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式民主化政治的常见性和易发性
从亨廷顿所说的第三波民主化(即1974年开始的西班牙、葡萄牙民主化到1980年代中后期东亚国家和地区的民主化、南美民主化以及苏联东欧的易帜),到有第四波民主化之称的中亚国家的“颜色革命”和中东国家的“阿拉伯之春”,再到今天的乌克兰、泰国政治的乱局,西式民主化政治是世界政治上最常见的也是改变国际格局的最重要政治形式。那么,为什么西式民主化政治如此常见或者说具有易发性?
第一,西式民主观念的普遍化。冷战的起源在于意识形态竞争,两大阵营在全球范围内竞相推销自己的思想观念。有意思的是,二者推销的都是民主观念,只不过一个是自由主义民主,一个是社会主义民主,结果西式自由民主占了上风,赢得了冷战。以至于当某些国家的人民对政权不满或对当下政治不满时,都把西式民主政治当作灵丹妙药,甚至视为宗教信仰加以追求。
第二,后物质主义价值观凸显。经济增长不必然带来民主,但是经济增长的一个后果便是,公民权利意识越来越强,行动更积极,抗争活动更加频繁,特别是青年人价值观快速变化以及相应行动能力的提高。根据密执安大学英格尔哈特教授的“世界价值观调查”项目对81个国家的长达20年(1981—2001)的研究发现,对于那些成长于经济不稳定和经济短缺时期并且价值观形成于这一时期的人们而言,一般都具有“物质主义”的价值观,更加强调经济和物质安全,因而事实上是一种“生存型价值观”;而成长于经济繁荣和安稳时期的人们一般有着“后物质主义”的价值观,比如更加重视自由和清洁环境,是一种“自我表现型价值观”。随着经济发展和代际变迁,物质主义价值观明显地向后物质主义价值观转换,从“生存型价值观”向“自我表现型价值观”转变。英格尔哈特根据数据得出结论,不管其传统文化如何,经济发展都会使社会朝同一方向演进,即朝向“自我表现型价值观”发展。这种价值观在政治上的表现就是“摆脱威权的控制”,从而产生更多挑战执政者的和平示威活动。
一般认为,无论是第三波民主化还是随后的起始于突尼斯的第四波民主化即“阿拉伯之春”,以及当前的乌克兰事件和泰国周期性街头政治,都是“自我表现型价值观”的政治表现。
第三,两类国际背景组织的决定性作用。如果没有苏联态度的变化,即让东欧国家拥有更多的自主性以及欧盟成员国身份的诱惑,很难设想东欧国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走得那么远、变得那么快,今天的乌克兰更是国际力量较量的结果。具体而言,两类国际背景的组织干预和促进了一些国家的民主化进程,第一类是致力于提升民主和提升人权的国际非政府组织或准政府组织,包括私人协会、运动组织、基金会、咨询公司、政党组织等所提供的思想、联系和财政上的支持;第二类是区域性和全球性组织如欧盟所承诺的成员国身份,其他的如美洲国家组织、英联邦、非洲联盟等,都实行一种全新的外部干预模式即“政治附加条件”,对“违宪”政体加以惩罚。
上述三种因素,尤其是国内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价值观转型和西方世界的支持和拉拢,使得西式民主化政治成为当今世界最为常见的政治形式。但是,西方民主化所带来的结局大多数并不符合追求者的预期,带来的经常是多元化且人们的不满占主导地位的混乱政治格局。
二、 向西式民主化转型国家困境的深层次原因
大多数向西式民主化转型国家都出了问题,而且不是一时的难题,其原因固然很多,比如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文化、公民素质等等,而最根本的原因是一内一外。“外”是指外部传导的西式民主理论以及民主形式有问题,“内”则是指缺少西式民主政治的最根本条件即同质性这个“基因”。
1. 西式民主理论本身的问题:选举式民主——党争民主。
西方国家和一些国际机构大力推行的西式民主化政治,其实质就是竞争性选举;而当世界范围内的西式民主化政治不如预期甚至出现政治衰退的时候,他们也绝不会从“根”上加以反思,即他们所奉行的、所推行的西式民主化政治是否在理念上、在理论上就是错误的,或者至少是不符合其他国家国情的民主化理论和民主化政治?例如,因“历史的终结”而一炮走红的福山说,民主的失败,与其说是在理念上,倒不如说是在执行中。这里,福山和其著名的“历史的终结”论一样,再一次暴露了其理论修养的不足。世界范围内的西式民主政治的危机,决不能简单地归因为民主执行问题,而是流行的民主理论、民主观念本身的问题。
目前,在世界上流行的西式民主观念就是被称为“竞争性选举”的“熊彼特式民主”。 在熊彼特那里,流行几千年的“人民主权”即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理论被改造为“竞争性选举”:民主就是选民选举政治家的过程,而政治家如何做决定、议会如何立法,均不是西式民主政治的范畴。这样,熊彼特就来了一个简单的颠倒:传统的人民主权理论把人民当家作主当作第一位的,而在他那里,则变成了选举过程是第一位的,人民当家作主是第二位的。西方社会科学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人民主权”就被置换成“人民的选举权”。
