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后)
一、什么是经验研究
一般而言,社会科学研究有两个目标,一是认识事物的特征、性质及其存在和变化的规律,二是通过对具体对象的研究,来进行理论提炼,提出普遍性的概念和命题。进行中国农村研究,既要认识中国农村基本特征和性质,还可以通过具体的农村事物来进行一般社会理论研究。这二者并不是统一的。以前者为主要目标的研究可以看做是经验研究,以后者为基本目标的研究可以称之为理论研究。
持经验研究立场的学者,研究农村人口、文化、家庭、政治、经济等等纷繁复杂的社会事物,是为了建立关于中国农村相对全面立体完整准确的图景,即回答中国农村是什么和为什么是的问题。经验研究是中国农村研究的最重要传统之一。在中国早期社会学的三大学派中,综合学派偏重于一般社会理论研究,而社区学派则将认识中国农村的性质,当做学术研究的首要目标。马林诺夫斯基在为费孝通先生的《江村经济》作序时,深刻地点透了经验研究的学术旨趣,“他还希望终有一日将自己的和同行的著作综合起来,为我们展示一幅描绘中国文化、宗教和政治体系的丰富多彩的画面[1]”。费孝通先生自己也曾明确表示,并用其毕生学术实践证明,他的研究的根本目的是“了解中国社会”,而不是如同某些西方人类学者“把它作为表演才华的戏台,或者是更平易一些,是一种智力的操练或游戏,或竟是生活中的消遣[2]”。
费孝通先生所批评的就是理论研究的路径。理论研究者在进行中国农村研究时,作为研究对象的“中国农村”,仅仅是研究的场所,农村事物是表述理论的材料,研究成果是脱离农村的,是为了生产出抽象的概念和命题。这样的研究旨趣,目的不是认识中国农村和中国社会,而是为了进行一般社会理论建构。持此研究旨趣者,算不上真正的农村研究者,甚至算不上真正的中国研究者。
在对同样的农村现象进行研究时,由于旨趣不同,研究成果的意义也是不同的。举个例子简单地说明之。林耀华和弗里德曼都研究了中国东南地区的宗族,非别写出了《义序的宗族》和《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林耀华的研究可以看做是经验研究,因为他的研究目的是为了向读者展示宗族组织的结构、形态,是为了认识宗族这种具体的社会事物;而弗里德曼的研究则是理论研究,因为在弗里德曼那里,“宗族范式只是他的切入点,而不是他研究的目的[3]”,弗里德曼本人并不是想“了解中国社会”,而希望借助研究中国“这个有国家的社会同样存在宗族”的现象,来反思和修正西方人类学在非洲部落研究中提出的“宗族”理论。为了进行理论对话,在弗里德曼的研究中,分析中国东南社会的宗族组织与全世界其它地区的宗族组织的材料,都是为了提炼作为亲属制度和社会组织模式的抽象“宗族”理论,这个“宗族”概念具有理论上的普遍性。林耀华的目的是透过具体的义序宗族组织,来认识中国南方农村的宗族的特征、性质和规律,林耀华笔下的“宗族”是具体的社会事物。国内很多学者不能区分二者的差异,造成了很多误解。
上述哪一种研究取向更可取呢?这要看我们是站在哪个立场上说话的。有些学者认为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具有普遍性,因此,中国学者所要做的工作就是引入西方理论和方法,在中国进行应用性研究,而所谓的理论创新,也仅仅是对西方理论和方法进行修补。持此立场者,多数走上了理论研究的道路上去了,因为他们认为学术的目的就是提炼出一般性的抽象理论。而持经验研究立场者,认为发展中国社会科学的首要目的是为了“了解中国社会”,中国社会和中国农村作为研究对象,不是表述理论的载体,认识中国社会和中国农村的性质和规律才是研究的首要目的。
早期的中国社会科学是在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处境中发展起来的,因此就有较强的实践性格。马克思主义学者、乡建学派和社区学派的学者们,研究学术的目的都是为了探索民族的出路,而不是进行“智力游戏”,他们的问题意识是从现实中来,而不是从抽象的理论中来的。这种经验研究传统,在当代社会科学重建以后,反而有走向衰落的趋势。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当代社会科学者研究时的问题意识来源从改造社会转向了理论体系,很多学者们选题的目的不是为了增进对中国社会的认识和理解,而是为了修正某个理论、提出某个概念。从学科上看,进行农村研究时,社会学和历史学比较偏重于经验研究,而人类学则比较注重理论研究。
