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芬清,一位昔日的访美学者,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就发表过专业论文《国有资产私有化》。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在自己专业经济领域里有所建树的人,最后却利用自己的优势建起了一个技术含量极高的“经济犯罪系统工程”,贪污、侵吞国有资产5300万。(11月5日《法制早报》)
我们且不说“国有资产私有化”是否适应中国的企业改革,但我国每年至少流失国有资产800亿元至1000亿元,2004年仅对169家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就清出各类资产损失3521.2亿元!国有资产流失是无可争辩的事实。结合吴芬清国有资产“私有化”的实践,我们有理由断定每年流失的国有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被贪污、侵吞“私有化”进个人腰包。只是具体的数据不好统计。
报道说,吴芬清建起了一个技术含量极高的“经济犯罪系统工程”。我看这不是实事求是的说法。伪造工资表敛财,这需要技术含量吗?成立合作企业假出资真退款侵吞国有资产,这需要技术含量吗?利用职权贪污营业收入,这需要技术含量吗?而把招商大厦培训楼化为己有只是弄几套假手续而已,何谈技术含量?在我看来,对吴芬清没有监管才是国有资产得以“私有化”的成功“秘诀”。
我们一直在说要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其实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对市场不了解以及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国有资产损失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但很多国有资产损失不是市场造成的,不是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是“私有化”进了个人腰包造成的。如在转制中低估低卖,把“差额”装进个人腰包,在转制中贱卖国有资产,而个人大吃回扣或好处费等等,可以说每个国有资产流失案中都可能有着不敢见光的腐败。以至于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一些人大代表大声呼吁,要彻查国资流失背后的腐败问题。
国资流失问题早已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情,而加强监管遏制国资流失也已经喊了很多年,只是监管依然无力国资继续在流失。国企损失的每一元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国有资产流失就是人为地糟蹋纳税人的血汗钱!我不知道为什么监管总是无力,到底是无人监管,还是监管走了形式?从刚刚出台的《广东省省属企业违规决策造成资产损失领导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看,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过是10年至终身不得担任或建议不得担任企业负责人职务而已,根本谈不上严惩和追究,怎么能遏制国有资产流失呢!
有多少国有资产“私有化”,就有多少腐败。所以,对国有资产流失案绝不能一流了之,而要严查到底。真抓还是假抓,不只是对腐败的态度问题,更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考验。有多少国有资产因“私有化”而流失?这是一个必须弄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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