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别无选择
黎阳
2006.8.22.
田刚是普林斯顿大学的全职教授而不是北大的全职教授,这是事实。北大把不是北大全职教授的田刚宣称为北大的全职教授,这是事实。北大以“田刚是北大全职教授”为根据从国家捞钱捞项目,这也是事实。就凭这几项事实,就足以说明北大的“引进人才”确实有假。
据《青年周末》记者调查,“教育部为长江学者项目拨放的资金有两个部分:一种是为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提供的奖金,在聘期内给予特聘教授每年10万元的奖金,讲座教授每月1.5万元奖金;另一种是直接拨给高校的科研经费。 ”“其中,自然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50万元。用作科研经费的资金直接拨给学校,而教授的奖金将在教授教课后对其进行核查后发放。 ”“8月15日,记者拨通北京大学财务部的电话。一位负责科研经费核算的赵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一般没有课题经费。‘9个月时间对于完成一个课题来说太短了。’”
这就是说,大学每雇用一名“长江学者”就从教育部捞了两笔钱,一笔是付给“长江学者”本人的奖金,一笔是拨到大学帐上的“科研配套经费” (自然科学200万元/人,人文社会科学50万元/人)。但是北大财务人员公开向记者承认“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一般没有课题经费。‘9个月时间对于完成一个课题来说太短了。’”这就产生了一个疑问:北大从教育部拿到的特聘教授的“科研配套经费”与其所谓的“课题经费”是不是一回事?如果是一回事,那岂不是等于说教育部为每个特聘教授所拨的每人几十万上百万元的“科研配套经费”全被北大克扣贪污了吗?如果北大这些“特聘教授”、“长江学者”真在搞学术研究,经费给扣了那还得了,那还坐得住,早闹起来了。“科研配套经费”被扣了居然无动于衷,那他们搞的是什么“科研”?如果不是一回事,那究竟是怎么个关系?教育部为每个特聘教授所拨的至少50万元/人的“科研配套经费”是怎么使用的?如果使用了,那就应该公开报帐,如果没有使用,那都到哪里去了?那岂不同样等于说北大引进的学者教授其实并就没有搞学术研究,以至于根本用不着“科研配套经费”?
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了什么?至少说明了一条:丘成桐关于“北大引进人才造假”的指责不是造谣。
有人要求丘成桐拿出确切证据来证明“北大引进人才40%有假”。这纯粹是无理取闹。
丘成桐指责“北大引进人才造假”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是“报警”,是“报案”,是“举报”,而不是“起诉”。只要不是无中生有报假案、平白无故乱喊“狼来了”,那就没什么不正当。至于调查案情轻重、具体取证等等则是警方的职责,而不是报案人的职责,也不是报案人的能力和权限所允许做到的。起诉必须举证,报警、报案、举报则不一定。遇到抢劫,难道还必须先调查好凶手的姓名住址身份证等等才有资格报警求救吗?看到哄抢国家物资,难道必须先找律师翻出产权证明之类证明歹徒拿走了不属于他们的东西才有权拨打110吗?发现贪赃枉法,难道必须先清点贪官的存款和家里的现金才允许举报吗?如果报案有人被害,警察却要求报案人先查清谁是凶手,给出证据,否则就不接案,甚至不由分说硬说报案人自己就是凶手,贼喊捉贼,那说明什么?那只能说明这警察跟罪犯是一伙的,在存心包庇罪犯。否则怎么会放着案子不办反过来刁难报案人?
