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曾表示不存在“钱荒”
央行25日晚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为保持货币市场平稳运行,近日央行已向一些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金融机构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一些自身流动性充足的银行也开始发挥稳定器作用向市场融出资金,货币市场利率已回稳。
以下为公告全文:
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总体平稳,物价形势基本稳定。前5个月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总量增长较快。5月末,金融机构备付率为1.7%,截至6月21日,全部金融机构备付金约为1.5万亿元。通常情况下,全部金融机构备付金保持在六、七千亿元左右即可满足正常的支付清算需求,若保持在1万亿元左右则比较充足,所以总体看,当前流动性总量并不短缺。
受贷款增长较快、企业所得税集中清缴、端午节假期现金需求、外汇市场变化、补缴法定准备金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近期货币市场利率仍出现上升和波动。
为保持货币市场平稳运行,近日央行已向一些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金融机构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一些自身流动性充足的银行也开始发挥稳定器作用向市场融出资金,货币市场利率已回稳。6月25日,隔夜质押式回购利率已回落至5.83%,比6月20日回落592个基点。随着时点性和情绪性因素的消除,预计利率波动和流动性紧张状况将逐步缓解。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精神,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把稳健的货币政策坚持住、发挥好。同时,也要根据市场流动性的实际状况,积极运用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再贴现及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常备借贷便利(SLF)等创新工具组合,适时调节银行体系流动性,平抑短期异常波动,稳定市场预期,保持货币市场稳定,为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和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创造良好货币条件。
商业银行要继续加强流动性和资产负债管理。
一是要加强对流动性影响因素的研判,正确估计流动性形势,沉着冷静应对流动性波动,避免非理性行为,保持日常流动性合理水平。
大型银行要进一步发挥好市场稳定器作用。重大突发性问题要及时报告央行。对于贷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审慎要求、有利于支持实体经济、总量和进度比较稳健的金融机构,若资金安排出现暂时性头寸缺口,央行将提供流动性支持;对流动性管理出现问题的机构,也将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维持货币市场的整体稳定。
二是要统筹兼顾流动性与盈利性等经营目标,按宏观审慎要求,合理安排资产负债总量和期限结构,合理把握一般贷款、票据融资等的配置结构和投放进度,谨慎控制信贷等资产扩张偏快可能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加强同业业务期限错配风险防范。
同时,要按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要求,在保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的同时,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消费升级以及企业“走出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从严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贷款,但不搞“一刀切”。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严肃交易纪律,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报价行要严格按照报价准则理性报价,并切实履行报价成交义务。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和货币市场成员要自觉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真实报价和交易,严禁虚假报价误导市场。对发生此类问题的机构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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