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公知、资精一直在批评毛主席:一言堂、家长制、专权……等等,总之,不民主,有点专制、独裁。然而,人们也发现,这些批评者,仅在作了点简单化的批评后,便了事,或是罗列了一些似是而非的事例。今天,真正的民主斗士,毛主席在大民主中培养起来的“马岱们”,却从中看到毛主席真正的民主精神,以及这些批评者奴性心态下的卑怯。
实际上,这些公知、资精的奴性的卑怯,是决无真正的民主精神的;他们也无法体味民主义、涵。
这里,提出一个——同公知、资精者——完全相反的观点,即:其实毛主席是在努力建树民主,而这些多少有点奴性及“‘独专’潜意识”的公知、走资者,却在误判、误导“民主与不民主”的问题。
以下,我们还是就毛主席的言、行,来认识毛主席的民主实质,剖、判那些自身本就有奴性的批评者,在民主问题上存在的迷误,抑或反动。
——首先,民主要求有独立的人格、精神。
请看毛主席,他自己说过,也是这样做的:在重大问题上违心地同意别人,是极少的。这种极少发生的——违心同意别人情况,有一次是对林彪的。当时林彪大讲政变和大搞个人迷信,毛主席出于斗争策略,同意了他。毛主席当时说:“在重大问题上,违心地同意别人,在我一生还是第一次”。周总理是当时毛主席说此话见证者。
有人也许据此批驳说,所谓“不违心地同意别人”,不能说明毛主席的民主精神,而正是表现了“毛泽东的专断”。
谬也!请注意,这里毛主席讲的不是指对组织决议的态度。人们应当知道,毛主席是执行党、组织的决议的模范,凡是党、组织决议了的东西,他个人即使有不同意见,也会(个人保留意见)执行;只是在必要时,召开新的组织会议,重提己见,以争取产生新的决议。而在决议形成之前,当他发现自己仍同大多数人有不同意见,他不但“不违心地同意别人”,还会通过讨论、说服、批评,甚至表现为生气、愠怒(在特别重大、紧急问题上的反对立埸,示以气或怒,是一种必要的——社会“角色”——形象),影响或改变别人的观点,最终使自己的意见得以通过,终而成为党、组织的决议。
有一个事实,是所有严肃的毛泽东主义研究者都注意到的,即:毛主席的一切重大行动,都是在党、组织的决议下进行的:三面红旗、庐山会议批评处理彭德怀和后来处理刘少奇、社教、文革,以及党内领导班子的变动等,无一不是如此。有人(邓小平等)对此不以为然,认为那是不正常气氛下的决议,不能算着民主。那么,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才叫正常气氛,民主本身不正是有造育良好气氛的功能吗!也就是说,所谓正常气氛本身,也是需在民主斗争中形成的。
由此可见,文革结束后,甚至到今天,有人不断批评毛主席的所谓“个人独裁”,是十分说不通的(这可算是一个世界级的笑话)。这种言论本身,就不符合真正的民主原则。在决议形成过程中,人们互相交锋、影响,有时,最终使本来是少数的──的观点,成为多数——形成组织决议,而本来多数人的观点却成了少数,这是极其正常的。这是合乎民主原则的。
——其次,民主一方面拒斥“在重大问题上的无原则谦和”,另一方面则要求有——对严肃独立精神下的不同意见者的人格尊重——以及保障其合法权利——的“雅量”( 梁漱溟语)。
正常心态下的人们,在较多占有毛主席这方面活动的材料后会发现:毛主席在这方面,确是伟大的典范。这里,不能一个一个地详尽写述和分析所有相关事件,仅就毛主席同梁漱溟、李达、陈毅的争论(毛去世后,公知、走资分子,常常用这三人的事情来说事、批评毛主席),来说明这一点。
上世纪50年代初,在那场惊天动地的“雅量”争论中,毛主席一边严厉批评梁漱溟对共产党总路线的错误认识,一边真诚表示共产党“容许保留不同意见,梁漱溟的政协常委照当”的雅量,并且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了“让不让梁继续发表个人意见”的议案。
在大跃进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争论中,李达表现了对毛主席观点的据理反驳、毫不相让,最后,李达甚至敲着拐杖,很有点“气愤”地走出毛主席的住所,而毛主席,则在发现自己确有点唯心精神后,立即捎话给李达,表示“李达是对的”,并称赞李达是共产党的鲁迅,“以后李达可随时来见我,不得阻拦”。
在毛主席同陈毅的一生交往中,可以说是从井冈山时代到他们的生命的终点,都时有争论,陈毅甚至取代过毛主席的领导职务(是在民主决议下,决不是阴谋),毛主席也批评过陈毅的“右”。然而,光明磊落的陈毅一发现错误,马上上门承认错误,并表示“陈毅主义可打倒,但我陈毅不能打倒,陈毅还要与你一起干革命”;一次次争论、批评之后,毛主席也一直都说“陈毅是好同志”!