人民有选举权本身并没有错,但问题是这种形式的民主与各种政治思潮联姻就会招致西式民主政治的变种。民主政治本身是一种大众权利政治,而大众政治会与各种政治思潮相结合,比如与民族主义、宗教势力、民粹主义,或者说这些政治思潮、政治势力必然会借助于民主政治形式而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结果出现了埃及的穆兄会式的伊斯兰主义民主、乌克兰式的民族主义民主、南美的民粹主义民主,其结果有目共睹。
也就是说,在理论上,作为民主形式的竞争性选举本身并没有错,但是,谁来组织竞争性选举?当然是政党,因此,竞争性选举必然是“党争民主”。党争民主的实质又是什么呢?政党是有其特定的群众基础的,如可能是不同的阶层(阶级)、宗教势力和民族(种族),这样党争民主在有的国家就变成事实上的阶级斗争,如泰国;在有的国家变种为宗教极端政治,如埃及的穆兄会政权;或变成分裂国家的民族之争,如目前的乌克兰。
在理论和历史经验上,民主形式事实上是多样化、多元化的,而且有的民主形式比竞争性选举更重要,发生的也更早,如宪政民主、分权民主、协商民主、参与式民主,等等。在民主发生学上,西方国家的选举民主来得比宪政民主、分权民主都更晚,而且美国的立国原则即宪法是通过协商民主而建立起来的。但是,美国却刻意对发展中国家推广一种形式的民主即事实上的“党争民主”,而“党争民主”如果发生在缺少同质性“基因”的社会,势必会导致前述的种种恶果。
2. 西式民主政治的社会文化基因:同质性条件。
不同于君主制和贵族制,西式民主是大多数群众参与的政治活动,实现条件自然比其他政体要多要高,其中最重要的应该是社会同质性条件。参与政治活动的多数人如果分别处于对立或异质化结构中,冲突必然发生。民主的同质性条件,也是很多西方思想家和学者根据自己或比较政治发展的基本历史经验而得出的规律性总结。根据世界民主化成败经验,西式民主的同质性条件至少有以下三个要素:
共同的国家认同。很多发展中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如果按照英国、德国、日本那样的一族一国,发展中国家将四分五裂,因此,研究向西式民主转型国家经验的代表学者林茨等都把“国家性”即对同一个国家的认同,当作民主成败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国家认同,政治派别之间就会为反对而反对,而不是在忠于国家的基础上的反对(英国叫“忠于女王陛下的反对”),结果可能会撕裂国家。在德国魏玛共和国时期,自由主义的最有力评判者卡尔·施密特也是从这个角度谈论其民主同一性理论的。在施密特那里,同一性首先是指同一个民族。今天,后发国家与早发国家的最大不同之处是,早发国家的民主都是在同一个民族内进行,而后发国家则是多民族的事。不能说多民族国家不能搞民主,但至少有多元一体的国家认同,否则就会国家分裂。苏联解体、南斯拉夫分裂、今天的乌克兰,都是因为民族之间没有基本的国家认同。台湾地区的情况虽然没有乌克兰那么严重,但是性质是一样的,因为存在本省外省之间的蓝绿对决,纯是为反对而反对,结果有利于台湾岛的两岸贸易服务协议被长期杯葛,台湾也因此从过去的东亚经济领头羊而被边缘化。
共享信念。连西式自由民主的最有力论证者萨托利也说,没有政治观念上的共识,多党制是很危险的。确实,在英美等西方国家,不管是什么党,哪怕是共产党,信奉的都是法治和以自由主义为基调的意识形态。第三波民主化以来的历史是,很多国家恰恰是因为缺少共同信念而内斗不止,甚至导致国际冲突。“阿拉伯之春”国家的问题事实上就是教派之间的冲突。
平等性的社会结构。民主本身就是社会平等化的产物,因而平等性也是同质性的首要条件。在托克维尔看来,美国基于平等的社会自治本身就是人民主权的生动体现。今天,很多失败的向西式民主化转型国家就是因为社会结构的极端不平等。在不平等的社会结构里,民主不过是民粹主义的另一种说法。
第三波民主化以后之所以出现那么多问题,甚至导致国际冲突,大概都可以从西式民主理论本身以及民主的同质性条件那里找到答案。党争民主本身具有冲突性,而冲突性的党争民主如果发生在政治信仰对立、主张一族一国的异质性国家或者社会结构严重不平等的国家,冲突是必然的事。党争民主本身是冲突的,而竞争性选举更强化了冲突,因为在异质性国家,竞争性选举是以党派、信仰、民族为基础而展开的政治动员。
