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的农村公社为什么会灭亡?
——与经济学家辩论(13)
无论是俄国的“社会新栋梁”还是中国的经济学家,他们想消灭俄国的“农村公社”和中国的“村社”,他们的理由是,既然西欧的古代的公社随着历史的发展都消灭了,那么,俄国的“农村公社”和中国的“村社”必然也要消灭!
那么,西欧的古代公社是怎样灭亡的呢?
马克思回答了这个问题。
在西欧,土地公社占有制的灭亡和资本主义生产的诞生 之间隔着一段很长的时间,包括整个一连串的经济上的革命和进化,而资本主义生产不过是其中距离我们最近的一个。资本主义生产一方面神奇地发展了社会的生产力,但是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它同自己所产生的社会生产力本身是不相容的。它的历史今后只是对抗、危机、冲突和灾难的历史。结果,资本主义生产向一切人(除了因自身利益而瞎了眼的人)表明了它的纯粹的暂时性。欧洲和美洲的一些资本主义生产最发达的民族,正力求打碎它的枷锁,以合作生产来代替资本主义生产,以古代类型的所有制最高形式即共产主义所有制来代替资本主义所有制。
如果俄国是脱离世界而孤立存在的,如果它要靠自己的力量取得西欧通过长期的一系列进化(从原始公社到它的目前状态)才取得的那些经济成就,那末,公社注定会随着俄国社会的发展而灭亡这一点,至少在我看来,是毫无疑问的。可是,俄国公社的情况同西方原始公社的情况完全不同。俄国是在全国广大范围内把土地公社占有制保存下来的欧洲唯一的国家,同时,恰好又生存在现代的历史环境中,处在文化较高的时代,和资本主义生产所统治的世界市场联系在一起。俄国吸取这种生产方式的肯定成果,就有可能发展并改造它的农村公社的古代形式,而不必加以破坏(我顺便指出,俄国的共产主义所有制形式是古代类型的最现代的形式,而后者又经历过一系列的进化)。
在西方相当于这种公社的是存在时期很短的日耳曼公社。在尤利乌斯•凯撒时代,日耳曼公社尚未出现,而到日耳曼部落征服意大利、高卢、西班牙等地的时候,它已经不存在了。在尤利乌斯•凯撒时代,各集团之间、各氏族和血统亲属联合之间已经每年重分耕地,但还不是在公社的各个家庭之间重分;大概,耕种也是由集团共同进行的。在日耳曼尼亚本土,这种较古类型的公社通过自生的发展而变为塔西佗所描绘的那种农业公社。从那时起,我们就看不到它了。它在连绵不断的战争和迁徙的情况下不知不觉地消灭了;很有可能,它是死于暴力之下的。但是,它的天赋的生命力却为两个不可争辩的事实所证实。零星的这类公社经历了中世纪的一切波折,一直保存到今天,例如,在我的家乡特利尔专区就有。然而最重要的是,这种“农业公社”的 烙印是如此清晰地表现在从它产生出来的新公社里面,以至毛勒在研究了新公社后能够还原成这种“农业公社”。这种耕地是农民的私有财产,而森林、牧场、荒地等等仍然是公共财产的新公社,由日耳曼人在所有被征服的国家建立起来。由于它承袭了原型的特征,所以,在整个中世纪内是自由和人民生活的唯一中心。
在呢就是西欧古代的农村公社灭亡的情况,这种灭亡与俄国和中国的农村公社和村社又有什么关联呢?
劳动者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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