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海外小住,闻大陆学者高文谦先生在美国出版一部史籍:《晚年周恩来》。出书后高先生频繁赴美各地演讲,签名留影,宣讲答问,沸沸扬扬了好一阵子。高先生还因此被海外一些媒体称作“忠孝两全”的史学专家。今年春节回大陆途经香港,方购得高先生中文版大作,该书已多次再版,可知读者关注程度。细细读过《晚年》,参照此前下载有关资料,心存疑窦若干,稍加梳理,归成“十问”,敢就教于高文谦先生及各位读者。
2004年4月5日于南京玄武湖畔
一、不负母命? 网上得知高先生的一些身世,特别是高母系清末民族英雄林则徐的后裔,不由得肃然起敬。不久前去北京,车过天安门时瞥见广场中央的纪念碑,猛想起碑上林则徐“虎门硝烟”的浮雕――那还是我从小学课本里知道的。在碑身两侧,至今刻着毛泽东和周恩来的题词――须知林公是中共一直尊崇的英雄啊!高先生在《晚年》书末所附“哭母”祭文中提到:母亲“对文谦从事历史研究”“感到很欣慰,认为后继有人”。想来高母在世时见到先生“于夹缝中”作的那些“文章”,定会痛感失望而有严厉评判――毕竟这是有辱林室家风的大事呀!祭文还称:“文谦的写作,离开你(高母)的支持和鼓励是无法完成的”。这里“文谦的写作”,当指先生出版的《晚年》一书。请问高先生:何不将当初尊母评点你的那些“奉命文章”,宣示与毛、周等代表的中共决裂,“支持和鼓励”先生著书等精辟言论披露世人一、二,也好正先生“不负母命,以孝为先”之名?
二、稀世人才? 在中共的神秘部门――中央文献研究室,高先生曾荣封“室务委员”、“周恩来生平研究组长”之职,并获调阅中共高层核心档案特权。按大陆官方说法,高先生如不是“德才兼备”,断不可能踏入此门并升官至此。据我看来,中共组织部门更注重“以德为先”。换言之,高先生仅才华横溢,但“德性”不足,也不会青云直上的。在中国历史上秉笔直书、不畏权势的史吏不乏其人。而像高先生这样先委曲迎逢、后反戈一击者却实属罕见,真是人才难得呀!尽管高先生过去屡为所见核心档案而“震撼”、“早就为不能畅言所苦”,毕竟未能舍弃“奉命文章”所换俸禄。最终还是“命运的安排”(指大陆“六·四”事件),才使先生下决心不再充当“御用学者”,而选择作海外寓公,著书立说。请问高先生:你当初是以何等出众的表现获取原单位这般信任的?如果不是“命运的安排”致使功名无望,先生是否还会“表现”得更好,以便继续升迁、功成名就?
三、缘份已尽? 高先生在《晚年》一书的后记和答记者问中说:大陆“六·四”后,我成了清查中的重点人物。而原单位(指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还是尽可能地保我,希望保我过关,还继续让我担任官方毛泽东和周恩来传记的执笔人,希望我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但“哀莫大于心死”,“ 我和共产党的缘分已尽”。看到这里,我觉得高先生一定奉行曹阿瞒“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的信条。古人云:“士为知己者死”。先生原单位待先生可谓不薄,堪称仁至义尽矣!尽管如此,高先生还是决意撒手而去,并发誓同中共斩尽“缘份”。然而,事实恐未必如此。君不见,先生大作《晚年》封面上豁然标注:“高文谦 曾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室务委員、周恩来生平研究小组组长”。可知先生仍念念不忘所任中共旧职。此外,作为中共高干的先生父母(按:都已过世)均系资深中共党员,不知宣布“和共产党缘份已尽”的高先生又将如何面对黄泉下的二老?
