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费现状:落后十年,假货天堂
来源:中国改革论坛
时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的邱晓华一语震全国:“从总体上看,目前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只相当于1990年代初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整整落后10年。”
除了消费差距过大,另一个让人关注的危险是城里无法立足的商品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了农村。所谓“城里不要,农村走俏”,尤其在城市消费维权运动日炽的同时,假冒伪劣商品展开“上山下乡”运动,使得农村大有成为假冒伪劣倾销地之虞。
在《小康》进行的“消费小康”调查中,对农村的消费环境评估没有达到及格线。
2006年4月19日下午3时,湖北省监利县柘木乡农民谢某与其子因借钱之事争执,之后发生打斗。老谢气得脸色发紫,转身进屋,从床底摸出刚刚在街上买来的一瓶“杀虫脒”农药,咕嘟咕嘟一口气喝个精光。一会儿就口吐白沫,不住抽搐。
儿子情知不妙,砸门喊人将其父送往乡医院,并让人赶快去找自己母亲。下午5时,谢妻闻讯一路嚎啕大哭赶去医院。刚到大门口,已见老谢向她走来:“哭么事,我还没死呢,医生说我喝的是假农药!”
谢妻当场破涕为笑:“谢天谢地!好好好,多亏是瓶假农药!”这样的因假农药引发的悲喜剧在农村其实已经不是新鲜事,一些地方还出现过村民喝假农药大难不死,亲属去给销售部门送锦旗表示感谢的事。
农药瓶子上的“骷髅头”不能伤人性命,但却伤透农民的心。2004年浙江余姚、上虞两市发生了一起特大“假农药案”,5600多户农户因使用杭州苏杭农化有限公司假“稻卷宁”农药,受害稻田的面积达到15000亩,损失900多万元。虽然案件已在2005年了结,责任人也被判刑,但留在稻农心里的伤痛却至今难以抹平。
农村,假货的天堂?
“我们农民最头疼的依旧是农资问题,” 河北省玉田县林南仓镇八村的12315联络点负责人丁国顺这样对《小康》陈述。被称为“农民王海”的丁国顺,2006年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名为“2005年3?15年度贡献奖”候选人物,他从1994年开始关注农民消费维权并投入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赞其为“农民维权代言人”。现在唐山市消费者协会已经为他颁发了社会监督检查证。
在丁国顺一本本《消费者投诉登记簿》上,记者见到了他记录工整的投诉事项和处理结果。记者发现,投诉事项以种子、化肥等农资内容为多。这一结果在记者所见到的一份统计资料那里得到了印证。据农业部整规司的文件显示,2005年一年,农业部直接受理的假劣农资投诉举报案件中,种子、农药和化肥的投诉举报占全部投诉举报案件总数的77%。
《消费者投诉登记簿》中记录的一起“假化肥”事件引起记者的兴趣。记者邀请丁国顺一同去拜访事件中的主人公孙富和。
一路沿着玉米田过去,暑气蒸腾中,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由化肥、农药以及不知名物体所混合而成的怪味儿,早已不复田园诗歌里描述的清新空气。丁国顺向《小康》叹息说:“农村就是这样,化肥农药越用越多,如果不用或少用,收成就很小了。”
记者发现路边一片玉米田明显比其他地块儿的玉米要矮得多,丁国顺介绍说:“这家就是补种的,本来老李他们家已经种上了,但别家都发芽了,他们家也不见出芽,老李家着急得不行,最后又怕耽误农时,赶紧重新补种,所以现在才长这么矮。”因为生长期和成熟期滞后,老李家的收成要大打折扣。
记者问后来老李怎么处置假种子问题,丁国顺叹气说:“他们购买种子是从串户卖种子的人手里买的,而且又不认识,就是想找也找不着人。咋办?只能自认倒霉呗。”他说自己曾多次在村里宣传不要向流动商贩购买,但却少有人听得进。
