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天,我们先是讨论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要点,明白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两种社会生产方式的基本区别一一资产实体与劳动实体的基本区别。这个核心要点实际上包含了“四个转变”和“两个决裂”。这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总纲,它在整个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都是适用的。
在明确了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要点之后,我们又进一步讨论了社会生产力的原理。我们从抽象的生产力到社会生产力,又从较为抽象的社会生产力到资本主义生产力、社会主义生产力的个别生产力,进行了更具体的考察。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明确了现代社会两种生产力一一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基本特点与发展要求。
进一步考察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要求和社会主义生产力要求,从生产目的的角度看,它们又可以更进一步具体为剩余价值生产力和消费价值生产力。
现在我们来具体分析,二十多年的人民公社发展的是什么生产力呢?
在头条上读到了《人民公社体制推动了六七十年代我国出生人口高峰》(今日头条:原创2023-06-19 19:44·画都居士)。文章分析了我国六七十年代形成人口出生高峰的原因。
文章说,“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民就愿意生孩子。一个户生五六个孩子,甚至还有生到七八个的。进门一看满院子的小孩,晚上睡觉满满的一炕小屁股。村子里大街小巷到处是孩子闹腾。”
“为什么那个年代人们的生育愿望这么强烈?除了观念以外,是由那个时期的经济体制所决定的。那时是人民公社体制,每个农民社员参加公社所属生产队劳动,挣工分,凭工分分钱分粮。每年夏秋两季粮食收获后,先上交公粮,然后生产队把大部分粮食根据人口平均分配到户。年底决算时,再把未分配的粮食和现金按工分分配。人口多劳力少的社员家庭,在夏秋两季预分配时就已经分过了头,在年底决算时也不用向集体退钱退粮,而是作为欠款记入社员往来账,等于是欠了集体的钱。这笔欠款不用急于还,等到自己的孩子大了劳力多了,年底分配有了余款时再平帐。大体上算来,每个生产队每年收入70%是按照人口分配,只有30%是按劳动工分分配的。这就是所谓的“人七劳三”分配制度这就等于个人生了孩子集体给养着。或者说劳力少的户生了孩子,由劳力多的户借钱养着。这个钱还不用自己出面借,而是由集体按照制度统一安排。这就是所谓的公有制的好处。”
从我国的人民公社体制来看,特别是经过“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调整之后,以生产队为基础的生产模式,事实上很好地体现了广大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补偿消耗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余下都是自己的”这种分配模式,既体现了劳动者的公共需要,又满足了劳动者个体的消费需要,是一种很好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生产队建立了社员大会、队委会和队长的领导体制,大体上体现了劳动者对劳动管理权的利益要求;而以工分为形式的按劳分配制度,也基本上体现了劳动者为集体提供劳动量的差别,并从产品分配上体现了这种差别,体现了劳动者对劳动分配权的要求。可以说,生产队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劳权制度模式,是与股份制相对应的按劳分配模式。
消费价值生产力的增长归根到底体现在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之上。当一对夫妇可以抚养两个孩子(指从出生到成家为止)时,劳动者自身的再生产处于维持状态,既没有扩张,也没有萎缩;如果一对夫妇能够抚养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孩子,那劳动者自身的再生产就处于扩张状态;如果一对夫妇只能抚养一个孩子,那劳动者自身的再生产就处于萎缩状态。
人民公社时期,一对农村夫妇,抚养三、四、五个孩子的情形非常普遍。为什么那时的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如此之强?
因为人民公社的生产方式已经不再是剩余价值生产方式,而是消费价值的生产方式。在生产队的生产结果分配模式中,“余下都是自己的”的部分,是以余额形式出现的消费价值量。这是满足社员消费需要的价值量。也就是说,生产队的生产目的是满足社员消费需要。因而人民公社条件下所形成和发展的是消费价值的生产力。另一方面,在公共产品的提供方面,人民公社时期是相对富裕,特别是在医疗教育方面,使社员没有这两方面没有后顾之忧。因此,其生产成果自然就表现在劳动者自身的扩大再生产的能力的发展上。从1956到1983年,我国人口在25年间从6亿多人增加到10亿多人。正是社会主义生产“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生活”的最好的说明。
人民公社模式,正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宣言》中所指明的科学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具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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