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诉讼案"怎不见工会和劳动管理部门身影
2006年09月01日 14:00:06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怎不见工会和劳动管理部门身影
在片面发展观的指导下,当地政府的劳动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没有依法忠实地履行职责。甚至不但不去履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职责,而且为了所谓的发展经济袒护企业老板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那些利税大户——
在富士康的“纷争”中,奇怪的是既看不到当地政府劳动管理部门和工会的身影,也没有听到他们的声音。8月30日,红网的评论指出,不知道这两个极其重要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者和“职工之家”有什么难处,失形失声。
揭露富士康在深圳的工厂普遍存在工人“超时加班”问题,最早的国内媒体是《第一财经日报》。后来各大网站转载了英国《星期日邮报》的文章《苹果中国代工厂探秘:女工日工作15小时月薪300》。苹果公司也做了专门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的这段时间内,富士康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出了35%,其中四分之一的员工极有可能连续工作6天以上。对于这件很轰动的新闻,想必劳动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不可能不知道。按照职责,劳动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必须前去调查,弄清事实真相。如果媒体报道属实,就要对资方依法予以处罚。可是,劳动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却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甚至到富士康科技集团治下的法人公司鸿富锦公司把采写的记者告到了法庭,而劳动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仍然无动于衷。
实事求是而言,类似像富士康这样被媒体称为“血汗工厂”的企业在珠江三角洲并不少见。为什么会频频出现这类严重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在片面发展观的指导下,当地政府的劳动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没有依法忠实地履行职责。甚至不但不去履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职责,而且为了所谓的发展经济袒护企业老板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那些利税大户。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只是新闻媒体的事情,也不只是民间的事情,还应该是政府的事情,是工会这种群众组织的事情。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应该及时而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营造一种良好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环境,使任何企业都能自觉守法,都不敢不愿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当看客,媒体成了孤独的揭露者
记者的行为,本来是弥补了有关部门因缺位遗留下来的巨大漏洞,帮了有关部门的大忙,却因此陷于困境,而有关部门却成了看客——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因被媒体报道非法用工,台资企业富士康旗下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索赔3000万元。
为什么企业的矛头直接指向了记者?这背后其实掩盖着这样一种逻辑:在企业涉嫌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过程中,将事实调查清楚、公布于众的常常是记者。阻止了记者,就阻止了舆论监督,相关涉嫌违反劳动法的侵犯行为就可以继续进行。这正是记者屡屡成为“靶子”的根源之一。
令人寒心的是,在这一事件中,有关部门始终是缺位的。这种不作为乃至冷血,让记者成了孤独的揭露真相者。在相关黑幕见报后,有关部门依然无动于衷,最终将一切压力都推给了记者。
有关富士康虐待职工的事情,早在6月13日,就有英国《星期日邮报》予以披露,称工人工作境遇恶劣。随后,国内媒体迅速跟进。
一个企业倘若不存在侵犯职工权益的事情,国内外媒体为何会在调查后得出同样的结论?这种巧合意味着什么?倘若有关部门根据这些线索,迅疾组织调查,不仅能够尽快查清事实真相,帮助劳动者摆脱被欺凌的恶劣环境,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能促使不良企业在守法的同时,承担起社会责任。相应地,记者和媒体也不必独自承受由于批评性报道所带来的压力。
有关部门局外人一般地保持沉默,客观上担当了不法商人的帮凶:一方面,相关企业可以通过“销赃灭迹”的办法来粉饰自己的形象,在法律上陷记者于被动。另一方面,有关部门的缺位,使资本的力量显得更加强大和嚣张,使记者的力量显得更加单薄和弱小。相关企业有充足的时间对记者和媒体展开疯狂报复和打压,以形成寒蝉效应,让所有的记者都由于昂贵的维权成本和巨大的代价,放弃对责任和正义原则的坚守,让不法企业成为逍遥于监督之外、游离于法律之外的资本权贵。
这使得本来清晰的逻辑变得混乱:记者的行为,本来是弥补了有关部门因缺位遗留下来的巨大漏洞,帮了有关部门的大忙,却因此陷于困境,而有关部门却成了看客。
当不法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蔓延,谁来消除它所导致的社会隐患?当监督的记者为正义付出代价,谁还能成为社会良知的最后坚守者?或许,这才是我们最需要正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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