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天有关媒体的报导,北京市工商局已于昨天突然宣布:登记地址为民用住宅的企业,一律暂停办理经营执照,登记注册时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写明房屋为住宅或商住混用型的均不予以登记注册。据了解:工商部门对此类登记注册不予受理时的理由是“住宅”不具备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而此前。本市工商部门仅禁止餐饮、娱乐、制造等五类企业开在民宅,据某报记者了解,今年第一季度,仅朝阳区注册的公司就有60%以上的办公地点设在居民楼。
为此,潘太史特意先后赶到某工伤分局和工商所实地考察。发现在某分局的服务大厅里,根本就没有为前来申请注册的企业提纲咨询柜台,倒是有不少会计师事务所的柜台在积极地等待注册委托的生意。虽然该分局也提供了可供咨询的网址,但是登录以后就发现,里面对关键问题却总是回避。例如设立某种类型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对注册的房屋有无规定,对公司是否必须聘请会计或委托会计公司等等根本就无从查询。
在胡总书记主政以后,潘太史亲身感受到了政策方面的某些可喜变化,原先的许多弊政都陆续得到了纠正。例如在十年前,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要正常纳税之外,还要向所在的工商局每月上缴1000元的管理费。某特许行业的主管部门每年以培训为名,向资格证书的持有者收取数百元的年审费,等等。但是,自古以来,中国历史的发展总是从善如登,从恶如崩。那些既得利益受到威胁的衙役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天堂,继续为权利寻租占领市场,便会千方百计地出台对自己有利的土政策,并且对中央政府的明令层层过滤,直到不再损害他们的切身利益为止。
北京市工商局今天的行为,估计就是这种性质。既然民宅“不具备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注册一律暂停,无疑提高了许多自谋生路者的创业成本,他们也许必须要通过有工商局背景的会计师事务所才能领取营业执照;而那些已在民宅设立的公司肯定已经处于了非法的境地,也许会遭受更多的宰割。更有甚者,有些与工商局挂钩的人还会教唆那些急于想要注册公司的人,让他们先到某写字楼租用一个月的写字间,注册完成后即可撤出。虽然他们可以领到经营执照,但他们正好落入了另外一个陷阱——异地经营。总之,诱之以拼而陷之以死,就是那些社会精英们对待老百姓的惯用伎俩。但是,在属于自己的房屋(不论是自己的还是族来的)从事维持生计所必须的劳动也不被允许,恐怕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史无前例的。即使在集体经济最为盛行的年代,农民的自留地也还是有保障的。
这种行为肯定会影响到很多人的生计,在就业形势极度艰难的今天,选择创业无疑是千百万人的惟一出路,而北京是工商局为了一己之私,竟然无端增大了自谋生计者的创业成本,这与党中央、国务院的亲民方针明显是背道而驰的。当然,如果他们幕后有政界人物的暗中操纵,成心想制造动乱的话,则应该属于另外一个性质了。
2006年6月21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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