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3日,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的苑鹏在第二届南方农村报·中国农村发展论坛上,对在座的官员和学者提出:“要警惕泛合作主义思想在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抬头”。这是本人首次在媒体上读到学者以“泛合作主义”的概念对时弊进行痛斥和批判。
于众多“三农”问题专家面前,苑鹏在性情上虽然具有温和主义的特质,然而,作为近年来国内合作社研究领域最活跃的学者,她以特聘专家的身份亲自参与了农民合作组织法的起草工作,因此,在这场糅合着形形色色的实践者和研究者的研讨会上,其极富专业素养的发言自然焕发出一股意想不到的力量。
在苑教授发言的前十几分钟,南方农村报记者闫业伟以图文并茂的幻灯形式当众展示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据该报的调查显示,到2005年止,广东全省范围内组建起来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较规范的共有1500多家。但是,此数字并不包括其它大量的尚处于合法边缘之外的草根农民合作组织。而且,就算在1500多家的数字之内,亦大量充斥着与合作经济组织制度理论完全相悖的伪合作社。这就是苑鹏所说的伪农民合作组织,这些怪胎与真正的农民合作组织一样,在国家的扶持政策面前平起平坐,像“速生桉”一样疯狂掠夺生存资源,甚至形成一股“劣币驱逐良币”的风气,极大地排挤或扼制了真合作社的发展。
只要是“以双脚做学问”的“三农”问题专家,也许都清楚,伪合作组织在民间的泛滥,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农民对合作组织理论的认识有偏差,通俗地来讲,就是底层民众对政府制定的政策不知情,根本搞不清楚农民合作组织的概念,更不知道这些扶持政策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农民因为没有自己的真正利益代言人,因此早在制定政策的时候,便是完全缺位的。到了执行政策的时候,农民的正当监督权利又得不到保障,因此享受政策利益的时候,也经常见不到农民的影子。在现实里遭受了不公的待遇,在行政和司法上又难以寻求应有的救济,这就怪不得一些农民要在“农民合作组织与新农村建设”的研讨会上,对着众多官员和学者,满怀悲情地呼吁费尔泼赖了。
既然泛合作主义的盛行起源于上层与下层的信息不对称,那么,农民为什么会对政策不知情?显然,这里边便牵涉到,政策信息流通和传播渠道的不畅通,而渠道不畅通,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基层政府的干预和堵塞。按理说,国家制定政策扶持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通过改善农村的经济状况来缓和越演越烈的社会矛盾,这对夹在中间的基层官员有百利而无一害,他们为什么要干预?
原因是非常复杂的。以前,拙作《利益混淆是如何废掉政府武功的》曾详细探讨过改革和地方利益的关系。我提出,中央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改革方向没有错,问题是这些改革,无一不是采取逐层分解摊派成本的方式来进行的。许多政策,因为没有照顾好地方的利益需要,又要地方带头落实和执行,这不是要了地方官员的命?只是,在现行的政绩考核和官员选拔体制下,官员心理上虽有抗拒,但行动上依然要与中央保持一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党的利益和官员个人的利益存在严重矛盾的情况下,官员唯有投机取巧,欺上瞒下,在信息传播的渠道上制造重重障碍,尽量使那些政策得益者获取不到全面的信息,因为这样一来,既可以大大缓解既有的工作压力,又可以减少政策执行的成本,甚至还可以化被动为主动,巧妙避开舆论的压力和民间的监督。
降了害怕承担过高的政策执行成本之外,地方官员通过制造上层与下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来推行其泛合主义的思想,还有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地方官员普遍存在驱名逐利的心理。
在中国,惠农政策往往由政治目的来催生。因此,每项政策的出台,背后都满负着各种各样的政治意义。此外,政策的推行,同时意味着大量的扶持资金向落后地区流动,由此形成一个固定的对底层官员有着强大吸引力的名利场。
地方官员做事情,往往受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驱动。这一点,本来很正常,中央也应该知道,问题是,拿什么政策来防止个人利益无限膨胀进而影响了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利益。官员搞政绩,往往靠项目。因为有了项目,就可以包装:有条件要上,无条件也要上。搞合作社便好比搞项目,里边有没有内容没关系,最要紧的是懂不懂包装对那些懂包装的人来说,假的一包装,就成了真的。对此,我在拙作《“官办”的民间组织》里边有讲过。泛合作主义思想就是这么来的,结果“合作社”便成了一个筐,因为老百姓不懂,上头又不管,所以只要是对地方官员有利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可以往里边装。
如果我们不把泛合作主义思想的命根切掉,就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最终得已出台,其执行的效果也不会乐观。法的效用得不到彰显,农民老百姓还敢信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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