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个时代的要求
——“首都经济学家论坛”第五次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姜冰
2006年7月8日—9日,“首都经济学家论坛”第五次学术研讨会在美丽的塞外名城赤峰市召开。此次会议的主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由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和“首都经济学家论坛”联合主办,赤峰市人民政府、《经济学动态》、《教学与研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等杂志社协办。参加本次研讨会的有首都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党政机关等专家学者,赤峰市政府的有关领导以及新闻媒体记者70多人。8日上午,学术研讨会在赤峰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同志热情洋溢的欢迎辞中拉开了帷幕。徐市长从赤峰市悠久的文化历史和美丽的自然风光谈起,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当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牧区建设中的一些政策保障。论坛副主席、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永佶教授代表主办单位发言,阐明了本次会议的主题、意义和主要内容,并对赤峰市和克旗领导的支持表示了诚挚地感谢。
论坛主席、北京师范大学白暴力教授代表论坛组委会发言,说明了“首都经济学家论坛”作为一个学术性论坛所具有的三个特点:第一,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为研究基础,研究经济理论、中国现实经济和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第二,遵循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即主张人类平等、共同富裕、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认为人类社会的未来一定是美好的、光明的。第三,具有开放性,在思想上的开放,接受一切人类科学发展的结晶;向社会实践开放,从社会经济发展现实中吸取营养,推进经济理论的发展。
大会进行了主题发言和小组讨论。著名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卫兴华教授和原中共中央党校校长刘海藩教授都作了重要讲话,论坛副秘书长王天义教授和中央民族大学杨思远教授分别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土地制度问题”和“对小农经济的改造”作了精彩的主题发言。分组讨论阶段,老一辈经济学家和中青年学者围绕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农民增收与扩大内需,农村土地制度,农村社会保障等重要内容,从理论到实践,从宏观到微观畅所欲言,展开了广泛、深入而热烈地讨论,并进行了大会交流。与会学者们分别发表了以下学术见解。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在于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和共产党的领导。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新”就在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新农村建设的质的规定性。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我们选择了社会主义作指导思想,那么踏踏实实地为新农村建设出谋划策是每一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在谈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模式上,很多专家都提到了要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当前全国各地共同富裕的典型案例,如南街村、华西村、义乌等地的宝贵经验,他们致富的模式虽不同,但最终的目标是一致的。
(2)对我国农村建设实践的反思有助于实现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历史问题,有学者认为,“三农”问题实际上涉及的是环境、粮食和农业问题,在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反思我国以市场化、分权化为价值取向的农村改革实践,造成了农业生产的主体地位不断弱化,农业服务体系也远远落后,这都成为“三农”问题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伴随着市场化改革,农业产业化中出现了“公司+农户”模式,这种模式表现了农业经济在被动、消极地适应工业化发展,不会成为农村走向工业化的道路。还有学者对农业现代化进行重新审视,认为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农业并不是我国可以模仿的理想模式,现代意义的农业现代化已经融入了诸如环境、可持续发展以及农业的多功能发展等丰富的涵义。针对20世纪30年代我国乡村建设的争论,有学者还对中国农业发展方向进行了理论探讨。
(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培育和造就新型农民。新农村建设既是经济发展问题,也是解决社会公平与稳定的大问题,其中最核心的就在于如何对待农民。要实现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最根本的出路就是要培育新型农民,即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农民。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求农民从观念上转变,同时政府还要公平地对待农民;其次要对农民进行培训,包括义务教育、实用技术和再就业的培训,在科学技术水平上要提高素质;再次要调动和激发农民自己的创业精神。
(4)将农民的主体作用与政府的主导作用很好地结合起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政府是主导。那么,新农村就要以人为本即以农民为本、靠调动其积极性来建设,政府的主导作用就是要搞好服务,而不是搞形象建设、政绩工程。如何体现政府的主导作用?刘海藩教授认为,一是在统筹规划上要搞好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构想;二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三要整体推进、分类指导。还有学者认为,政府的主导还体现在对公共物品的提供要真正落实到农村,而目前县级政权的缺失是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政府必须构筑规范的制度保障体系,才能把新农村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
(5)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制度问题必须通过集体合作的道路来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制度问题是当前社会研究的热点,有学者从分析现有农村土地制度的缺陷入手,剖析了当前农村土地制度的几种不同的改革思路。还有代表认为,土地承包制是适应当时历史发展的一种较好的制度,极大地释放了农村农民的积极性,但这种单田独户的小农经济已经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了,必须走出一条新路子。然而,国内外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土地私有化的路子在我国是行不通的,只能通过搞集体合作或新集体化经济的道路来解决。因此,我国土地制度将来的走向将是一种打破现有格局,而又非私有化的一种重新组合,既非现在以村委会为代表的,也不是以分散的个体农民为主体,而是形成一种以农民合作为主体的合作组织,这将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制度基础。也有学者提出,土地承包制尽管有弊端,然而在没有新制度出台之前,取消它是不现实的。
(6)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目标要与政治目标、社会目标很好地结合起来。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在经济发展上取得了很大成绩,经济总量和人民生活水平都有巨大提高,但要总结经验。现在的新农村建设一定要借鉴以往改革和发展的经验教训,在政治目标上要突出社会主义性质,即必须要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不能受到侵害;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权益不能受到侵害;农村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纯洁、坚强有力。只有这样,新农村建设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的方向,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还有学者从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角度谈到加强农民社会保障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
(7)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完成对小农经济的改造。对小农经济的改造,实际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问题。有的学者认为,小农经济的重建只能导致中国经济古代化,而不能导致中国经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实现工业化,二是建立起在平等劳动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新型生产关系。而小农经济的重建和长期延续将与这些内容相悖,因此,对小农经济的改造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并提出了建立以合作经济为基础的大工业对小农经济的改造才是农村走向工业化道路的根本出路。
此外,在探讨如何把农民与大市场结合起来,很多学者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要建立一个中介组织,这个组织可以把各种生产要素集中起来,作为第三方来代表农民的利益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发挥作用,国外一些成功的经验都值得我们很好地研究和借鉴。
最后,论坛副秘书长李克强教授进行了大会总结发言,他对大会取得的创造性观点和丰富的理论成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我们应该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为指导,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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