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你最近在北京做得很好,向你祝贺。
我看到南方都市报的文章《农学专家卖大米,生意会怎样》后,我发了感言。在文章之后,是贴子。现在再把这些内容发给你看看好吧。
敬佩与反思(南马当事人)
中国的三农问题引起我多年的关注,这也是我要到兰考南马庄的原因。我敬佩温铁军老师与何慧丽博士。南马太穷了,一均年收入在一千二百元。这是城市人,特别大城市人所不能想象的。穷则文化素养低,穷则愚。在这样的一个氛围中,温铁军先生与何慧丽博士搞了新农村建设的试验。他们让我想起了当年的晏阳初与梁漱冥先生。不计个人利益的伟大人格,感染了我。我为中国还有这样一批知识分子而骄傲,他们让我看到了农村的希望。也看到了今天知识分子良心所在。我也到 兰考南马庄当了一名志愿者。
在他们支持下农民建立的合作社,通过资金互助、集体采购生产资料,农民已经得到了实惠。同时通过规范生产过程,正在改变着小农经济的观念。
当然,作为一种试验,本来就没有现成的模式。必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我很同意上文的说法,专家本不是商人,专家本应该提供思路、方法。专家的知识也有局限性。任何行业都有自己的运作规律,这是社会分工的必然,卖大米也应该有其内在规律。但对于处在起步期的南马合作社来说,与一般的商业性公司不一样。他们没有流动资金,全靠几个合作社领导人卖掉自己的米当路费与营销费用,进行周转与循环,所以卖大米是当务之“急”。一个新产品,特别是多数人们无公害意识还处于蒙胧期的情况下,想打入市场,所以难上加“难”。而且目前的市场比较混乱,假“绿色”假“无公害”的产品太多,消费者的“怕”,带来了真正无公害产品的“迟滞”。农民能等得起吗?要过冬了,多少家等着这笔钱为孩子添置棉衣,为老人购买取暖用的煤球。现在我不在南马,过两天还要去。但想起没有取暖设备的房子,我就不寒而粟。
教授卖大米确实不会成气候,被逼无奈呀。我一样的,在河南也在卖大米。因为 这关系到农民对合作社会的信心,关系明年“无公害”大米是不是能够继续下去。当然从另一角度看,也是农民认识市场的开始。我曾经给张砚宾说,这次卖大米,是实现了从小生产的农民向市场经济下的商品经营的转变,其实意义远远超出了卖大米本身。
新型合作社的发展是有很多方面值得反思的,今天我们遇上的卖大米问题只是一突出方面。
上文讲得很有道理,生产与流通本来就是两个领域。其经营内容与方式完全不同。本人认为,这正是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反思的一个重要问题。首先,合作社的定位要清楚。在有把握的领域,先搞合作。在农民自己不擅长的领域,应该分离出来。销售与生产应该明确为两个经济主体。这样各自按照自己的规律去操作。其实,这与社会分工的原理是一致的。另外,销售实体的出现,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懂市场的人;二是具有一定量的资本。从目前情况看,农民(特别是兰考县南马庄的农民)还不具备这方面的能力。我们在 这里应该反思的是,专家给农民的不仅是合作意识,更要把市场经济的观念传播给农民。这是专家的强项。另一方面政府已经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城市。 这方面政府的具体操作,希望能有更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解决长年为国家提供商品粮,以致经济发展缓慢的粮食主产区。不致在全国进入发展中,与城市与发达地区的农村差距过大。我想,对成熟的新型合作社,政府有责任给政策扶持。
陈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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