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在“十一五起步:改革新形势”学术研讨会的发言:领导层耳根太软,《物权法》酝酿10年竟被延迟
2006年2月25日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举办“十一五起步:改革新形势”学术研讨会,著名的主流和非主流学者被邀请参加,焦点人物高尚全不知何故临时缺席,他的座位一直空着。下面是张曙光的发言,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张曙光:
十一五是中国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面临着非常艰巨的改革任务。改革能推进到什么程度是一个大问题。
先讲讲经济改革。
我们可以看到28年来,商品的市场化已经基本完成,但是三大要素的改革还未完成。三大要素中的资金要素由中央控制着,土地要素地方控制着,劳动力要素实际由外资控制着。三大资金要素的市场没有形成。
我们讲放松投资管制,人们才能进入。但融资管制一直到现在没有放松。现在融资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这些年来经济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经济改革中物资领域的自由化程度似乎大了些。诸如教育、医疗等属于经济领域但同时与社会有关的问题的改革滞后了。属于社会方面的改革更加落后。现在我们宪法上给于公民诸如言论、集会、结社等基本权利并未得到很好的保护。国家社会化,社会国家化的局面并未根本改变。所以我认为十一五是改革形势相当严峻的一个时期。我们在社会、政治方面的改革能否推进决定着经济改革能否前进。经济的发展并不能自动带动社会的变迁。这是历史已经证明过的,中国这些年的历史也在证明。
我在这里不就上述问题展开,想讲个具体的问题。
大家知道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马上要开,关于这个会到现在有两项立法议案被搁置,黄了。一项是《物权法》,原来是要在这个会上通过。物权法起草了十年,到现在一直未通过。之所以这次未通过,是由于北大的一位叫巩献田的教授上书人大,他认为《物权法》违背了宪法、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开历史倒车、搞私有化。结果就把这个起草了十年的法律议案搅黄了。还有一件事情也黄了,是统一内外资所得税的立法。去年人大会上,财政部提出要把此项立为立法议案,商务部、沿海的一些诸侯都反对,结果去年黄了。今年财政部再次提出来,这些人又反对。当局认为有争议,所以搁置争议,今年此项议案又不能通过。
昨天会上我就这个问题提了四个方面,希望大家来讨论。
一、时机是不是成熟了?
财政部部长、副部长多次讲时机成熟了。我同意这个话。
二、这个提案有利害是有弊?
我认为有利。
三、这些部门为什么反对?
实际上是为了本部门、本地区的利益。
四、本次没有列入议程。人大的一些常委虽对此持有异议,但是他们认为上面已经定下,就没有办法了。
我可以给人大出四个办法。一个是人大委员、一般群众都可去做立法议案,人大可以审议。二是责令政府把不同意见报上来,我还要审议。三可以召开立法听证会,就此立法是否列入议案进行听证。四可以就此议案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这都是人大权利之内的事情。
我现在就这两件具体事来谈谈改革的事情。
十一五中“建设新农村”“自主创新”这些口号都很好,现在也有行动。但是我们看到也有不和谐的东西,为什么这么讲?刚才我听到一个消息,去年我写的一篇题为《中国改革的新方向》的文章,主要是讲“要从重商转向富民”。好多报纸转载。但是今年我们的宣传部门下了通知,说在宣传上对富民的口号要注意,意思不要再提这个口号。 咱们干什么呢?连富民都不可以提了。这个我就觉得与中央方向是相悖的。
我倒觉得问题不在于北大这位教授提出了什么,这个是言论自由。那么我提出合并内外企所得税也应该有自由。现在问题是,为什么一个学者的这样的一个荒谬之极的东西,居然我们的决策者接受了。巩献田说物权法没有把宪法中“国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写进去。是不是每个法里都要把宪法这句话挪进来?他提的是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已经明确的东西,这样一个开历史倒车的东西居然人家还能影响到决策。我觉得这个问题显示了一个信号,我们的决策到底朝什么方向去走?
我提出的合并所得税很多官员都很赞成,但是居然没有一个报纸去报道。我把文章写给《中国经济时报》,它发了,但把我提的四条意见的最后一条删了。当然,通过通不过是正常的,但话都不能讲就是不正常。拿物权法来看,这个人反对到底是进步还是倒退,是扩大自由还是加强管制?咱们可以看到趋势在什么地方。
所以我觉得现在关键不是讲什么好听的东西,而是你怎么做。哪一个口号不好听?现实怎么样?提出和谐社会确实很重要,那么我们怎么来建设和谐社会?去年中国群体性事件发生了8.7万次,所谓群体性,是5人以上对公共秩序造成影响的事件。平均每天240个,这是一个和谐社会么?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确实值得深思。如果我们现在改革不能在这方面推进,那么中国社会的矛盾和分裂的危险会摆在面前。所以十一五在改革方面的任务需要我们去突破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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