四、舍毛其谁? 高先生在海外很多场合都表现出对毛泽东的深仇大恨,宣称:毛是现代中国一切灾难的始作俑者。毛时代是一个贫穷和饥饿、恐怖和血腥的年代,超过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其残酷程度甚至超过希特勒和斯大林。高先生还说,中国从百年屈辱走向独立是一个历史过程,始于中华民国,得力于抗日战争,并作为战胜国进入联合国安理会。毛在中共立国时,宣布“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其实是毛一个人站起来了,亿万中国人民趴下去了。这是中国人的悲哀。(据美国之音:高文谦与程君复激辩毛氏功过)好了,高先生就不必兜圈子了。先生实际上是想说:毛泽东远不如当年美国人扶植下的蒋介石好,抗战胜利后国共再战,蒋败而毛胜,实乃几亿“中国人的悲哀”。请问高先生:你说的“中国人的悲哀”是否也包括你的父母?先生父母当年追随中共而反蒋氏,今天看来也是大错特错了!另外,高先生对毛氏画像和遗体仍摆放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切齿不已,意欲清除而后快。但先生或许忘了:这里还有毛亲手奠基和题写碑文的肯定先公林则徐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呢!它是否也应在清除之列?
五、何乐不为? 在《晚年》书中,高先生披露了不少有关周恩来“负面形象”的材料。其实,这早已不是什么不能言的秘密。先生全书以“保持晚节”、“顺守之道”等说法诠释周在“文革”中的所作所为,意思是周做的一切全是为了一己私利。对此看法,本人实不敢苟同。依鄙人愚见,面对“文革”,周恩来至少还有一种选择:“称病不出”。周在“文革”前已查出有心脏病(据周保健医生张佐良大夫回忆),“文革”中又患上癌症,告假养病随时可行,且全于情理之中――何乐而不为呢?
六、如此减法? 高先生以“知情人”的身份,介绍中共官方在处理历史文献档案时通常的做法,主要不是采用“加法”(公开伪造),而更多是使用“减法”,即采用掐头去尾,断章取义的办法,根据政治上的需要决定取舍。不幸的是,高先生揭露的这种“减法”在《晚年》书中也得到验证。该书最骇人之处,莫过于毛泽东有意阻挠周恩来癌病治疗的“四条指示”了。但据今仍健在的周的保健医生张佐良大夫讲:当年医疗组把总理病情报告送上去后,毛主席有亲笔批示(用铅笔写的),大意是:肿瘤的问题现在根本就没解决,你们外科医生动不动就喜欢开刀,开一个就死一个,死了一个陈毅,死了一个谢富治,难道你们也要把总理开死吗?毛接下来又说:要加强护理,加强营养,不开刀,不手术。(按:《晚年》书中只引了毛后面的“四条指示”)张大夫认为:这并非毛有意刁难总理治疗,而是他的一种思维方法。毛几次自己有病的时候,他的态度也是这样,不相信开刀。(引自凤凰中文台“鲁豫有约:采访张佐良”)另据我在大学任教的一位朋友说,大陆官方最近出版的建国后《毛泽东传》里,也有和张大夫相同的说法。他还分析说:林彪事件之后,毛正要依靠周而绝无可能“害死”周,并且此种招术也不符毛的风格。请问高先生:关于毛对周治病的“指示”,你为何用了“减法”?是否也是出于“政治上的需要”?
七、为谁遮掩? 去年6月,高先生在美国新泽西作“去伪存真,讲出真话,还原历史”的演讲,听众高振国(中国旅美探亲者)针对你表白过去在大陆只能“根据政治上的需要,总是想方设法试图替周遮掩,找解释”等说辞,当场提出书面质疑,他说:听此言,使我明白了文谦先生的升迁方式。周恩来需要“遮掩”吗?他一天到晚责备自己,还需要史家“遮掩”?我看是你自己需要遮掩。周恩来的档案固然重要,但是还有比这更重要的,那就是咱们的衣食父母中国人民。文谦先生不是立志“还国人知情权”吗,那就请回国面对人民。(按:本人至今未见高文谦先生对高振国先生质疑的正式答复。)这次演讲中你还说:我在1986年《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为周说了不少好话”,针对一些人的异议(按:有人嫌周的形象仍不够完美),你坚持“应该根据历史事实说话”。请问高先生:你当年在《人民日报》上发表的文章,是“替周遮掩,找解释”呢,还是“根据历史事实说话”呢?
