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执法才是导致暴力抗法的根本原因
《北京晨报》在今天头版显著位置刊登署名文章,声称“暴力抗法源于法律意识淡薄”,为三天前“以身殉法”的城管队副队长李志强同志高唱赞歌,并对那些小商小贩大张鞭挞。说他们文化水平、综合素质普遍不高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而且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对法律的尊重;面对城管队员依法作出的处罚,轻者“口服心不服”,“无知无畏者”则采取暴力手段抗拒执法。因此,向小商小贩等社会人员普及法律知识显得尤为迫切,让他们懂得法律是不容侵犯的。其实,北京市民大多都见证过城管部门的所谓执法,他们往往是十多人一起出动,对街头上小商小贩们的摊位彻底捣毁,并对其货物以及交通工具一律没收;对于那些稍有异议的小商小贩们轻者拳打脚踢,重者还要带回队部,课以罚款。
小商小贩们文化水平不高也许是个事实,但潘太史却实在搞不懂,这与综合素质不高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即使在王朝时期,“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也是一个为不少人认同的道理。当前,保障人权已经成为了全世界公认的准则,我国政府更是明确表示,生存和发展权是最重要人权。小商小贩们的存在或许有些“大煞风景”,但他们应该算作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则是毫无疑问的;他们中的决大多数无法享受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摆摊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糊口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城管部门的暴力执法,无疑是断送了他们的惟一生计,之所以会暴力抗法,恐怕也是无奈的选择。至于小商小贩们对于城管的执法是否口服心服其实并不重要,问题的关键是他们的生存权是否得到承认。
目前,就业压力空前严重,很多研究生毕业的所谓白领,月薪只有区区1500元,本科生有的还不到1000元,更何况是这些“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的小商小贩呢。再说,要想依法办个营业执照,其成本之高简直无法想象。即使花费了几十万元甚至是上百万元的住宅或商住两用房也因为工商局为了实现其公权寻租目的而无法用来注册,而让小商小贩在繁华的街头去申办一个摊位的话,恐怕一天的流水全部上缴也是入不敷出。所以,小商小贩们以暴制暴的作法,并不是什么对法律无知无畏的表现,而是为了捍卫自己生存权力的本能反抗。
当年,之所以有那么多人投奔共产党,就是因为原有的社会秩序根本无视他们的生存权力,并且以暴力来残酷地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这才导致了亿万劳苦大众心甘情愿地接受党的领导,最终以武装的革命推翻了武装的反革命,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潘太史认为,党和政府与其豢养这许多城管人员,还不如就用这笔经费开办一些免费餐厅更加实惠。许多外地人之所以背井离乡到大城市中谋生,不是正说明了地方政治的腐败与黑暗吗!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如果一个人的基本生存权收到了威胁,他采取任何反抗方式都是合情合理的。事实证明,小商小贩们之所以选择暴力抗法,正是对城管部门暴力执法的无奈反抗!
2006年8月14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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