要拜访的孙福和比老李幸运得多,他也是在村里买的化肥,回家打开一看,完全不是应有的白色颗粒状,反倒是颜色发暗的粉末,他还不死心,感觉只要是化肥,总归有点用,哪知刚撒了一些,整条手臂都出了水泡。不过幸运的是他认得向他兜售化肥的商贩是邻村的张旺。
最终在丁国顺的协助及工商所的调解下,张旺从家里又搬出一袋化肥赔给他。后来证明这袋是正品。记者问,既然他随即能从家里搬出一袋好化肥,那说明他是知假卖假,完全可以以“双倍赔偿”的规定来要求张旺另赔偿你一袋好化肥嘛。孙富和笑着说:“村里一般都是这样的,只要换一袋好的,没人再去追究了,乡里乡亲的,干吗非撕破脸。何况我对张家也是很了解的,他家穷得丁当响,何必再追究下去。”
老孙遭遇的还不仅是化肥,他指着院子外的田地说,“你看上次我买的除草剂‘百草净’,还是从县城的经销店买的呢,结果是一点效果都没有,草还是疯长,还说是广谱除草剂呢。”丁国顺在一旁笑着说:“只能说你买的是假除草剂,不能说人家百草净就没用。”老孙叹息说:“现在农村除了农民这个名字不愿意有人做假冒充外,其他什么都有做假的。”
无法承受之痛
2006年3月15日,农业部公布了2005年全国农资打假20起典型案例,虽然各个案例看上去只有一个个冷冰冰的数字,但这些数字背后无不是农民的切肤之痛。
《小康》在山东泰安的一位靠种葡萄为生的亲戚李树文就中了招儿。他对记者说,2006年初,他在泰兴街头买了一批农药,为预防虫害,前段时间给葡萄喷打了农药,哪知不久就看见很多葡萄上出现了褐色斑块。他心里一个激灵:坏了,农药质量有问题。由于有斑的葡萄在成熟期会涨裂,烂掉,这年的葡萄眼瞅着要减收不少,电话里李树文一再叹气,提起那售假农药的人就咬牙切齿,这时记者忽然想到“愤怒的葡萄”一语正可套用此处。
农业生产资料的支出是农民消费中的一大项,在甘肃等地的贫困地区,甚至农资成为农民惟一的支出,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稍有差池,就大大影响农民一年的收成,这对于农民来说是“无法承受之痛”。虽然国家近些年几乎每年在春季和秋季都要布置“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但假农资造成大面积减产乃至绝收的事件仍不时传出。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3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全年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案件3万余起,查获假冒伪劣农资货值3亿元。而在2004年,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查获的假冒伪劣农资高达22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从整体情况看,2004年与2005年是形势最糟糕的时期,那时有的假化肥简直连池塘泥巴的肥量都不如。现在情形已经有所好转,就化肥来说,现在完全造假的化肥少,但减少有效含量的则非常普遍。例如很受农民欢迎的复合肥最易遭到造假,而造假的理由依旧是丰厚的利润。以复合肥的炭含量为例,每少一个有效单位,每生产一吨的成本可节约40元。如果将每包化肥总养分的含量降低一半,就可使总成本下降一半以上。
有工商管理人员曾形象地将假农资概括为“新三无”:“无准生证”,部分农资产品根本没有获得相关许可,就偷偷摸摸地生产和销售;“无户口”,一些假冒伪劣农资借假牌子、假产地、假厂家悄悄上市,实则“挂羊头卖狗肉”,根本就是“黑户”;“无健康证”,部分农资生产源头质量就不合格,以次充好、以劣充优,这是坑农害农的顽症。
由于“三无”农资禁而未绝,“现如今,农民购买农资总抱有这样的心态:你凭良心卖,我靠运气买,”河南淇县的一位村委会主任感慨地说。他引用了一句城里人常说的一句话:“希望每天都是315。”
被漠视的危险
2005年9月12日,广西柳州市工商局鱼峰分局在该市燎原路鸡喇村公所大院内查获一家非法生产月饼的作坊,该作坊生产的产品,要么“三无”,要么生产日期“超前”,执法人员指出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没料到作坊老板竟说:“不要紧的,是卖到农村的。”
