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太史谈义务教育
众所周知,毛泽东思想一度深入人心,普照大地。凡是在那个火红的年代生活过的人,都亲身经历过义务教育并从中受益。潘太史生于1970年,小学一年级曾到上海松江地区借读,一切都非常顺利。1979年回到北京之后,小学期间每学期的学杂费是2.5元,初中为5元,高中为10元,课本全部免费。大学非但不要学费,每月还可以享受20元左右的补贴。太史就读的那所高校从大二开始,每月发放的补贴高达50元,基本上作到了自给有余。那时,一个家庭通常会抚养2-3个孩子,但并没有谁因为生活困难而失学。
自从教育产业化以来,高校的学费便如同大鹏乘风,扶摇直上。而国家明文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潘太史也很有一些不解之处,小学生每个学期除了要交纳80元的杂费之外,还要负担100-200元的课本费,初中生每学期的收费竟然高达350元之多,借读生要比普通学生每学期还要额外负担200元的借读费。除此以外,校方花样繁多的课外班更是巧立名目,收费繁多,动辄数万的择校费、赞助费更是令人望而生畏。
在计划生育的国策以及前所未有的生存压力的联合围剿下,国民的生育愿望与日俱减,北京市的很多学校都面临生源枯竭的严重局面。为了维持教育产业话以来的大好形势,校长们也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中国政法大学打出的牌应该是最有水平的,他们施展了瞒天过海的高明战术,绝口不提政法大学在北京所面临的窘境,而是公开宣布将录取的重点转向中西部,不再偏向北京地区的考生。这种一石二鸟的手段既解决了燃眉之急,还为学校捞取了政治资本,估计对信息相对比较闭塞的中西部考生也是很有吸引力的。
但是中小学校的招生由于受到严格的地域限制,不能采取政法大学那样的高招,但对其手段还是非常佩服的,并且在其精神的带动下,决定采取政法的手段解决问题。根据昨天新浪网的报道,海淀区教委突发重拳,以违规办学、不达标为名,对全区30余所打工子弟学校予以取缔。致使一万多名打工者的子女面临失学,虽然许多“公立”学校表示可以接收,但家长们却必须交纳每学期600元的费用,而且那些孩子还好通过该学校的考试才行。此外,还要求家长们办其各种证件。据说,如果孩子中途插班,还要补交3000元的插班费,这也正是许多家长不惜舍近求远,送孩子进入那些“非法办学”的打工子弟学校就读的根本原因。
另据新浪网报道,7月25日下午,北京市教委办公室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说,社会力量办学这一块是区县政府和教委管理的,这些学校以前没有被关闭,可能是当地教委不知情。没有合法的手续是不允许办学的,至于具体解决方式要学校和当地区县教委和政府协商处理。这个解释简直是精妙绝伦,可惜就是没有讲真话。当初区县政府之所以没有采取护法行动,关键是生源尚可,财源广进,还没有必要对那些微利的打工学校动手。而如今之所以突然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完全是出于经济效益的问题。市场经济在我国运行了十余年,已经不可避免地走入了官场经济的时代,甚至官职本身早已沦为了商品,前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长韩桂芝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所以对目前所有的公权行为,也必须站在经济建设的高度上予以解释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但是,既然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制定的法令,让孩子完成法定的学业就不只是家长一方的责任,国家有责任有义务去履行自己的职责。但残酷的现实却是国家的教育部门非但没有为打工者的子女就读没有提供任何方便,反而为了自己的私利,以国家公权的力量、法律的名义对那些劳苦大众的子女进行刁难。本来,让那些孩子沦落到打工子弟学校去就是当地教育部门的严重失职,而现在对那些学校予以取缔,加大他们的就读成本无疑就是严重的犯罪。潘太史认为,如果其中的某个孩子因此而失学,海淀区教委主任就要为此承担渎职的责任;如果有10人失学,则应该判黜有期徒刑;如果失学者多达100名,则该员必须就地正法,以正视听。
文革结束以后,总是有人对当年的红卫兵运动念念有辞,对学生打老师等现象始终耿耿于怀,但是对老师之所以挨打的具体原因却始终无人问津。其实,象浙江温州那个因为学生没有扎好辫子而不让人家进考场,致使学生自杀的老师非但该打,而且该杀。有人总以老舍之死来指责文革,但却不愿意问个为什么。论学问,恐怕十个老舍也赶不上一个钱仲书,为什么后者安然无恙呢?其实,按照当时的法律,枪毙老舍也完全是应该的。他在那本《猫城记》中,以马祖大仙来讽刺马克思姑且不论,但以红绳军来影射红军,污蔑他们贪生怕死,而且还对毛主席的形象百般诋毁。虽然对历史局限性的问题不可强求,但建国以后他又再版了这部小说而且不作修订,难道不是咎由自取吗!
总之,潘太史认为最简单的事实也强过最具逻辑的雄辩。通过今昔的对比,人民群众不难判别是非。也希望党和政府正视现实,切实履行自己的应尽职责。
2006年7月2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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