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改革动态
(2006年10月16-31日)
一、《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有关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提出要求
《决定》“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中,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的六条原则,有两条原则直接涉及改革,一条是“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另一条是:“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决定》“三、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涉及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中:“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控制征地规模,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提高补偿标准,探索确保农民现实利益和长期稳定收益的有效办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
“(二)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纽带、企业为主体、项目为载体的互惠互利机制。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等条件较好地区开发开放。建立健全资源开发有偿使用制度和补偿机制。
“(三)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深化户籍、劳动就业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完善人员流动政策,规范发展就业服务机构”;“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中:“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农村并逐步在城市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全面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五)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中:“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收支管理,纠正片面创收倾向”。
“(六)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培育国有和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鼓励非公有资本依法进入文化产业,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发展,推动集约化经营,提供价格合理、形式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强文化产品国际竞争力”。
“(七)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中:“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价格政策,建立生态环境评价体系和补偿机制,强化企业和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
《决定》“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涉及改革的主要内容有:“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二)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中:“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
“(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完善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分成办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转移支付规范化、法制化。保障各级政权建设需要。完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和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
“(五)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中:“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通过扩大就业、建立农民增收减负长效机制、健全最低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等举措,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健全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地区津贴补贴标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和指导,发挥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对工资水平的引导作用。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确定管理者与职工收入合理比例。加快垄断行业改革,调整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保障所有者权益。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征管和调节”。
“(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中:“适应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逐步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保证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征缴,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积极推进省级统筹,条件具备时实行基本养老金基础部分全国统筹。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完善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和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决定》“六、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中涉及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中:“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制度,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及时发布公共信息,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政事分开,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二)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中:“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完善居(村)民自治,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
“(三)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中:“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四)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中:“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 ;“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五)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应对各种风险”中:“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决定》“七、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中涉及改革的主要内容有:
“(一)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中:“坚持发挥生产力作为最活跃最革命因素的决定性作用,坚定不移地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各种障碍,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鼓励创新实践,完善创新机制,宽容创新挫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决定》“八、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中涉及改革的内容有:
“(一)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把领导社会建设的绩效列为考核内容,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决定》还提出了其他改革任务。
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党中央强调要走中国特色医疗卫生改革发展道路。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3日下午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医疗卫生事业是造福人民的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也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切实把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走中国特色医疗卫生改革发展道路,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步伐,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胡锦涛指出,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他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要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收入群众之间医疗卫生服务差距,加快完善有利于人民群众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医疗卫生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要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坚持中西医并重,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持力度,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要加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巩固和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要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完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功能。要深化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医疗保障制度、医药市场监管机制、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强化公立医院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保证群众基本用药。
三、国有企业改革
国资委公布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日前由国资委正式公布实施。根据22个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和8个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中央企业的综合绩效将被划分为优、良、中、低、差五类。其中,中央企业做出重大科技创新将被加分,发生属于当期责任的重大资产损失、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与质量事故、存在巨额表外资产、存在巨额逾期债务等情况将被扣分。综合绩效评价指标权重实行百分制,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权重确定为70%,管理绩效定性评价指标权重确定为30%。得分达到85分以上的为优,70分以上的为良,50分以上的为中,40分以上的为低,40分以下的为差。财务绩效的评价主要包括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4个方面,分别有基本指标和修正指标,以使评价更加科学全面。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包括了战略管理、发展创新、经营决策、风险控制、基础管理、人力资源、行业影响、社会贡献等八个方面,中央企业是否有重大创新、吸纳就业状况、资源节约状况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等都纳入评价中来。
四、金融体制改革
工商银行在上海和香港两地成功同步上市。10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工行是首家实现内地A股和香港H股同步上市的企业,其以191亿美元的股票集资额创下全球最高纪录,并成为目前A股市场权重最大的上市公司。从2005年10月28日工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到今年10月27日股票上市,工商银行在一年时间里完成的跨越,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改革已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五、邮政体制改革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获准组建。10月底,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章程”。这是在邮政政企分开、各地邮政管理局纷纷成立后,邮政体制改革迈出的新步伐。根据国务院的批复公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邮政局所属的经营性资产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暂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注册资金为800亿元,将各省邮政局和原国家邮政局直属单位的经营性净资产划作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国有资本。该公司主要经营国内和国际邮件寄递、报刊等出版物发行、邮政汇兑、邮政储蓄、邮政物流、邮票发行等业务。成立后的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国务院批复同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进行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行使出资人权利,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国务院批复还首次明确了邮政公司普遍服务业务和竞争性业务的分业经营,规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和机要通信业务、义务兵通信等特殊服务,邮政普遍服务亏损由国家财政补贴。
六、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多项试点试验相继推出。一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批复滨海新区进行7方面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包括:改进外汇经常项目监管方式;改变强制结售汇制度;逐步取消核销制度;实行居民和企业意愿结汇和自由购汇;扩大外汇使用;放宽人民币购汇;通过合格投资机构,将人民币换成外币,扩大对外投资,并允许试点企业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其中,扩大滨海新区企业外汇收支自主权的主要举措是,提高新区部分试点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至100%,企业可以自主决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外汇的期限和数额。目前,其他地区的限额是以上一年度的外汇收入的80%加上外汇支出的50%来核算的。二是总额度为200亿元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也已经获得国家批准。由6家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邮政窗体顶端储汇局、中银集团以及泰达控股)发起的首期60亿元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即将成立。三是国家已经同意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并要求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创新。
七、地方改革
云南省出台制度将所有农民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要求云南省所有用人单位在招用农民工后30日内,及时到所在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可根据情况,采取建立农民工“统(统筹)账(个人账户)结合”医疗保险、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和门诊大病医疗保险、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障或农民工个体从业人员医疗保险等4种方式。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或者未按时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支付标准支付。
四川省成都市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成都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放开了成都市农民到城镇入户和市外人员到成都入户的户口政策,不再强调户口与住房产权之间的关系,放宽购买二手房办理入户的条件,符合条件的,租房也可入户。根据《意见》,成都市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或二手房并实际居住,且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城镇新型社区建设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农民进入城镇新型社区居住、原宅基地交由当地政府组织复耕的前提下,由国土部门将土地性质依法转变为国有土地后,统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城市房屋产权证;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买房与租房,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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