丘成桐指责“北大引进人才造假”不是在起诉北大,而是在公开“报案”:中国学术界造假行为泛滥,等于在公然哄抢国家利益,有关部门应予制止。既然是“报案”而不是“起诉”,那具体数字有多精确就并不是最重要,关键是造假其事其风存在与否。既然丘成桐关于“北大引进人才造假”的指责不是造谣,那他在大是大非大原则上就站得住脚。至于造假程度是39%还是41%,一则无关大局,二则这是应该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的事,而不是应该由丘成桐个人负责调查的事。
对造假本身不闻不问,置之不理,却专拿40%之类数字大做文章,甚至向丘成桐逼要具体证据,反过来指责丘成桐诬陷诽谤,这就是把报警、报案、举报与起诉混为一谈,用起诉的要求来刁难报警报案举报,实际是只许作案,不许报案,客观效果是在包庇造假。这样的人跟造假的罪犯同样是一伙的。
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本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北大偏偏坚持 “文要第一”,开口闭口“北京大学的中国第一与中国之最”。狂吹第一的结果是自己把自己置于众目睽睽的聚光灯下,脸上长了个骚疙瘩也休想瞒得过人。而北大把田刚和“国际数学中心”又宣扬得如此轰轰烈烈,别人就是想不知道亦不可得。丘成桐关于“北大引进人才造假”的指责既然不是造谣,那北大引进人才造假的丑闻想瞒天过海掩人耳目就比骆驼穿针眼还难。(北大发言人忽然“谦虚”起来,“俏言软语”恳求媒体“希望你们配合,不要再炒作这个话题了”。真稀罕,象女明星一样整天惟恐别人不盯着自己的北大居然也有怕引人注目的时候,恨不能找个地缝往里钻,顾不上“老子天下第一”的排场了。可惜全是枉费心机。)如果是个无名之辈,或许还可以指望从此隐姓埋名,找个阴沟一头扎进去再也不出来,让公众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忘掉自己。然而北大既然一贯以“一流”自居,那只要在造假问题上对社会公众没有一个明确的交代,那就永远也逃不过这一关。即使靠“主流媒体”拼命封锁一时淡化了人们的注意,但只要北大再出风头,就必然立刻死灰复燃,重新唤起人们对这个问题的记忆和关注。那样一来再折腾“北大第一”效果就适得其反了:你宣扬的是“北大、北大、北大”,人们联想到的却是“造假、造假、造假”,这不是“气死人也么哥”吗?除非北大也找个阴沟一头拱进去再不露面,否则这个问题永远也绕不开。但如果北大钻了阴沟再不出来,那“北大一流”岂不就成了“北大盲流”?
“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北大引进人才造假了就是造假了。北大面临的已经不是有假无假的问题,而是如何对待造假的问题。
北大宣称要当“世界一流”大学。但“世界一流”的大学首先必须具有“世界一流”的诚信。没有“世界一流”的诚信,休想有“世界一流”的学术。真正的科学是实事求是的学问,来不得半点虚假。不讲诚信,必然容假造假。只要容假造假,那学术水平即使一时一事凭个别人的侥幸有所造诣,但整体的综合水平决不可能持续提升。一个大学学术水平的高低可能无法由自己把握,但诚信水平的高低则完全能由自己把握。人们不能要求“世界一流”大学的学术水平样样“世界一流”,但可以而且必须要求“世界一流”大学当局的诚信水平确保一流。法制再严密,也会有犯罪。最要紧的不是发不发生犯罪,而是发生犯罪以后怎么办:惩办,还是包庇?惩办,就抑制了犯罪;包庇,就鼓励了犯罪。同样,“世界一流”的大学未必从来不出造假丑闻。但关键的关键不是出不出造假,而是出了造假大学当局以后怎么办。真正的“世界一流”大学当局一是竭力杜绝,二是万一出了,能够正视现实,绝不容忍,决不姑息,严厉惩罚,以警效尤。这才是真诚信,真一流。而冒牌的“世界一流”大学当局则根本不打算当真解决造假问题,只会拼命捂,使劲赖。这是典型的“学术奸商”。“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学校当局带头容假造假当学术奸商,焉能为人师表?焉能“传道、授业、解惑”?焉能办出“世界一流”的大学?
