经营货物,大多与改善士兵生活无关,而纯属为了牟利。
对此,蒋介石深恶痛绝,在1942年9月9日痛批道:“来我们提倡军队设立合作社的原因,为改良官兵生活,这种良法美意应该推行尽利,但天下事有一利必有一弊,现在我们军队当中竟有借口合作社名义来经营商业,仅作为营私舞弊的渊薮,尤以沿江沿海附近一带交通冲要的驻军为甚。……现在军人经商的流弊恐各战区都不可免,希望各位司令长官与总司令严切取缔与禁绝,如有经营商业贩卖仇货的,一律视作通敌论罪。”
1948年,蒋介石在日记中写道:“党、政、军干部之自私、无能、散漫、腐败不可救药。”(资料图)
与军队经商相生的另一弊病,是军队走私。这些走私,也往往以“军队合作社”的名义进行。其扰乱当地正常商业经营相当严重,如1936年江西公路营运专员熊大惠曾制定过一份《整理江西公路营运管理计划》,其中明确说到须取缔军队消费合作社私运货物:“本省各驻军队,多有消费合作社之设,其原意本良佳。但迩来时有私运货物闻,影响本处正当营业殊甚,故为维持本处营运业务计,实应呈请省府,转咨各军长官,严饬所属消费合作社,嗣后不得再私运货物,致妨本处营业之进展也。”但军队走私的问题,莫说江西省政府管不了,即便是南京中央政府,也是没有办法。当时军队参与走私的,多是一些大宗的国际走私货物,输出以桐油、水银、矿砂为主,进口则有香烟、鸦片,往往与前线驻军联结进行。
曾任远征军高级将领的陈诚在遗稿中就说到,云南各地驻军不仅经商走私,而且聚赌,吸食鸦片,盗卖军械。可见,军队的这类商败情形,国民党军政领导机关全然了解,只是无可奈何而已。有的还要从下属经商走私中分肥;如此上下勾结,形成恶性循环,顽症终难除去。国民政府虽在政策上压力打击走私,但在行动上却少有作为,1939年11月18日,孔祥熙向中央转报马鸿逵公开包庇走私,内称:军阀马鸿逵曾召集宁夏商会负责人秘密指示:“你们别看我出的禁止走私布告,因为那是中央的命令,我不能不这样。实际上,你们还是可以照常走私,因为如果停止,别说兰州的要人太太们没有用的,就是我的军队也没有办法。”[详细]
吃空额索贿赂:“虽有蒋介石亲批手令领械.不贿赂也一支(枪)领不到”
“吃空额”是历来军队的顽疾,国民党军队也不例外。其通常情形是:由上级默许各部队虚报兵额若干,通常连长可报两人,营团长依次加倍虚报,各部队军官空缺后可按情况不同缓报一二个月,其薪饷即由主官截留。抗战后期,吃空额现象已相当严重,此一时期,军队一个师一般只有6700人,但领军饷时都报足额1万人,虚报3300人的空额军饷大部分就落进主官腰包。对这种情况,蒋介石本人知之甚详,他在1941年12月9日说:“我前方部队兵额之空虚,已为全国尽知之缺点。各级层层蒙蔽,至有一师之中缺额至3000人以上者亦相率视为故常。平时领一师之饷,临时不能作半师之用,及至事后申报战役经过则又任意浮报,动称一师死伤五六千人。”
索要贿赂同样横行,如李宗仁回忆:“军队需要补充武器弹药时,也必须向上级官员和兵站行贿才能得到补充。杂牌部队,尤其如此。若不行贿就一点得不到补充。即使蒋介石批准补充一批械弹,兵站仓库官员也要勒索贿赂,没有贿赂,兵站就以库存已尽来搪塞。因此,有些部队长官就千方百计贿赂兵站甚至侍从室官员以获得武器弹药,保存实力。如第5战区新编王认曲师,获准得新枪1000支,就卖掉200支,以所得款贿赂兵站仓库官员。而第29集团军总司令王赞绪,虽有蒋介石亲批手令领械.不贿赂也一支领不到。”[详细]
结语
国民党大陆统治时期的腐败究竟有多严重?蒋介石应该最有发言权。1948年11月24日,蒋在日记中写道:“党、政、军干部之自私、无能、散漫、腐败不可救药。若要复兴民族,重振革命旗鼓,能舍弃现有基业,另选单纯环境,缩小范围,根本改造,另起炉灶不为功,现局之成败,不以为意矣。”其绝望之情,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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