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省转基因水稻人体试验的“童试门”丑闻历经101天媒体发酵,终于有了初步调查结果,并且也处分了中方相关责任人,对受试可能发生健康伤害的孩子及家庭也提出了补偿方案。
但是这些还远远不够。
对中方相关人员如此里通外国,弄虚作假的行为,板子该打,只是打得过轻:仅仅处分一下远远不够,而且,这里还有一个主谋严惩、从犯也该惩的问题。这次转基因“童试门”的主谋是美国机构、美国人。中国机构只有维护中国受害儿童及家长权利的义务,没有替美国机构和美国人掩盖罪行的责任。板子不打到美国去,这是不行的。
首先,转基因“童试门”实验属于美国项目,美籍科学家汤光文主持的这个“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项目,于2002年12月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糖尿病消化道和肾病研究所批准,项目内容是研究菠菜、金水稻(俗称“黄金大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的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探索预防儿童维生素A缺乏症的途径。项目执行期为2002年2月至2007年2月,后延长至2009年8月。
其次,论文发表的地点在美国,发表的刊物是2012年8月的《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及网站,题目为《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论文的第一为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
三是美籍科学家汤光文主导“童试门”实验,期间采用了一系列欺诈行为。
1、2008年5月22日,课题组召开学生家长和监护人知情通报会,没有向受试者家长和监护人说明试验将使用转基因“黄金大米”,现场未发放完整的知情同意书,仅发放了知情同意书的最后一页,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该页上签了字,而该页上没有提及“黄金大米”,更未告知食用的是“转基因水稻”,而只说是“营养餐”;
2、“黄金大米”米饭系由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在美国烹调后,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于2008年5月29日非法携带入境;
3、6月2日午餐时,为掩人耳目,汤光文等人将现场其他人支开,然后又将加热的“黄金大米”米饭与白米饭混合搅拌,再分发给受试儿童食用,造成了被试验儿童在不知情的情形下,食用了用重水标记的转基因大米;
4、塔夫茨大学伦理审查委员会是在2008年6月2日通过项目中文版知情同意书的伦理审批,而汤光文此前已经在中国湖南衡南县开始了试验,属于先斩后奏;
5、塔夫茨大学于2008年批准的该研究知情同意书中未提及试验材料是“转基因水稻”,也就是说,拿中国孩子搞转基因黄金米实验,没有经过任何机构批准,完全是非法的;
6、孩子食用转基因大米后,给孩子抽血时,没说是为了试验,而谎称是给孩子“体检”;
7、将美国项目隐藏在中国项目中,将转基因黄金米隐蔽在维生素试验中,夹带搭车,暗度陈仓;
8、说转基因黄金米经过安全试验,但却拿不出证据。在没有安全实验证据的情形下,谎称转基因黄金米有益无害,欺骗中国。
就是说,美国科学家在中国湖南省转基因水稻人体试验的“童试门”实验过程中,从头至尾都贯穿了欺骗。
四是诱使中方科研人员参与共同犯罪。美方不仅瞒天过海,将转基因黄金米隐藏在中国实验项目中,而且诱使中方王茵私自加盖公章,以浙江省医科院的名义向汤光文出具了英文版“2003年的伦理审查结果仍然有效”的证明。显然,中方科学家的铤而走险,没有美国方面的利益引诱,是不可思议的。美国方面给了中方科学家多大利益,必须查清。行贿和受贿方,一个都不能轻易放过。
五是中国湖南省转基因水稻人体试验的“童试门”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后果。一些被试儿童出现了身体亚健康症状,更有一些孩子及家长心灵受到严重创伤,出现了严重的精神症状。同时,转基因“童试门”引起中国人民对日本法西斯731人体实验的惨痛记忆,极大伤害了中国人的感情。并且转基因黄金米及重水对中国儿童身体和心理健康的远期影响,必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显现。这个影响怎么估计都不会过高。
有鉴于此,中国湖南省转基因水稻人体试验的“童试门”的责任,不能仅仅由中方承担,其主要责任必须由美方承担。美国方面必须就转基因“童试门”向中国道歉,必须对受试儿童作出理所应当的健康和精神补偿,必须承担给受试儿童身体及精神造成的一切远中近后果,必须向中国人民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中国被试儿童和家长有权将美国相关机构及相关科学家告上法庭。中国有关方面有义务支持中国公民依法向美国方面讨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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