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目前农村存在的问题,有目共睹。因此,要发展集体经济几乎是一个大家都认可的一个共识。但是,到底要发展什么样的集体经济呢?
为了与过去的人民公社体制相区别,许多人想到的是发展“新的集体经济形式”,其中最常见的思路就是股份制,通常的做法是农民把自己的承包地入股股份合作社,保留一些自留地或宅基地等,其它呢就没农民啥事了。
在这里显然存在着一个明显的矛盾:第一,大家之所以认为现在农村的分户单干方式存在着多种问题,这是与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经济相比而言。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分户单干之后,田块碎片化,严重妨碍机械化的实现,使农民的劳动生产力几十年来没有明显的提高,从而影响了农民收入的提高,导致了农村的空心化和土地抛荒、农业产品价格没有竞争力等一系列问题。第二,当我们思考改变当前状况,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时,却又有意、无意的避开原有的集体所有制的经营方式,而想去寻找不同于人民公社体制的所谓“新的集体经济形式”。
很显然,这里存在两个基本问题没有解决:
第一,人民公社体制到底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它是失败的,为什么它在农业生产条件那么差的条件下,都没有出现今天农村所存在的“三农问题”?如果它是成功的,那它成功的原因又是什么?为什么我们又来把它弄丢了?
第二,在寻找所谓“新的集体经济”时,都试图采用股份合作制的做法。但是,股份制是一种什么制度?它适合我国农村的实际吗?
关于人民公社的成败得失,我有许多文章已经有了充分的论述。在本文,我将就股份制的性质、特征及在农村推行的可行性问题作一些探讨。
1,股份制的性质和特征,决定了这一设想难以实现。
许多人所设想的“新型集体经济”就是股份集团。因而,其思路也是股份制思路。但就这一点,与我国农村和农民的特点难以吻合。
为什么人民公社的大集体会被抛弃?从本质上来说,是因为我国是一个经过二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国家,本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小农意识具有巨大的惯性作用。而这种小农意识形态也必然会反映到党内外各个机构领导的意识之中。这就是分户单干的大包干产生并可以在几十年不变的根源所在。我国农业在建国后仍然处于原始操作状态,而单家独户的经营模式,难以改变中国农业的原始耕耘状态,因而才有了合作组、高级合作社、直到人民公社的发展。虽然一开始人民公社的成立之初有过曲折,但在经过“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调整之后,事实上形成了体现农民利益要求的公有制经济模式和满足社员需要的农村生存环境。因此,在人民公社的短短二十多年中,我国农业逐步向电气化、机械化及现代化发展,但这种向现代化转变的进程因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行而中断。而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农业已经被市场经济所淘汰。因为在计划经济时代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而在一切向钱看的市场经济中,只有能够获取盈利的、能够满足盈利最大化的资产才是值钱的资产,而种田的土地显然不是这种资产。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农业被淘汰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明确了我国小农意识的强大和惯性作用,我们再来看股份制的性质与特征。
股份制是资本主义发展到后期才成为主要经济制度形式的。为什么,在资本主义前期多为业主制而到二战后股份制才占据主导地位呢?原因是因为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从而使个人资产难以满足现代社会生产对资产整体化要求。因此,掌握资产的资产者就需要把私有制基础上分散的、不同形式的资产集中起来,从而能够在生产资料方面满足现代生产对资产整体性的需要。
在保持责任田使用权的条件下,采用股份制思路,要使农民实现三级跳:第一,要从一个小生产者转变为资产者:这一转变很难实现。因为农民手中的土地不是个人的,而是集体的。而且即使是个人的,也难以成为真正的资产者,从一个自耕农到资本家,包含着一个社会形态的转变,难以实现;第二,仅仅成为资产者也还不行,还必须成为具有剩余价值追求动力的资产者,即资本经营者,很显然,让一个具有小农意识的农民成为具有资本意识的资产者,是更难办到的事情;第三,还要使农民手中的土地转变为能够获取利润的经营资产,这一点比前两点更难实现。
2,让资本参与到这种股份制组织中,人家是需要赚钱的。如果这种股份合作组织具有服务性的、且具有很强行政性质的半官方组织,能有多少企业愿意加入进来呢?没有利润,期望人家投资是不现实的。另外,如果真要有好的项目,能够盈利,那么,投入资本的企业它能够不主导这种股份集团的活动?这与建立合作组织所期望的服务职能又是互相矛盾。
3,费用和成本问题。建立主要为农民的产工销提供服务的股份集团,无论是技术人员的使用还有各种服务中心的活动组织,都是需要费用和成本的。这些费用和成本是落在谁头上?是由农民承担、还是由厂方负担,还是由政府来承担?
改革开放以来,股份制变成了一个高频词汇,说到的、讲到的很多,而现在注册的股份公司公司也多如牛毛。但是,在西方国家,资本主义企业是经过了业主制的个人管理、发展为职业经理人主导管理、再到股份制企业的三个阶段,资产者也有资本家转变为股东。然而,在我国,许多的民企经营者,连独资经营都没有搞明白,更多的企业是长期停留在业主制的老板管理阶段,连科学管理的台阶都难上,更别说是股份制这种现代合作制了。因此,我国绝大多数的企业,名为股份制,实质仍然只是老板独裁企业。
在工商企业推行股份制的情形尚且如此,在更加落后的农村推行股份合作制,有没有可行性?
我认为在农村目前这种情况下,这样的做法是不太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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