正在台上蹦的演员掉了裤子,现实的补救办法只有要么立刻拉幕下台换身衣服重新再来,要么赶紧提上裤子再接再厉。如果死不认帐,一口咬定裤子没掉,是观众花了眼,是有人别有用心,或者宣布那不是掉裤子,而是赶时髦,是“领导新潮流”,甚至干脆声明老子就是要表演脱衣舞,那结果只能是“光着屁股推磨——转着圈地丢人”。北大在引进人才问题上当众“掉了裤子”,这一点明眼人谁都一清二楚。现在众目睽睽眼睁睁看的是北大如何处置:是实事求是老老实实认栽,赶紧拣起裤子提上再跳,还是硬要光着屁股在台上蹦到底?既然北大事事争第一,处处好为人师,那么这次北大同样也不可避免要当表率。问题只是北大要当哪种表率:是“过而能改”的表率,还是“死不悔改”的表率。除此北大别无选择。
面对如此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毫无回旋余地的局势,迄今为止,北大当局的对策简直蠢得令人咋舌:除了空空洞洞满口官腔的矢口否认(“实践证明,北大海外引进人才的质量是高的,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就是气急败坏的反咬一口倒打一耙(“这是一种不负责的说法,它歪曲事实,严重侵害了广大海归学者和北京大学的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自己镇不住台,就“枯木朽株齐努力”,全球到处搬救兵:请“教育部官员”压阵(“从北京大学的报告来看,北京大学在聘教授的时候很慎重” 、“相信北京大学的领导班子办学是很认真的”);让海外北大毕业生以“长江学者”的身份出面警告(“丘成桐在胡来”、打假就是“内斗烘烘”,再揪住不放老子就不来了)。不仅有台面上的冠冕堂皇,更有上不了台面的鸡鸣狗盗:“北大帮”全球总动员,挖空心思集中火力人身攻击丘成桐:“哈佛学子谈星宿老仙丘成桐的嘴脸”、“丘成桐领导的浙大数学中心涉嫌严重人才引进造假”、“丘成桐,不要用美国的大棒棒杀中国的高等教育”、“丘成桐没有权利让北大、让教育部去证明什么”、“丘成桐所谓‘封顶’一说完全是别有用心的误导”、“丘八”、“丘老怪”、“老丘小丑行径”、“丘老仙丑行录”、“试看邱先生攻击北大的历程”、“北大会怕美国人——丘恶霸吗!?”、“为什么美国人丘成桐要攻击北大?”、“北大田刚教授就差一票没能拿到菲尔兹奖(丘成桐投了一票反对票)!”、“丘老仙,你听好了,你和丁老仙一样,连中国人都不是,想到我们中国的土地上来撒野,第一你的本事还差得远,第二你的人品这么差,谁会瞧得起你。你下次再不要脸之前,请顾忌一下生你养你的父母。你不要脸,你父母还要不要?”、“北大,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事实胜于雄辩”。要证明自己,要用事实证明,用行动证明,而不是用言词证明。这是起码的常识。而“北大帮”们不承认北大引进人才造假,用什么来证明呢?既不是事实,也不是行动,而仅仅是言词。不仅有空空洞洞的官腔官调,更有低级下流的泼妇骂街。北大的“世界一流”就这么个“一流”法?
北大招生网说:“一旦佩上北大校徽,每个人顿时便有被选择的庄严感,因为这是一块圣地”、“它不是一种物质的遗传,而是灵魂的塑造和精神的远播”、“那是一种北大特有的精神现象,这种存在超越时间和空间成为北大永存的灵魂”、“北京大学始终保持‘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传统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传统在北大薪火相传,构成一种恒远而不具形的存在。‘科学与民主’早已成为这圣地不朽的灵魂。在北大学会的不仅仅是单纯的知识,感受更多的却是北大对一个人人格的熏陶,从这片园子里面走出的人都会深深打上北大的‘烙印’,具备特殊的精神气质。” “‘北大人‘——这个光辉的名字不仅代表着优秀与才华,更代表着勤奋和责任”、“ 北京大学——永远的精神家园、大师之园!”
看看北大招生网的娓娓动听,再看看网上“北大帮”们对丘成桐的粗鄙下流,真不知道“北大人”那种“被选择的庄严感”、“圣地”、“北大特有的精神现象”、“兼容并包”、“北大永存的灵魂”、“特殊的精神气质”、“人格的熏陶”、“优秀与才华”、“勤奋和责任”、“永远的精神家园、大师之园”究竟根本就是只存在于北大招生网、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的鬼话连篇,还是原来就跟“丘八”、“丘老怪”、“老丘小丑行径”之类的破口大骂完全是一回事?据说北大的新生都是全国一流的。而对学校来说,新生是“原材料”,学校是“加工厂”,毕业生是“成品”。现在一流的“原材料”叫北大“加工”成了如此泼皮无赖,那么今日之北大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家园、大师之园”?
