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05年底以来,在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官员和国企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工作中,全国共申报登记5357人,申报登记投资入股金额7.55亿元。每个干部居然人均入股14万余元。百草止水不禁感慨,公务员们总抱怨自己的工资低,国家便三番五次地给他们上调薪资。试问这些干部人均14万余元的官煤资本从何而来?
人均14万元的官煤资本显然是个严重低估了的数字。试想,国家都开始清理官煤资本了,哪个干部会傻到去如实申报的呢?就象多数案发的贪官赃款不是被隐匿转移就是被划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样,已经申报了的官煤资本注定存在着巨大的水分。很显然,多数干部要么提早撤个干净不留痕迹,要么就将投资人转换名姓或者与煤矿老板来个“君子协定”进行匿名投资。也就是说,申报人数只是所有官煤资本家的少数,申报金额也只是所有官煤资本的冰山一角。人均14万元的官煤资本自然严重名不副实,官煤总资本很可能是7.55亿元数倍、数十倍乃至数百倍。譬如,中纪委通报的几个官煤勾结的典型案件中,几个仅是科级的小干部,人均官煤资本就达上百万元。
如此惊人的官煤资本到底从何而来呢?已经公开的几个案例中,这些资本的来源表述大致有这么三项,其一个人的,其二配偶的,其三就是挪用公款。那些已经申报并得以宽大了的官煤资本呢?首先大家都没看到有关报道透漏,很可能是本着申报不究的原则,但是无论如何他们都要排除挪用公款的说辞。也就是说如果要他们表述资本来源的话,要么说是自己的,要么就说是配偶的。那么百草止水就问了,个人的工资累计能有多少呢?就算你不吃不喝,一年充其量也就四五万吧?14万元的资本还要攒个三五年呢。问题是你又得吃又得喝,还得花里胡哨地进行高消费,积攒个14万元又得何年何月啊?答案也就只能是——贪污腐败!如果说是你配偶的,你配偶的钱又从何而来?大多数官太太是依仗着官老爷生存的,除了替官老爷数票子收份子还能干啥?就算你太太是企业大老板,还不是靠你官老爷的荫护和“优惠政策”扶植下发展起来的?总之还是那句话——贪污腐败!当然,即便公开申报的官僚不少也是靠挪用公款投资的,而挪用公款本身就是违法犯罪的贪渎行为。
官煤资本之所以能够浮出水面,是因为一个接一个的血腥矿难。几乎每个矿难的背后,都能看到官煤勾结和权钱交易的影子。一个又一个的血腥矿难点燃了社会上的群情激愤,群情激奋又反过来促使国家不断地予以严惩和清理。情形已经如此严峻了,官煤资本居然仍像蚂蟥一样附着在黑色的煤块上,甚至不少官煤资本家宁愿顶风顽抗。为啥?煤炭是黑色的金子,利润肥厚得不可思议,贪官污吏们又怎舍得拔出他们贪婪的嘴巴?经查,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公安分局局长李国君于2002年7月,在该区东风煤矿入股50万元,截至2005年7月共分得红利60万元;重庆市开县温泉镇经发办主任伍代强等五名干部,在和谦镇金华煤矿共计投入89.8万元,案发后收缴股金和红利269.59万元;湖北省大冶市冶金行业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志刚,以配偶名义在该市兴江矿业、牛头山煤矿入股23万元,其中在兴江矿业已获红利23.8万元……按照以往办理贪污案的惯例,他们这些被查出的获利金额缩水极其严重,因为他们都明白暴露的赃款愈多判刑愈重。由此可见,官僚资本的收益率已达百分之百乃至百分之数百,如此暴利又怎不惹贪官污吏趋之若鹜?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全国清理官煤运动,基本上仅限于清理,被法办的可说是少之又少。当然了,按照“惯例”,响应号召主动申报并撤资的,自然无需追究。只有那些顶风抗命,既不申报又不撤资的,才会被抓出几个予以“正法”。如何“正法”呢?无非是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进行党内处分、责令退股或没收官煤资本等等,真正移送司法机构处理的可说是寥若晨星。其实即便移送司法机构又能判刑几何?如此高高举起又轻轻放下,不知对于抑制贪污腐败和清廉政治有何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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