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中杂论》(节选)
刘雪峰
自序
粉碎“四人帮”后不久我就被拘捕了,在省看守所关押了五年。在被关押期间的最初一两年心情浮躁,无心阅读与思考。而在最后两三年的时间里,“问题”基本搞清楚了,看书、看报、思考一些问题也就成了日常的一项主要内容。
这期间,我除了写“值得思考研究的一些理论问题” 外,还写了不少学习笔记,其中有一部分被保留下来了。 近来得闲整理一下,选些篇章汇成这部《域中杂论》。
所谓“域中”, 意在谐音“狱中”。 因为看守所并非监狱,用“域中”也许能给人更多的想象空间;所谓“杂 论”,也正是因为内容杂、谈的杂 , 所以取名为《 域中杂论》。
今天回过头来看当时写的这些东西,明显看出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引经据典言必马列:这既受“文革”文风的影响, 也因为文章主要面对的就是马列的问题。当时“邓小平理论”还没有成型,还说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新发展”,所以要辨别是否真是这样,也只好引用马列的原话来回答了。
二、另类见解留有余地:面对改革开放的新事物,难免要有不同的见解、甚至是相反的观点。可是当时我还是一个被剥夺话语权的“在押犯”,写的东西随时都有可能被查出或没收,也只好留有余地。
三、评论现实点到为止:这次整理时,在大部分篇章后又都写了[述评],意在谈谈我现时的观点和见解。可是,一是有些看法一时还拿不准;二是有些观点不宜展开谈,也只好点到为止。
我的知识浅薄,当时又无资料可查询,纯属怎么想的就怎么说了。错误之处实在难免,望各位朋友指正。
2005 年 5 月 22 日
关于“实事求是”
现在说“实事求是”是“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是 “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我认为这种提法是不妥当的。
“实事”是客观事物本身;“求”是认识的方法和手段;“是”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正确的认识。同是一个“实事”,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和立场,往往能“求”出各种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是”来。这句话谁都可以说,谁都可以用,哪怕是个江湖骗子,也可以标榜自己是“实事求是”的,可见它毫无实际内容。
人们通常把实事求是解释成“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作为表达一种意愿是可以的,但是在理论上是不精确的, 在现实中也是不可能的。正如狄慈根曾说过的:真理和认识的关系,犹如圆和多边形,人们的认识可以不断接近真理,但是永远不能穷尽它。所以,“实事”和“是”之间总是有距离的。
“实事”是客观的,它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但是 总得要由人来“求”(即来“认识”),在阶级社会中,人们的各种思想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所以,这“是”也是 有阶级性的。
“实事”又是具体的,“实事求是”也只有针对具体的“不实事求是”才有实际意义。所以,抽象的“实事求是”就什么也不是!
不同的事物,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都有各自不同的具体情况,只有对不同事物作具体分析,才能真正做到 “实事求是”。 列宁说 :“在具体的历史情况下,一切事情都有它各别的情况。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挑出来的,那么事实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也不如。” 所以 ,有人想简单地用“实事求是”去否定什么,去说明什么,往往也是徒劳的。
早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产生之前,人类社会就有 “实事求是”或相近的用语( “实事求是”一语最早出自 《汉书—河间献王传》 ),如果把它说成是“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毛泽东思想的精髓”, 岂不是等于说:早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出现之前,他们的“基本原则”和“精髓”就已经存在了吗?所以,无论是从实际含意和表述方法上来看,这种提法都是不妥当的。
[述评]:我这里论“实事求是”, 并不是反对 “ 实事求是 ”, 是怕谁都会说“ 实事求是 ”,或指责别人“不实事求是”,而自己又不能实事求是。
另一个观点是不该把实事求是说成是“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毛泽东思想的精髓”。 除了我在论述时指出 “这种提法是不妥当的”外,严格说来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也不是实事求是,而是阶级、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
事实上,一切事物在马、列、毛那里,从来也没有 “一就是一、二就是二”的认识方法,而是一切都作阶级分析,并对具体事物作具体分析。
我看,当代的理论家们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概括为“实事求是”,肯定是概括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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