北大曾号称代表“国之魂”,但那是五.四时代,而不是现在。今日北大跟五.四时代的北大还有多少共同之处?五.四时代的北大的特征是什么?“科学与民主”。今日北大的特征是什么?“傲慢与偏见”(——现在再加上一条:“造假与耍赖”)。五.四时代北大精英们主张的是什么?是“外争国权,内惩国贼”,是救亡图强,是“劳工神圣”,是“庶民的胜利”。今日北大“精英”们主张的是什么?是拿了外国“基金会”的钱便“科学地”证明让可口可乐消灭国内饮料工业对中国“有利”,是“中国的贫富差距还不够大”,是“为了达到改革的目标,必须牺牲一代人,这一代人就是3000万老工人。8亿多农民和下岗工人是中国巨大的财富,没有他们的辛苦哪有少数人的享乐,他们的存在和维持现在的状态是很有必要的”,是“卖光国企”,是“国有资产与其白白流失,不如流到某些人的腰包”,是“一个章子怡顶一万个孔子”,是“西门庆文化经济”,是“当兵要当美国兵”,是“一夜美国人”,是……
五.四时代的北大精英是想方设法从列强手里往替中华民族往回争权益。今日北大“精英”则是变着方地跟外国骗子合伙挖中国的国库。五.四时代的北大精英代表了中华文化之魂,言谈举止处处体现着正确、正义、正当、正气。今日北大“精英”则个个是一脸道貌岸然、一肚子男盗女娼、不择手段、唯利是图的学术奸商。“心不正,则眸子眊焉”,所以他们只会摆臭架子:“我不跟无耻的人辩论”。一旦真刀真枪较量起来就立刻全部露馅:自相矛盾、吞吞吐吐、强词夺理、诡辩狡赖,半点阳刚之气皆无。跟香港大学争学生与对丘成桐指责北大造假的反应就是典型。
网友“激情老道”说:“与港校争学生,两边还未过招,北大其实已经输了一局。”“不是输在状元抢夺赛上,而是输在心胸、气度上,输在办学理念上。一个号称一流的高手,仅仅因为几个“无名小卒”(在这只前,骄傲的北大一定是当香港的大学为无名小卒的)的小小挑战,就方寸大乱,又是指责对方是不公平竞争,又是说浪费自己的招生指标因而要将香港大学招生纳入计划,显见得就是一副气急败坏模样,打出来的是毫无章法的乱拳,这该不该算是输了?”“今天还看到香港城市大学的一则新闻,新闻中城市大学的一位副校长(印象中应该是,字幕太快,没看清),气定神闲地说了几句话,意思是我们过去大陆招生,内地大学反应这么激烈,说不公平,其实内地大学早就在香港招生,我们可是从没说过这样的话。听完这段话,跟北大毫无关联的本人,脸上都隐隐的有点发烧,红了。”“与香港的大学过招,北大的那三拳两脚,将那三脚猫功夫暴露无遗。不仅技不如人,武品、武德也不如人,着实让国人的自信心受到打击,胃口暴倒。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边厢动拳脚输了,咱还多少能理解,那边厢和丘老先生斗嘴皮,也是开口就失言,真让本人心中莫名慨叹:咱们确实低估了北大的官僚。”
北大当局的表现令人想起《黔之驴》里的名句:“虎因喜,计之曰:‘技止此耳!’”“向不出其技,虎虽猛,疑畏卒不敢取。今若是焉,悲夫!”
北大当局如果真想当“世界一流”学府,那就首先得懂得一个起码的常识:“世界一流”大学的前提是“世界一流”的诚信。要做到诚信一流,就必须杜绝一切造假,宁可“挥泪斩马谡”,也绝不姑息养奸。如果宁要私利不要正义,对引进人才造假如此明显的事实尚且死不认帐硬着头皮赖到底,那就只能有一个前景:彻底从五.四时代的“国之魂”沦为专门营私的“国之贼”兼走投无路的“黔之驴”。此外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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