这样,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模式则可以拓展为“民主的冲突”模式。“文明的冲突”为什么会发生?亨廷顿列举了5大原因:第一,每个人都会有多重认同,它们可能会相互竞争或彼此强化,全世界的人都会根据文化界限来区分自己,因而文化集团之间的冲突越来越重要,不同文明集团之间的冲突就会成为全球政治的中心;第二,现代化运动刺激了非西方国家的本土认同和文化的复兴;第三,任何层面的认同只能在与“他者”的关系中界定,而交通和通讯的改善导致不同文明的人民之间互动更加频繁,结果是对自己的文明的认同更显著;第四,控制其他集团一直是冲突的最古老的根源,不同的文明国家总是企图将自己的价值、文化和体制强加于另外一个文明集团,物质利益的冲突可以谈判解决,但文明冲突则无法通过谈判解决;第五,常识是,憎恨是人之常情,人们需要敌人,冲突无所不在。“冷战的结束并未结束冲突,反而产生了基于文化的新认同以及不同文化集团(在最广的层面上是不同的文明)之间冲突的新模式”。这就是亨廷顿所说的文明的冲突的模式。
西方人尤其是美国人大力推广民主,但是,制度变迁充满了非预期结果,作为全球化形式之一的西式民主化最终却刺激了本土化文化的认同,强化了种族和宗教差异,使得不同民族和宗教之间产生了更强烈的控制欲望以及由此而来的对非我族类的憎恨,最终不仅导致国际冲突,也伴随着频繁的国内冲突以及由国内冲突而引发的国际冲突。
三、启示
1. 经济增长结果的双面性。
经济增长的短期——中期政治效益是增加合法性,长期政治后果则是对执政者本身的挑战。一方面,有的执政者常常把执政的合法性建立在经济发展之上,即所谓的绩效合法性,但这种增长绩效对成长于经济贫困时期的人来说很有效,当经济长期增长以后,成长于经济繁荣时期的人们并不简单地满足于物质消费,而是要求更多的精神层面的东西,即自由、清洁空气、政治参与等,这反而对执政合法性构成挑战。
2. 找到问题的根源,对症下药,创新民主制度。
党争民主的危害性已经很清楚了。但是,党争民主只是民主的一种形式而已,是西式民主中一种纵向的和国家层面的民主形式,不能因为规避党争民主的危害而回避民主本身。政治制度具有纵向的多层次性,政治功能具有多样性,与此对应,民主形式自然也应该是分层的,多样性的。我们反对选票至上,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而且必须承认,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政治生活需要相应的民主制度安排。
社会自治。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大师杜威说,任何国家都存在专断,也都有民主,民主是一个多少问题,而不是有无问题。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原发性民主”(proto-democracy),诸如自由和社会自治。商会自治和家族性自治是中国一种古老的社会自治形式,因此,我们谈社会自治大可不必与所谓的西方国家的公民社会这样的外生性概念联系起来。加强社会自治建设,发展基础民主,是民主政治建设的一种重要的形式之一。
选举民主。我们反对选票至上,但并不意味着选票不重要,选举毕竟是民主的最原始、最重要的形式之一。但是,选举民主如何运用?对于解决政治功能问题(比如权力滥用、乱立项乱花钱),选举民主是无能为力的。但是,在基层单位和社区层面,选举民主就是重要的。因为大家彼此了解,如果上级强行任命一个德才上都有问题的人,人们的不满是自然的,而且不满的人们会迁怒于体制和执政党,认为因为有了这样的制度才有带病上岗的单位领导。同样,在人们生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本来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但是作为事实上的一级政府组织,它们又要有所作为,比如完成上级交待的丰富社区文化生活的任务,搭台唱戏放电影,这些活动在农村或许是必要的,在城市社区就要得到社区居民的同意。鉴于此,社区选举也是重要的,应能选举出真正为居民服务的居民委员会。
协商民主。如果说在横向层面的基层单位——社区需要选举民主,政治功能层面则需要协商民主。政治功能是分层次的,比如事关日常生活的居住环境问题,社区和街道建设问题,都需要协商民主制度。
参与式民主。从本质上说,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都是参与民主,但是它们并不能解决所有层次和所有功能上的问题,而把余下空间的百姓的参与归类为参与式民主。参与式民主主要适用于纵向层次的政治生活,既包括基层政治中的政治参与,也包括中观层面的利益集团的活动,还有全国层面的政治参与。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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