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经济的新发明——强制检查艾滋病
在官场经济日趋完善的今天,公权寻租、买官卖官一类的事情早已算不上是什么新闻了。工商局只须下发一纸禁止民宅商用的公文,就为写字楼市场创造了无限商机;文化部和版权局为了创收,不约而同地开始对KTV市场下手,也不知道他们当中究竟是谁有幸成为捷足先登的假洋鬼子,又是谁去充当革命不成的阿Q。
但是,在官场经济中开发新的领域难免也会存在风险,政治局委员就因为涉嫌挪用社保基金而栽了跟头。因此,重庆市政府最近想出了高招,通过对《查处卖淫嫖娼条理》进行修改就可实现大幅度增收的目的。根据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俞荣根的介绍,此次《条例》将卖淫嫖娼行为界定为:凡是以收付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行为关系的行为。同性性关系只要有财物的交易行为,都应该被列为卖淫嫖娼行为。俞荣根还说,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非但要强制进行性病检查,还要增加强制检查艾滋病。该《条例》对卖淫嫖娼人员的检查、治疗费用以及在收容教育期间的生活费用都作出了规定,全部费用均由卖淫嫖娼人员自己埋单。这句话才是整个《条例》的画龙点睛之笔。
本来,对卖淫嫖娼的处罚历来就是警务人员最为热中的一项革命事业,这是因为它风险小、收益大。据说仅对性消费者的罚款就高达5000元之多,并且要求每一位被抓获的性从业者至少供认出5名以上的性消费者才能免除劳教的处罚,有不少地方的警察甚至还和性从业者串通,共同布局诱捕性消费者。但是,在深化改革、与时俱进精神的鼓舞下,重庆市政府终于认识到了其中尚有不足之处,率先想到了这个挖潜的高招。在当今婚外性行为、一夜情等已经普遍为社会所认同的情况下,还要把性行为硬性分为正当与否。众所周知,保持婚外性关系的人难免会有些财物往来,即使是一夜情,恐怕开房间、吃顿饭、送个小礼物也实在太正常不过了。对凡是以收付财物为媒介发生的“不正当”性行为都定性为卖淫嫖娼,无疑会大大拓展警务人员执法的空间,而且对于强制检查以及治疗性病、爱滋病的费用明文规定必须由卖淫嫖娼人员自己负担,明显又为政府部门的创收打开了方便之门。潘太史不禁要问,这笔开支为什么不能从天文数字般的罚款当中支取呢?
既然要对他们进行强制性检查,就必须限制其人身自由而进行所谓的收容教育,在此期间的费用竟然要被收容者自己承担也是非常耸人听闻的。按照这种逻辑,所有在押人员是否也都应该向政府支付住宿费及伙食费呢?再说,检查的费用究竟该有多少,目前的医院可是所有仪器具全,光这两项检查就能为政府部门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最为可笑的是,对于艾滋病目前还没有十分有效的治疗手段,让卖淫嫖娼去填这个无底洞是否有些不近情理。
一般来说,感染性病、艾滋病的性从业者和性消费者在经济上都并不宽裕,而象前海军副司令王守业同志那样,同时包养了五名高素质情妇的高级性消费者则绝五染病的可能。那么当这些性从业者及消费者无法为那笔惊人的费用来卖单的时候又当如何呢?看来重庆市政府还要开一家公立的妓院,好让那些性从业者带病上岗,以便赚取相关费用。至于那些无力承担费用的性消费者们,也可以用其所长,让他们当鸭子来抵债。
潘太史认为,重庆市政府的这项规定是对官场经济的新贡献,是和谐社会成长过程中的必经阶段,希望全国各兄弟省市积极向重庆市学习,深入挖潜,用心改造,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第一的官场经济强国而奋斗!
2006年9月2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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