卖到农村,在一些生产者的眼里,已经成了产品质量低劣的最简单且直接的理由。而在农村,农民对在农资中受的伤反应灵敏、记忆深刻,对食品和日用品则表现了大大的“宽容”态度,价格低廉成了选购商品最主要原因。有需求就有市场,生产者和使用者共同促成了农村日用、食用品中假冒伪劣现象的泛滥。
在河南省淇县,《小康》发现农民还在延续着“油盐酱醋找个体,日常用品赶大集,大件商品跑县里”的消费方式。在庙口乡一个小村庄,记者走进一家小卖店中,只见物品摆放格局与记者幼年时见到的供销社相比,没有多少改观,货架上、柜台里、地上,货品摆得到处都是,而且都蒙着一层尘土。
店里地上几个敞开盖的装酱油、醋的塑料桶非常显眼。店主说,这一带的酱油、醋都是散卖的,一斤卖0.5元。他的小店也有袋装醋,一元钱三袋,记者看见这种极其便宜的醋在包装袋上没有商标,只有“食醋”两个大大的印刷模糊的字,以及下面一行厂址,更没有标注生产日期。
店主对《小康》说,他进货很少看过保质期和生产日期,何况很多商品包装都没这些东西。记者看见小店里有一种饼干,只用一层没有任何文字和图案的塑料纸包着。店主说,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生产的,只知道长了毛就卖不出去了。后来他又向记者透露,有时饼干发霉了,如果坏得不是太厉害,就稍微晾一下继续卖。因为饼干一般都是卖给小孩吃的,他们也吃不出什么味来,“但我是从来不会把这些东西给我家孩子吃的。”
记者发现,儿童是农村小型售卖点的大客户,他们一方面较少受到大人的约束,另一方面又被小卖部的种种小吃吸引。在淇县城关镇的一所小学旁有家主要针对学生售卖小食品的商店,记者看见柜台上有黑、白、黄三种颜色的饮料,都用撕去了标签的矿泉水瓶来装,每瓶都是0.5元。一个小学生直接跟店主说要买“芬达”,记者见店主拿出了那种橙黄的饮料。记者好奇心起,问店主那黑色和白色的饮料是什么,店主笑而不答,倒是买饮料的小学生说:“就是可乐和雪碧呀。”可口可乐公司最主要的三种产品居然以这种形式一起出现了!
小学生热情地向记者介绍:“那个可乐最不好喝,喝到最后底上是老厚一层黑泥;雪碧还比较好喝,不过最好喝的还是芬达,我们班很多人都喜欢这个。”记者看见他喝了几口“芬达”后,整个嘴巴一周都染上了一层黄色。
正是这些低劣的食物在威胁着儿童健康,2004年揭出的阜阳奶粉事件就是如此。对曾经轰动一时的阜阳奶粉事件,很多村民都对记者表示有耳闻,但这并没有妨碍他们继续选择价低的食品。一名妇女对记者说,村里小卖店卖的儿童食品很便宜,小孩嘴馋,大人被磨不过就给买点。价格低,就能保证多买几次,要是价格高,就买不起了。至于吃多了会不会对孩子健康有害,这位妇女说,便宜的东西也许质量不好,但农村孩子结实,吃这点东西出不了问题。
据商务部2006年上半年发布的《2005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显示,农村消费者购买食品的价值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据调查,农村消费者中,74.4%回答会适当考虑食品安全问题,但43.7%仍首选价格便宜。
不仅仅是收入问题
2006年3月15日上午,安徽芜湖工商局将近期查获的假冒劣质家用电器、名牌服装和一些日用品进行集中销毁时,让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虽然假冒伪劣产品已经被浇上柴油并且已经燃起大火,现场围满的村民趁着工商人员不注意,冲进火海中,抓起东西就跑。在这些村民当中,有十几岁的小姑娘,也有年过七旬的老人。
由于热浪灼人,一些人为了能抢到一些物品,将自己身上的衣服用水浇湿后,蒙在头上,冲进火海。他们用锄头或其他工具耙出一捆捆东西,将东西往附近的一个水塘里一丢,将上面的火熄灭,再将已经变形的物品带回了家。甚至工商部门请来维持秩序的人也加入了哄抢队伍。
这件事曾引起网上的一阵热议,但其中一名网友一语中的:“如果农民有钱,犯得着做‘火中取栗’的事吗?”
