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东方周刊》文章:中国工会求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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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11日 11:46 瞭望东方周刊 |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周丽娜/北京报道 在出现权益受损后,无组织状态下的农民工在寻求权益救济方面极为脆弱,在无可胜算的境遇下,缺少社会资源的他们往往会选择群体行动 杨志豪的手只剩下一个大拇指和三分之二小指,中指原位上移植了一个脚趾,帮助他吃饭写字。 这位湖南打工者的手的其它部分,是被机器“吃”掉的。杨志豪的工作是在浙江省永康市一家个体金属餐具厂破旧的车床前用手递送加工件。2004年3月29日,突然启动的冲床使他身、手异处。 雇主应忠献多次拖欠医疗费之后,提出以2000元私了,这与杨志豪要求3万元赔偿回家开店维持生计的愿望相差太远,多次协商未果。 老板的恶劣态度、成为残疾人的心理重创和当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推推闪闪使杨志豪和老乡们感到异常绝望。“把老板干掉”的想法在他的心里浮现了几十次。有的老乡也说:“这个老板太狠了,一炮炸掉算了”,还帮他出主意到哪里去找炸药。 但是,同在永康打工的堂妹劝阻了杨志豪。后来从一些维权组织和人士得到的精神支持也使杨志豪感到自己不能做违法的事。随后,杨志豪靠向在当地打工的亲戚、老乡借钱聘请了律师,走上法律维权之路。 杨志豪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两个大的牛皮纸信封,一个信封里装着上诉材料,另一个信封里装着三本书:《工伤保险条例》释疑、《人身及财产损害赔偿法规自助》和《民事诉讼法关联法规精选》。他告诉记者,这是出了事之后,自己去书店买的。 经历了协商、投诉、起诉、上诉甚至是判决的种种程序后,杨志豪仍没有拿到满意的赔偿;但在这一过程中,他已向亲友借款三万余元。 “每走一步都特别难,”杨志豪一字一顿地说。 防止农民工维权出现偏差 杨志豪在要求工伤赔偿的全过程中主要靠的是老乡,他从来没有想过找工会。他说:“我知道工会,国家应该有一个,但是在哪里我都不知道。” 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博士对《瞭望东方周刊》记者介绍说,深圳的很多工业区都有一些松散的网络为农民工提供社会支持。在这样的网络里,一般由几个出来打工早、有威望的老乡担任传递信息、动员力量的角色。他们在网络成员遇到困难时会跟老板交涉,最普遍的是讨要工钱和索取工伤赔偿。 “事实上每一次大的群体事件后面都是这些网络在起作用。” 刘开明举例说,深圳的出租车司机中百分之八十来自湖南攸县,而这七八千人几乎都是帮带介绍过来的,又都集中住在几个社区,因此形成了非常密切的工作和生活网络。 2005年石油涨价,深圳数千名司机提出减少出租车“份钱”的要求,在和政府协商不成之后,攸县籍和人数不多的东北籍出租车司机联合停运,总数不超过一千人的广东籍司机虽然想出车,后来也被卷入。 1994年,零点调查公司曾对京沪1200名农民工进行抽样调查,平均十个调查对象中就有一个报告在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存在着各种流动人口自发组织,这些组织中有三分之一多是个体户或做相同生意者之间的互助、协调组织,超过三分之一是同乡组织。 那么,12年后的今天,数据又是多少呢?当记者打电话向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的时候,工作人员告知,根据有关规定,任何和老乡有关的团体一律不许登记,因此无法得知全国究竟存在多少同乡会。 “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在正式制度里很难找到支持,只有依靠老乡关系。除了农民工外,拾荒者等也都有自己的团体,而且都是以老乡为主体。”刘开明说。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谭深认为,对于农民工而言,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走法律程序往往成本太高,难以承担,而非政府组织和别的社会团体提供的帮助又很不稳定。因此,在正式途径难以走通,维权需求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就会有替代性的渠道出现。 “要防止农民工维权出现偏差,必须加强制度解决问题的能力。”谭深对《望东方周刊》记者说。 “工会要联合政府多做事情”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2005年,全国矿山和建筑业发生的伤亡事故中农民工死亡人数占四分之三以上。在加工制造业中,农民工的工伤和职业危害也相当严重,断指断手和职业中毒事件屡屡发生。 国务院研究室近日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表明,基本能按时领取工资的农民工人数不到一半。 在出现权益受损后,无组织状态下的农民工在寻求权益救济方面极为脆弱,缺少社会资源的他们往往会选择群体行动。 据北京建设部门的官方网站披露,北京城建系统去年 1 至 10 月共发生群体访134 起,其中农民工群体讨要工资事件占 52 起,占群体访总数的 31 %。2005年11月 12 日,河南包工头陈某从天津市雇一辆面包车,拉了 35 名农民工,带着铺盖到建工六建讨要工资;丰台一开发区农民工到某建筑单位讨要工资时,把单位的三个门锁了起来,单位人员无法进出。 