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反腐败来强化中央权威
——2006年中国反腐败岁末盘点之一
邵道生
二十余年“业余性的专业研究反腐败”的生涯,让我养成了一到年底就情不自禁去思考一年来反腐败状况的“习惯”,对我个人来说似乎是一种“多余”,对社会来说却是平添了一份“热闹”。
那么,2006年的中国反腐败有什么特点呢?
应该说,2006年的中国反腐败是一个很有特色、很有成效、很值得人们总结的一年,总体特征是:治表治本同时有条不紊地进行,坚定地、理性地、扎实地反腐败将中国社会的反腐败斗争推向了一个新的深度。广大人民由衷地认同、赞同、拥护一系列的反腐败措施,其中最让人吃惊的、值得书上一笔的,那就是通过反腐败大大地强化了中央权威。
应该说,十六大以来整个社会反腐败形势是一天天地向人民希望的方向发展着,但是,就各地的反腐败形势来看是很不平衡的,有的地方差距还是不小的。总的存在问题是:有些地区反腐败的阻力还比较大,“中间梗阻”(政治学叫“贯彻危机”)现象比较地严重。中纪委一年一度的反腐败公报,对反腐败应该反什么、怎样反,都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然而好好的中央精神一到有的地方就走样,就打折扣,软泡硬摩的有之,将中央精神歪曲者有之,“遇着黄灯抢着走,遇着红灯绕着走”,什么令不令的,“你有政策我就有对策”,有的竟然持“我就是不办你能将我怎么样”的“死猪不怕烫”态度……广大人民为什么对当今的反腐败发展趋势不甚满意?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对这些地方存在政令不通,“中间梗阻”比较严重,中央精神就就自然贯彻不了了。
是不是这些地方真的是一幅“百官共廉”的“风景这边独好”?真的是没有什么腐败可反的?非也!这是天大的鬼话。当中国的腐败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商品流量领域的腐败”转变为“资本存量领域的腐败”,“权力资本腐败”成为各地的主要形式,如“国企改制中的腐败”、“农村圈地运动中的腐败”、“城市拆迁运动中的腐败”、“大型建筑工程中的腐败”和“金融领域中的腐败”、“股市中的黑金操作中的腐败”等成为各省市共同的腐败形式。鉴于 “特殊利益集团”的“利益搏弈”一下子使我国的腐败进入了高发期、频发期,腐败呈现出以下这些特征来:(1)面大、范围广,(2)量大,十几万、几十万只是“小弟弟”,动辄百万、几百的,千万、几千万的则屡见不鲜(3)“权力垄断”+“市场垄断”形成的箱黑箱操作非常严重;(4)腐败者的“层次高”,腐败越来越显示智能化特点;(5)以利益均沾为主要特色的“窝案、串案(腐败团伙)非常严重;(6)腐败分子携款外逃的现象触目惊心……
对各地来说,以上的特点是“共性的”,稍大一些的地区都逃不脱这些腐败的制约。这就决定了,对绝大多数地方政府的反腐败来说,根本不是什么有没有可以反的问题,而是你究竟想不想反的,是真反还是假反或是装模作样地反。遗憾的是……为什么会有这个现象?抽象到最简单的一点是:腐败对执政党是一场严重的“生死存亡”的斗争,而对腐败分子呢,它同样是“生死存亡”的斗争,两个“生死存亡”碰撞在一起就决定了反腐败是一件非常困难的和艰巨的,决定了“中间梗阻”和“反腐败阻力”现象存在的必然性。
譬如,就以这次上海发生的社保资金的腐败案来说,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且很具有“历史价值”的腐败案。为什么这么说?(1)不仅有一批“地方性的高级干部”陷入了腐败案中去,更为震惊的是中共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和正部级领导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落了马,带有一定的“破天荒性”;(2)尽管近十年来上海“光抓鸡不杀猴”的反腐败很不尽人意,但上海官方的宣传、解释却是非常“到位”,而事实则是无情地粉粹了他们的乌托帮;(3)这次若是没有中纪委的强力加入,要想让陈良宇来抓,肯定又是走过场的;(4)上海社保基金腐败案将当代权力资本腐败的用“国家资本”来制造“亿万超级富翁”暴富的秘密彻底地暴露了出来,活龙活现地表现出“权力资本腐败”的特点来,真的是触目惊心啊,真的是一个具有超级教育意义的腐败案件;(5)此外,它还无情揭示出“地方上的腐败利益集团”形成的“新模式”:即“不法奸商”+“神秘的关系资源”+“难以撼动的权力背景”……
总之,由于二十余年来腐败的发展、泛滥,在某些地方“腐败势力”已经形成了气候,“地方腐败保护主义”思潮亦在抬头。一些地方要员(甚至包括像陈列良宁这样的“封疆大吏”)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自己家族的利益”、“自己一伙人的利益”、“自己地区的利益”的“最大化”,在自己权力能控制的一亩三分地的地方大搞独立王国,敢于对中央精神“层层截留”,敢于对中央政策“曲解规则”,敢于对中央文件下达所谓“补充文件”,敢于对中央的指示改头换面……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这两句话:“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权威,局势就控制不住”、“我们要定一个方针,就是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深化改革。”如果各省的“诸侯”都像陈良宇那样目无中央,我行我素,反腐败能进行到底吗?人民能满意吗?其结果肯定是“局势就控制不住”,肯定只会越反越腐。所以,这次中央以重拳、铁拳、组合拳的手段解决“上海社保基金腐败案和陈良宇问题”是强化中央权威的需要,是当今社会反腐败的需要,亿万中国人民是无不拍手称快的。
这次中央解决“上海社保基金腐败案和陈良宇问题”至少有以下这个意义:(1)它再次向社会、向世界表达了中国政府在反腐败问题上的决心和态度;(2)它再次表现了中国政府是说话算数的,还管你地位多高、资格多老,只要你腐败了,肯定会将你送上历史审判台;(3)如今的反腐败已经不是与单个的腐败分子斗争,而是与“腐败利益集团”(“特殊利益集团”的一种)作斗争,与更有权势的腐败保护伞作斗争;(4)各省的领导应该像这次中央解决“上海社保基金腐败案和陈良宇问题”那样,滤一滤本省有没有反腐败的死角,在地市级有没有像陈良宇这样的保护伞,若有的话则要研究一下为什么,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在与保持中央一致的大原则问题上其步调应该更快一点。
总之,“上海社保基金腐败案和陈良宇问题”表明,要彻底反腐败只有靠坚强的中央权威才能进行,而中央权威也只有通过铁腕式的反腐败才能得到强化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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