笔者所在的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十分关注中国农村建设问题,我们的研究也因此常被误解为是学术性不强的政策研究。我认为,说我们的研究不具有学术性,是失之偏颇的。这些批评者多数是站在理论研究的立场上的,他们并不真正理解我们的经验研究路径。我们从事中国农村研究,首要目的是为了认识中国农村,但是我们是否反对在农村研究中提出理论呢?当然不是。那么,我们所主张的理论与理论研究者所理解的理论有何差异呢?下面就要讲讲这个问题了
二、什么农村研究中的经验
在研究中,我们非常重视经验的重要性,提出了经验本位的研究方法,强调经验的质感。那么,什么是农村研究中的经验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简单谈一点社会科学的认识论。我认为对社会事物的认识可以区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对现象的认识,也可称为现象性认识;二是透过事物的表象,把握事物特性及其存在和发展的规律,目的是认识事物的性质,可以称之为经验性认识;三是超越事物本身,抽象出具有普遍性的概念和命题的认识,可以称之为理论性认识。在停留在第一个层面上的认识,无法把握事物的本质,获得的是关于事物的偶然、片面的知识;而第三个层面上的知识,超越了研究对象本身,获得的是抽象的社会理论。我们通常说所的社会调查(不是社会学调查)所获得的认识,一般是第一层面的知识,很多新闻报道也是这个层面的知识。而上文所言的理论研究,目标则是获得第三个层面的知识。
上述三个层面的知识都存在于社会科学研究中。接触研究对象之后,首先获得的是现象性认识,我们在研究中收集资料就属于获取现象性认识的过程。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时,无论是经验研者还是持理论研究立场的学者,都必须以研究具体事物为起点(否则就是逻辑学和哲学研究),因此,获得现象性认识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基础。经验研究路径与理论研究路径的分歧始于二者处理现象性性认识的差异上。经验研究者获取材料之后,要继续围绕事物本身来分析材料,目的是抓住事物的特性和本质;而理论研究者获取资料之后,将问题意识转向了理论脉络中,尝试通过新的材料来验证或者修正某个理论命题,指向的是抽象社会理论。
在进行中国农村研究时,如果走理论研究的路径,最后的成果是提出某些社会学和人类学的一般理论。这样走下去,农村研究就服务于普通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相反,我们认为农村研究应该有独立的地位,即认识中国农村社会。要认识中国农村,就必须要通过接触、分析各类农村社会事物,透过现象看本质,获得关于中国农村自身的知识。这就是经验研究路径的中国农村研究。
持经验研究立场进行中国农村研究时,固然要接触农村社会现实,分析纷繁复杂的现象,但这还不够。还必须要对各种现象进行分类、概括、提炼、分析、总结、归纳,把握各种现象中的一般规律,经过此阶段,我们获得就是关于中国农村的经验性认识。现象性认识是偶然、片段的知识,经验性认识就是关于事物规律的抽象知识,但其抽象性与脱离事物自身属性的理论性认识不同,经验性认识是具体的抽象。
有一种批评声音说我们是朴素的经验主义,即只会搞一大堆材料,讲一堆新奇的故事。的确,我们的研究不提倡、甚至是反对搞出一大堆玄而又玄的词汇。但是,我们也并不是停留在现象性认识的层面。可以说,我们过去所做的农村社会性质、区域差异、家庭、文化、政治、宗教、治理等等方面研究,都提出很多全新的关于中国农村社会的认识,这些认识已经上升为经验性认识。这种经验性认识是否具有学术性和理论性呢?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我认为这种经验性认识,属于莫顿所说的中层理论[4]。按照莫顿所区分的理论的三个层次,中层理论是介于“抽象的宏大统一性理论”与“对现象的纯粹经验性描述”之间的。“抽象的宏大统一性理论”就是本文所说的理论性认识,“对现象的纯粹经验性描述”就属于现象性认识。经验性认识是剔除掉现象的偶然性后,获得的关于事物性质的抽象认识,且又没有脱离事物自身属性的知识。中层理论与理论研究者所指的抽象社会理论并不是一回事。