该网站透露说,被称为北京CBD的朝阳区2005年1到11月农民工聚集事件多达 160 余起,涉及7850 余人次,其中情绪较为激动的达 2600 余人次。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份报告指出,“近两年来,在部分地区和行业,职工队伍中不稳定的因素在增加。各地职工群体性事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总体呈现出以下特点:参与人数增多,规模扩大;行为过激,对抗性加强,处理难度加大;事件的重发率高,择机性强;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内容具有趋同性;地区和行业性特点突出,困难职工群体是事件的主体;组织倾向明显,一些地方出现非法组织。”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党国英认为,应当注意进城务工人员为了维护切身利益成立的“同乡会”等组织,主动联络,将其纳入主流渠道。 “更为重要的是,工会要联合政府多做事情,尤其是在劳动市场结构调整上下功夫,用实际行动来证明其真正能够起到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的作用,从而达到吸引和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和成立工会的预期目标。”党国英对《望东方周刊》记者说。 “我们不变是不行的” “中华全国总工会是中国惟一的工会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全总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中国工会在这方面投入了很多力量,我们不主张也不赞成别的自发组织介入工人维权。为了适应维权需要,中华全国总工会从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到干部素质已经开始全方位地变了。形势在变,社会进入转型期,我们不变是不行的,所以维权的任务和内容都要跟进。” 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巡视员、副部长盛明富向《望东方周刊》记者表示。 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组长张鸣起补充道:“工人的维权还是要依靠工会。农民工维权,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加快工会组建的力度,把农民工纳入工会组织当中,由工会来为他们维权。根据国家法律,中国建一个统一的工会,就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不再建立其他的工会组织。” 在2003年召开的中国工会十四大开幕式的报告中,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首次谈到“一大批进城务工人员成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以及将进城务工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的问题。此后,各地纷纷建立农民工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今年6月1日正式发布的“2005年中国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蓝皮书”显示,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基层单位中有2100万农民工加入工会,占工会会员总数13.8%。 虽然已经有相当部分农民工被组织到工会中来,但大量农业人口进入产业大军的队伍,从自然状态下的劳动者转移为工薪劳动者,工会自身还难以适应社会转型的要求,组织协作、组织体系还不能达到覆盖总量达两亿左右农民工和乡镇企业职工的要求。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系主任佟新认为,工会为农民工维权是一件好事,还应该多去了解农民工的需求,在维权的方式方法上多加考虑。 “在涉及农民工维权的问题上,工会的声音应该更大一点,态度要坚决,把政策坚决落实到底。” 许晓军表示,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时代,政府在制定法律和政策时都应该听听工会的声音。 他以《劳动合同法》修订争议为例,有一些经济学家主张劳动成本不能提高,因为这会降低国际竞争力,应该保持中国劳动力价格低廉的优势,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调子不能唱得过高。 “但站在劳动者一方来说,这个观点是完全错误的。这样的低成本竞争会破坏劳动力这个生产要素。超时劳动、过低工资、没有社会保障、强度过大的体力劳动、各种职业病、对劳动力资源进行破坏性开发,最终将使低成本劳动难以为继。”他说。 在谈到新时期工会的改革方向时,他说:“用社会化的手段为企业职工维权,加大外部力量对企业内部的监督,这也是目前工会做得比较好的方面。” 盛明富也坦言:“农民工加入工会客观上要求原来工会的基层组织体制及运行机制必须转变,工作体制和工作方式必须创新。不创新就适应不了农民工流动性很大这种特点。”-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2005年,全国矿山和建筑业发生的伤亡事故中农民工死亡人数占四分之三以上。在加工制造业中,农民工的工伤和职业危害也相当严重,断指断手和职业中毒事件屡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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