农民的消费能力不足已经成为很多政府机构和学者们积极研究的话题,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显示,自2000年以来,虽然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在逐年提高,而农村消费水平却没有什么变化。专家学者对此的普遍意见是,农民收入不高是拉动内需乏力的主要原因。
农民愿意选择价格低的货品,还有个因素常被忽视,因为很多地方交通的不便利及流通网络的不普及,造成了很多商品的售价远远高于城市。
家住广东揭阳的吴兹美近日回到农村老家,惊喜地发现村里居然出现了一座小型自选超市。虽然物品摆放仍有些零乱,但仍然吸引吴兹美挨着货架看了一遍。仔细端详下,她发现在这一座超市居然出现了四种版本的绿色“飘柔”。
版本一:35元的400毫升装。平日在超市需要21?25元的绿飘怎么在农村还要更贵?细看,吴兹美发现虽然外包装几乎类似,但字体却是繁体,原来还是“水货”绿飘。
版本二:25元的400毫升装。除了外包装制作粗糙外,倒看上去是国内产品,但打开盖子一闻,一股刺鼻气味扑面而来,明显是假货,但价格却与真品相若,这让吴兹美很是诧异。
版本三:18元的400毫升装,难道飘柔在农村有价格战?吴兹美定睛再看,原来只是包装相似,厂址却是国内另一个生产厂家。
版本四:58元的750毫升装,这一瓶吴兹美认为是正品,但却发现价格比城市里的40多元贵出好多。这让吴兹美不由叹息:这不是逼迫农民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吗?!
但农村的销售商却有自己的理由:正品进货本来利润就不大,再加上交通费用,不提高就更没利了。例如一瓶普通啤酒在城市可能1.5元就能买到,而在一个小山村,售价能加到4元,这样的结果同样是促进农民更倾向于费用便宜的低质品。
2005年8月以来,商务部在各地逐步推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旨在缩短销售环节,以减少流通成本,促进农村商品的质量的提高。如果说这将对改变农村食品和日用品质量产生有益的作用,但对于农民最关心的农资造假问题还是没有避免效能空缺。
谁为“消废”负责
虽然农村市场假冒伪劣横行,农民贪图便宜的消费心理是促成因素之一,但很多学者都认为,让消费者自己对购买的假冒伪劣产品负责是不合适的。尤其对于农村消费来说,在消费中对价格因素的过分看重,是出于自身收入的限制。而且对于假冒产品,大多数非专业人士都无法判断,对农民来说更是苛求。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副教授黄桂芝在接受《小康》采访时谈到,“主要还是监管层面不作为或者说作为不够力度。”她认为,净化农村消费市场是个系统工程,这一工程中,对流通领域加强监管无疑是最主要的,因为产品源头有时并不太容易追及,地方工商等部门只有在销售环节中对售卖假货者给予重击,才能有效制止知假售假。但现在对经营者的惩罚往往仅限于罚款,这样的惩罚力度远远不够。
《小康》注意到,很多农资造假案查获后,最常用的的处罚是罚款,而且这种罚款还因为各种缘由而无法执行。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告诉《小康》一桩他曾代理的案子:承德一农村三十余户村民因购买假农药受损,但因为销售点的老板受到县里领导的支持,结果农民索赔无果,起诉也被以“证据不足”驳回。
而工商等监管部门也有自己的委屈。在河北省玉田县林南仓镇,记者发现该镇7人组成的工商所管辖着150个行政村,而且他们的主要业务还是工商收费。孙富和告诉《小康》,他的那件关于假化肥的投诉,在应该答复的一个月的期限的最后一天,工商所才来了人向他询问情况。很多基层工商部门认为疲于奔命,也无法全“罩”着那些农村市场,而且对于时常下乡“串户”的流动商贩更让他们感到防不胜防。
不过,记者在河南淇县的调查中,不要说流动商贩不容易“打击”,就是一些很明显的假冒伪劣产品也都是堂而皇之地摆在小卖店的柜台上,其中包括一些2块钱一包的“红塔山”香烟。西岗乡一位店主坦诚告诉记者:为了少交税,自己店里的“品牌”香烟80%都是假货。记者问他,这样大张旗鼓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怕有关部门来检查吗?店主说,他每年都到当地管理部门去贴合格标签,偶尔有检查人员进店转一下,但只是看看卖的东西有没有超出经营范围,没有人管质量问题。即使真的出了问题,请吃顿饭就摆平了,然后接着卖。
维权之难
丁国顺很自豪自己的12315维权投诉点远近知名,因为还有别的乡镇也有来此投诉,但他同时也不无苦恼:我就一个村支书,哪有那么大能耐,遇到大问题,顶多向上级反映反映,人家管不管我也没有办法。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村民通常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于村委会,应该是考虑到这一因素,工商部门组织各地建设“一会两站”时,选择了村主任或村支书来负责基层投诉点。但由于村委会力量有限,无法为村民解决问题,这也势必使很多村民慢慢对维护自身权益丧失信心。《小康》也发现,即使是村里维权带头人丁国顺也认为,对食品等小问题兴师问罪“不值当”。他说,他的投诉站很少接到这类投诉,“农村的东西大家也都清楚,尤其是吃的喝的,表面看不出杂质就已经不错了。”
