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向上的误区
孙青华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他是新一界党中央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根治三农问题的一附良药。为了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圆满完成这一重大历史任务,我们必须弄清我们要建设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而不是资本主义或封建主义新农村,走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向上的误区。
胡主席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五个方面清晰勾画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前景。但是,依靠谁去实践,走哪条道路道,向哪个方向走才能实现这一美好前景呢?
一条道路就是鼓励土地向大户流转,实现规模经营,保持市场经济价格体系不变,让农村的财富自然地流人城市,再用财政的铁碗让城市反哺农村,让农村剩余劳动力继续向城市及发达地区转移。财政一部分资金补贴民营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购买农机的个别大户,促进农村土地及其它生产资料向少数人集中,在农村培植一个农场主、民营企业家阶层,让他们主导农村的生产发展;一部分资金直接补贴种地的农民,建设农村的各种公用设施,对农村免收农业税,免收学费,建立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实现生活宽裕;用贷款的方式补贴大迁、大拆、大建的农户,迅速实现村容整洁及农村人口城镇化,再用发展农村旅游的收入偿还巨额贷款;用“民主普选”“默许贿选”“强人治村”等实现农村形式上的管理民主。这是让农村长期依赖于城市施舍,内部发展主要依靠少数“强人”的措施,可部分化解城乡两极分化的矛盾,而不能解决农村内部两极分化矛盾,实现不了农民共同富裕的理想,必然促进农村向资本主义国家农场主的模式或封建社会地主土地占有制的方向发展。
另一条道路是确保农民土地使用权,鼓励农民自愿建立各种经济合作或集体组织,逐步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撬动市场经济价格体系的杠杆,实现农村与城市产品交换的公平公正,阻断农村财富非对称性地流人城市的血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早期,积贫、积弱的农村需要城市反哺。财政补贴的一部分资金可直接补贴种地的农民,对农村免收农业税,建设农村的各种公用设施,免收学费,建立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另一部分资金则要补贴给农村各种经济合作组织或集体组织,在管理人才、资金、技术三个层面上帮助农民组织起来兴修水利、改良土壤、购买农机、建立农产品深加工合作企业或集体企业,以及在城市建立广泛的农产品销售网点,就地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兴办各种文艺团体和互助组织;在组织的内部实行民主普选、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让富裕起来的农民科学规划建房,自觉地实现村容整洁。把政府的力量与农民自身的力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引导、鼓励、帮助农村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向发展。这是农村短期依赖于城市施舍,长期发展依靠广大农民自立更生的措施。他既能化解城乡两极分化的矛盾,又能解决农村内部两极分化的矛盾,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理想,必然促进农村向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方向发展。
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协调发展,科学发展,发展依靠全体人民,发展的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我们不能一方面促进农村与城市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又在农村内部扩大发展的不平衡,让“城市反哺农村”惠及少数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交给农村“强人”,把农村引向资本主义或封建主义的新农村。我们要按《党章》办事,向着党的最终目标共产主义前进,鼓励和促进农村向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方向发展,走出方向上的误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让“新农村”切实“新”起来!让“广大农民”切实“富”起来!
2006年5月28日 孙青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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