我们之所以持经验研究立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中国农村社会极其复杂,任何脱离事实的纯粹理论建构,都是无法获得准确认识的;第二,如果我们承认无论多么复杂的理论都是为了更好的认识事物的话,那么,中国农村研究的根本目的也是为了认识中国农村。如果持理论研究立场的学者要批评我们的话,那么,就要从我们是否可以有可能通过努力来实现这个目标的角度来进行建设性的批判。然而,如果非要从他们的立场来批评我们理论性不足的话,我们是不服气的,因为我们本来就不是要树着农村研究的旗号来搞一般社会学理论研究。
站在我们的立场上看,理论研究路径有一个重大的缺陷,就是他们的研究是无法回答中国农村是什么的问题。持此研究立场者,进行农村研究时,仅仅是为了获取某些材料,去表述他们的理论。这种研究倾向在当前越发严重。很多具有很强理论情绪的学者,带着满脑子的概念和理论,去农村中收集资料,然后炮制出看似高深的论文。他们看不起经验研究,认为这没有学术性,岂不知他们作为一个农村研究者,对农村的认识只有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儿时的记忆(有些也没有)+采风式的调研。这种研究直接从现象跳跃至理论抽象,很可能是空洞的抽象。且不评论这样的研究是否真正能够生产出有解释力的一般社会理论,我敢肯定的是,这样的研究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中国农村研究。
三、如何做经验研究
围绕这认识中国农村这个目标,我们在长期的研究中,逐步摸索出一套相对成熟的研究套路。
以具体问题为研究导向。经验研究的目标是认识事物,在研究中,只要是与农村有关的事物都有可能成为我们的研究对象。从事农村研究时,我们的问题意识不是源自教科书,不是源自对理论脉络的梳理,而是源自“经验的意外”。所谓的“经验的意外”就是,只要是我们觉得有意思的、值得解释的农村社会现象,我们都抱着极大的兴趣去考察和理解。因此,我们发展出了15—30天的“村治模式”调研模式,即对调查村进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宗教等全方位的调研,在调研过程中提出问题和研究假设。由于中国农村是纷繁复杂的,我们的研究就可能是发散的,能够不断地提出新的认识。
以中层理论为目标的研究。既然我们的目标是认识中国农村,那么,就必须不能奢望提出某种抽象的统一理论。将我们的认识保持在中层理论层次,可以实现知识的积累。首先,对某一农村具体现象的认识,是可以不断丰富的。我们已获得的经验性认识,在接触新的现象之后,可以不断被补充和修正,一直到达一定阶段,得到关于该现象的相对准、丰富且抽象的认识。当我们在农村不同领域进行研究时,将这些经验性认识汇聚起来,就可以得到一幅不断被丰富的农村图景。当我们发展出一定数量的中层理论之后,中国农村社会学就不止“差序格局”这个孤零零的词汇了。
实用主义的研究态度。经验研究不排斥理论,但也不迷信理论,而是对所有的理论持“拿来主义”的态度。当某个理论对于我们解释具体的事物有帮助时,我们就去运用之,反之就不去理会马克思是怎么讲的、韦伯是怎么样讲的,在写作时,我们尤其厌恶那种拉大旗作虎皮的风格。还需要澄清的一个问题是,经验研究既可以用定量的方法,也可以用定性的方法,还可以用文献的方法。各种方法都是接触事物和获取资料的手段,并不决定研究的性质是经验研究还是理论研究。比如,运用间接材料的历史研究,比运用田野调查方法的人类学研究的经验研究色彩更浓。实用主义态度还表现在,农村经验研究没有学科限制。由于任何农村社会事物并不专属某一规范学科的对象,同一事物可以进行不同学科分析,只要能够增进对具体事物和中国农村的认识,任何学科都是可以的。
上述大概可以反映我们关于中国农村研究的立场、方法和观点。我们相信做中国农村的经验研究大有可为,并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费孝通:《江村经济》,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17页。
[2]费孝通:《费孝通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40页。
[3]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2页。
[4]莫顿:《理论社会学》,华夏出版社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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