他比较看重农资问题,但也感到很难办。按照组织关系,他的上级应该是玉田县消协,但他汇报的案子往往连县消协的工作人员都感觉难办,“我们连买水喝的钱都没有”,玉田县消协的冯小让这样叹息,他们的位置让他们只有尽力协调,协调不成还有工商等部门呢。
河北献县新近发生的一桩农资案也让人见识了县里部门的究竟有多大“力量”。2006年夏收时节,河北省献县十五级乡尹店三村的孙寿政等14户农民的100亩田因使用劣质化肥导致严重减产。农户把事情反映到县农业局和工商局,虽然化肥已经被鉴定为不合格,但是一直没有结果。
献县工商局表示,还没有办法对销售者进行处罚,“因为我们没有处罚的依据”。原来按照有关规定,鉴定抽样一定要由双方当事人和职能部门签字,否则是无效的。而此事受害农民是自己拿着化肥去化验的,没有销售者的签字,而且销售者也已经不卖化肥了。
县农业局也表示了委屈,“我们的执法权有限。”虽然他们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销售者下达了处罚通知书,但因为并没有在销售者的小店内发现化肥,所以当对方对劣质化肥的出处提出质疑时,也没有办法再进行处罚。
就这样一桩事实简单清楚的案件,因为销售者将劣质化肥转移,导致两个行政机构就无法对其进行有效惩罚。
有专家认为,当前农村假冒伪劣横行,与经营授权和监管层面的混乱无序有很大关系。在农资经营方面,因经营渠道的过于分散,已经趋于失控状态。仅就种子来说,就有农业部门的种子公司、供销社系统、粮食部门、个体经营、邮政部门等多种渠道,各种销售农资的店更是让人眼花缭乱。《小康》在河北农村调查期间,甚至还发现个别超市和农户也在私自经营农资产品。当问及其是否有相关许可证时,有的店主指着摆在货架上的七八种农资说是自己家里用的。很多购买假农资的农民都是从这样的非正规渠道购买,结果就很难避免假货。
在监管层面来说,政府管理部门在对农资企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时常出现因管理主体分工不明、职责不清而造成管理混乱。包括《种子法》在内的20多部农业法律法规,赋予了农业部门管理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农业环保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力。但长期以来,行使执法职能成了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或经营服务机构的兼职,造成了分散执法、多头执法、不规范执法,加上农业执法人员自身法制意识不强或限于条件,往往要通过其他执法部门的协助才能正常执法。尽管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后的《农业法》,明确了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要建立队伍,综合执法、统一执法,但目前全国很多地方农业综合执法还是空白。
资料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2005年8月,商务部正式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目标是从2005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在试点区域培育出约25万家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
“双百市场工程”
2006年2月商务部开始实施“双百市场工程”,一是重点改造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是着力培育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主要目标是:从2006年起,力争用三年时间,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推动以及重点市场、重点企业示范带动,使农产品流通成本明显降低,流通环节损耗大幅减少。
“一会两站”
1999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会两站(乡镇建立消协分会,村建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投诉站)”维权网络。旨在加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投诉站的工作人员大多由村干部兼任,或者在本村聘请义务调解员,经过培训,承担为村民调解维权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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