八、空头支票? 高先生曾表示,将用《晚年周恩来》这本书的收入投入“再生产”,潜心写作一部中国文化大革命史。又称,如果这本书能够在中国大陆开禁,将把全部收入用来建立一个“还民众知情权”基金会。此话“博得满场热烈掌声”。高先生的表态,乍听起来言之凿凿,豪爽大度,但细想来却不禁让人哑然失笑。先生明知自己所著不管是《晚年》还是《文革史》,都绝无可能在中国大陆开禁(先生在一次答记者问时坦言,国内没有出版社敢出版“我的书”),却有意开此“空头支票”,岂不虚伪做作?这不由得使人想起三国里的一段故事:东吴派鲁肃向刘备索还荆州,孔明许诺说:待我主图得西川后,那时便还。鲁肃信以为真,当场与刘备、孔明写下文书并作押。鲁肃持文书回复周瑜,周瑜顿足道:子敬中计矣!谁知他几时取西川?若刘备十年不取西川,则荆州十年不还矣!不是同样道理吗:若大陆十年不开禁高先生著作,先生所捐“基金会”则十年无望矣!应该说,高先生当众开这种“空头支票”毫无实际意义,如今“作秀”之风盛行,用此雕虫小技倒也不足为怪,只奇怪听众诸君中仍不乏憨厚鲁子敬者,实属可悲可叹!请问高先生:开“空头支票”,为收买人心――这样的评价大概不算过分吧?
九、不见出处? 通览高先生《晚年》一书,几乎逢页必见引文出处,真是学术味道很浓的呀,“权威性”不言自明。只可惜,书中最让读者(至少有鄙人)关注的几则史料,却怎样也找不到它们的出处了! 如:1976年除夕夜中南海毛泽东住地的“鞭炮事件”(毛命人燃放鞭炮以庆贺周恩来之死),毛在周病逝后对周的一番评说(毛称周是反对他搞“文革”的,两人的斗争“不少于十次”,历史鸿沟“没法弥补”),毛对群众悼念周的指摘(毛批“悼念虚,复辟实”),毛对总理继承人的精心安排(毛确定华国锋任代总理时,曾派人告张春桥“让一下”,并告华:“如有事,找江青”)等。这些事情,都是大陆四五十岁以上的过来人至今搞不懂的“谜”,也是评价毛周关系的最紧要处。对此,海内外学者已多有质疑。请问高先生:自诩“去伪存真,讲出真话,还原历史”的严肃学者,你为何要在这样重要的关节点“略去”引文出处,而不能还国人以“知情权”?
十、准备官司? 高先生裹挟中共核心档案境外著书,显然于大陆国家法律所不容。但迄今为止,尚未见大陆官方对此有何说法。而本人却听到传闻:周恩来的亲属已打算根据有关法律,起诉高先生和香港明镜出版社,理由是《晚年》一书损害了周的“名誉权”、侵犯了周的“隐私权”和“肖像权”等。上诉法庭在大陆还是香港、美国,暂不得而知。我曾询问过当律师的朋友,他表示:高先生书中公布的周恩来的信件、笔记等,既是官方档案,有的也属个人隐私,作为亲属据此状告侵权者,法律上可以认定受理。听罢此言,我不禁为高先生捏把汗。但愿这真是“传闻”罢了,先生最多有惊无险。为防万一,奉劝先生暂且搁置“再生产”和“基金会”等想法,务必存下《晚年》一书所得收入以准备应付这场官司――须知来者不善呀!请问高先生:对此说法你有何评论?是否已作好打官司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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