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京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件。引人注意的是,通报称:南京市旅游委在未经论证、研究和评估的情况下,于2014年7月17日草率起草《关于适当调整民国文化讲解词的通知》,并擅用上级名义,擅自放宽“重要公文”签发权限,致使通知违规签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媒体此前报道,这份文件表示,“接南京市政协委员反映情况,台商参观南京景区时,导游讲解词中一些表述让台湾朋友感觉不是很舒服。”并举例称,“淮海战役改为徐蚌会战等等,以充分照顾台湾客人的感受。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作出调整。”
对此,南京纪委通报称,市旅游委违反工作纪律,公文审核签发程序不规范,具体承办人、部门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分管领导把关不严,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市旅游委主任、党组书记金卫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市旅游委分管宣教工作的正局级巡视员刘瑜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调整工作分工;给予市旅游委宣教处处长袁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给予市旅游委宣教处副主任科员李海峰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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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南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