看到了吗,这才是民主的“攀索”,民主的演示。也有人以我党在以往事业中,包括陈毅在内的一些人受到伤害为据,说明这不是民主,而是毛泽东的专制。这更是大错特错。在中国的社会、共产党组织这个大系统内,民主文化结构打碎、取代愚民文化结构,其前期会有震荡,有牺牲,不可避免,——甚至是需要的;除此,民主的功能是纠错求正,但民主自身也不能保证一点没错误,——有时要试错的。事实上,真正的民主精英的各种牺牲,是教给社会和广众以民主的好的教材之一。
真正的民主斗士,不指望民主过程中无一点错误,更不会有李锐式(庐山会议上搅乱事态的猥琐小人)的追悔和诬骂。这里要顺便插说李锐,其人当年在庐山会议期间,自由主义、野心发作,同其他几个人,私议毛主席,被人揭发后,立马“投降”,告密式地揭发他人“妄议毛主席如‘晚年的斯大林’”。因为不是当面说,——背离了民主原则,故造成严重混乱,——并且一时难于澄清真假、是非,结果,一直在会议上接受批评的假左派和左派们,反藉此“保卫毛主席”而形成了多数派,借题发挥,以保卫毛泽东为由,“围剿”了彭德怀、黄克诚和几个“御前”秘书,攻其为“彭黄反党集团”……
行文至此,可以下结论说:
马克思主义,共产党、毛主席的民主教义:现代,真正科学的民主意识,或说“民主的真谛”有如下几点。
1、民主不是等别人、上方什么人赐予。民主是一种独立人格的争取和表达。在一定意义上说,它是通过斗争得到和得到后的表达和斗争。一些人的懦弱卑怯的企盼,是不会有真正民主的。
2、民主是一种全方位的要求:人们应理性地坚持原则。任何人的——集体决议外的——强求他人接受自已意见,是专制意识的表现。“有些人”认为毛主席不接受某些意见,就是不民主,是其本身卑奴心理导致的误判(难道民主就是要上级领导不管下级有什么意见,一概接受,错了也得听?!这显然是不正确的)。民主不要求人们丢开自主意识而无原则地服从别人,仅要求服从集体、组织。
3、真正健康的民主心态是,遇事谨重思考和理性表达,随时纠正错误(包括自已),服从集体决议。发表个人的观点,决无“捏把汗的后怕”。个人的正确意见被上级和组织否决──个人甚至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后,应一边服从组织决议,一边心地平静地(在纪律允许的范围里,按组织原则)继续提出个人意见,直到下一次组织会议。如再被否决,仍应保留个人意见。这就是民主。民主是一个原则,是一种秩序;这里强调地说:民主是一种纠错机制,但它也不能保证民主自身就不犯错误。
4、把民主作为个人广告,而或一种生存手段,在其中“取巧装佯”,是走了味的民主。有人用《黑洞文化》理论揭示说,在精通于中国封建处世哲学的人们那里,一切时髦,他们都会利用来投机。而投机就是投机,不是真理,根本不可能给人以启迪;从根本上说,也不可能给他们自己,更不会给别人带来好处。事实证明,一些人的投机性民主,只能给社会带来一连串眼花缭乱的表演,和失败后无休无尽的信口指责和抱怨。
5、再健全的民主,也不能保证某些人在某件事上不遭到某些伤害。因个人吃了亏,就不问青红皂白地抱怨别人不民主,甚至说人家在“钓鱼”。这是极其卑俗的丑陋心态。如今,需要重复提醒所有批评毛主席不民主的人:毛主席担任党的领袖后的任何重大决策,都是在组织会议上,通过组织作出的,除开职权范围内的事,他从未丢开组织作过什么私人决定,包括搞文化大革命,以及处理一些人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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