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类发展历史来看,乡村是远早于城市的。人类最早以家族形式沿河、海、湖、草原、高山居住,从事的劳动是农业或畜牧业。通过读书、经商、从军、做官等渠道,乡人可进入城市,但很多人到老后依然愿意回归故里。“少小离家老大还”,古今“贺知章们”为什么对家乡有强烈的乡土情结?乡村魅力如下:
第一,乡村远离城市喧闹,让人们安静下来。熙攘的城市,忙碌的身影,林立的高楼大厦疏远了人与自然、人与人的距离,紧张、烦躁压迫着现代人的神经,于是“生态热”、“休闲热”成为都市人的追求和渴望。今天,已拥有了辉煌工业文明的后工业社会,却正在失去与大自然和谐相依的优良传统。而与城市强烈对照的是,乡村田园扑面而来的是泥土气息与花香、一望无垠的田野、纯朴的农民、清新的绿色食品对城里人构成了一种强烈的诱惑。
第二,乡村是城市的营养池,是农民养育了城里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优质的农产品从来都是保命的,健康的体质离不开健康的食物与中药材。我国传统农业专注于土地,把发展的思路拓展到关注人-地-人和谐共存的更广阔的背景之中,这也正好契合了长期以来农民渴望脱贫致富的愿望。“天时、地利、人和”,“六畜兴旺、五谷丰登”。乡村向城市提供的不仅仅是保命的食物,还有中草药、花卉、宠物,既满足了国民物质上的营养需求,又满足了精神上的营养需求。
第三,乡村具有优美的生态环境,这是乡村之所以吸引人的地方。由于元素循环,传统的乡村是没有垃圾的。空气新鲜,鸟语花香,小桥流水人家,就是对美丽乡村的真实写照。在没有工业污染的乡村,农民连喝水都是就地取材的,不要说浅水井,连河、湖之水都是直接可以饮用的。乡村除了野生动物,鸡、鸭、鹅、狗、牛、马、骡、驴等动物,也是自由自在的;乡村中的大树老树记载了乡村平和的历史;优美的生态环境是乡村的软实力,更是硬实力。
第四,乡村具有浓郁的人文情结,历史沉淀深厚。乡村多以家族居住,亲情味浓郁。村民不像城里人那样,连对门姓什么都不知道,而是互相熟悉,互相帮助,互相关怀的,他们生活在一个人情社会之中。其实,城市与乡村也有千丝万缕的血缘联系,加之“上山下乡”的历史经历,寻根的潜意识驱使市民寻找一个恰当的时机与方式,于是旅行社的“当一天农民”、“插队落户”等项目一经推出,即产生了强烈反响。这些都说明,乡村的人文情结是普遍受到欢迎的。
第五,乡村是理想的养老之地。过去农村四世同堂或者五世同堂,其最高境界就是亲情养老,而不是依靠什么外来的力量。老人在家庭里起的作用也不只是等待别人来养活他,他们还能做力所能及的工作,如照顾孙儿孙女,照看家庭,并在家里的大事问题上起决策参谋作用,毕竟老人经历见多识广。另外,农村家庭还养殖很多小动物,这些都可以给老人带来快乐。人总是要死的,谁也逃脱不了这一客观规律,“寿终正寝”是过去中国的死亡的最高境界。过去,农民家里如有老人去世,大家都忌讳说死这个字眼,而是用某某“老了”。老了,也就是了了,万事皆空。老人在儿女照护下坦然离开,回到黄土地,这才是真正的“安乐死”。如果恢复了农村养老功能,那些来自“少小离家”的就可以“老大回”。将乡村建设成别墅级的养老公寓,在那里让人去接地气,可为国家科学解决养老难问题。
很多人在理解美丽乡村时,却远离了生态要素。化学化、生物技术化的农业使得乡村到处充满污染、垃圾和杀机,无论如何这样的乡村是美不起来的。乡村产业必须发展生态农业,才能构建美丽的乡村生态。生态农业,顾名思义生态环境要良好,生态在前,农业在后。在理想的生态农业环境条件下,农业中的各种元素是能够循环起来的,只有那些通过食物带走的元素,才通过合理施肥等措施来弥补,带走的越少补充的也就越少。对于害虫、病害和杂草的防治,要充分尊重自然的规律,能够让大自然解决的问题,不搞太多的人工干预。
农田是在自然生态基础上通过人类的努力改变来的,主要来自森林、湿地或者部分草原。有的改造时间漫长,如山东、河南一带的农田就利用了四五千年,有些则比较年轻,如东北的松嫩平原,只有不到半个世纪的历史。美国的农田历史大多在两三百年之间,远远低于中国的农业开垦历史。其实,如果仔细观测,农田中还保留着很多自然要素,如乡土树种、杂草、害虫、益虫或益鸟,部分大、中、小动物等,那些在偏远山区的农田自然要素更多。人类种植的谷物,如小麦、水稻、玉米等都是长期选育的结果;饲养的动物,如猪、鸡、牛等,是由野生动物驯化而来。除了人类可食的物种外,农田多样性越丰富,其系统越稳定。除此之外,农田湿地、本地森林与农田防护林、健康的土壤、没有农膜覆盖的自然农田,等生态要素必须在设计与建设美丽乡村时要充分考虑进去。
只有乡村美丽了,且在家门口就能够就业,且中国的乡村建设得比欧洲、日韩的乡村还要漂亮,还要充满生机,年轻人尤其女孩不进城了,中国的乡村振兴才找到灵感。
来源:《乡村振兴:选择与实践》
:蒋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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