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这些部门将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做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难产多年,到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到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收入分配改革,再到这个“联席会议”制度,人们的等待,不可谓不久。
某种意义上,制度的调整和变革,有助于打破既定利益结构,以及整治官僚系统的懈怠无为。收入分配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议题,应是一种“国家战略”。“联席会议”能否发挥“撬动”的作用,可以保持期待。
收入分配改革,说起来容易,设置一个“联席会议”的制度也容易,但要做,可以说相当困难。当然,在这方面,体制内的公职人员和体制外的职业群体,因为制度地位不同,难易的处境远不一样。
人们注意到,在今年“两会”期间,面对公务员的叫苦潮,有关方面已经表态要给公务员加工资,也许这一加薪的方案正在酝酿或制订之中。从预期上看,不排除这是一种集体红利。这个群体由于相对于公司职员、工厂员工、出租车司机、服务业人员、环卫工、农民等,处于较高的制度地位,有可能会成为收入分配改革的第一批受益者。一个事实是:他们的加薪,虽然是纳税人出钱,但并无须纳税人的“同意”。
还有另一类人,即事业单位职工,要从收入分配改革中受益,困难看上去也不大。这是一个拥有3153万人的庞大群体。2014年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其第33条是,“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这两个群体,都是或很大程度上是由财政供养。“收入分配改革”如果更多是指给他们加工资,那么,在既有体制下不会有什么障碍。制度地位越高的人,越有条件分享改革的成果。
但并不接近体制,制度地位较低,市场地位也不高的人呢,比如前面所列举的公司职员、工厂员工、出租车司机、服务业人员、环卫工、农民,他们呢?收入分配改革,恰恰就是要提高这些体制外主要依赖于市场为生,没有多少博弈能力的人群的收入。有什么办法可以保证他们能够有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在这里,我们发现了收入分配改革所牵涉的面的复杂,以及它的困难程度。依赖于市场获取收入的人,提高他们的收入,不可能是用财政的钱给他们涨工资,也不可能硬性规定市场、企业必须给他们涨工资。说到底,他们的工资增长,是一个经济发展的问题,是一个通过工会等博弈手段,来增强博弈能力,以便从企业利润中分到更多蛋糕的问题。
对于这些人群,政府所能够做的,更多是几方面的责任:履行提供福利保障的义务;保障他们的各项得到宪法承认以及法律保障的权益;通过税收进行偏向劳动者的二次分配;提供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公共服务。在这样的语境中,收入分配改革,本质上是政治改革,是调整、完善政府的定位,成为具有现代政治文明的政府。
也许,说“收入分配改革”,某种意义上低估了它对于中国稳定、发展的意义。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形分配格局。这个“低收入和高收入相对较少,中等收入占绝大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显然对应于中等收入阶层占多数的社会阶层结构。而中国有无形成这样的一个社会结构,也是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考验,关系到民族和国家的未来。它是在中国的改革、发展中的艰难一跃,跃过去,一片蓝天,跃不过去,麻烦无穷。
就此而言,“收入分配改革”指向的,并不仅仅,或不应仅仅是收入本身,而是要改变当前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抑制富人群体在财富和资源的社会占有上的扩张并强化二次分配,防止中产阶层“下层化”,并把更多低收入的人提升到中产阶层。
按照社会分层的理论,某个人属于哪一个阶层,包含得有权力、生产资料、收入、职业、在市场中的地位、社会资本、人力资本、文化资本、声望、影响力等综合指标。我们还可以补充一个:在制度中的地位—这尤其适用于现在的中国。
很清楚,制度地位或(和)市场地位越高的人,阶层地位越高,收入一般也越高。收入分配改革,要改变当前中国的阶层结构,目光当超越“收入”这一范畴,而放在从政治、经济、社会等层面,按照公平原则尽力缩小各群体的制度地位,以及提高体制外低收入群体在市场中的地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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