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周日两天,郑州毛泽东思想学习组的街头宣传又多了一幅“支援山东正义之士,声讨邓賊”的宣传画,引起更多的观看。人们边看边议论纷纷,都义愤填膺状。有个老师傅说:“邓賊(相超),在这天还辱骂毛主席,可见一身贼骨反骨。他辱骂我们人民的伟大领袖毛主席,就是与人民群众为敌,他就是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一条狗,一条疯狗!”有个女士说:“听说济南好多人去他学校抗议了,三个啥职务都麻掉了,学校也让他退休了,也是惩罚他了。”有个中年女士接着说道:“那算啥惩罚他,说不定是上边保护他呢。要说他是犯了大罪,可是现在抓他没有?判他刑法没有?都没有吧。让他退休了,还能拿着比我们工人高多少倍的工资,美着呢!”
接着一个中年知识分子模样的人说:“你们说这个邓賊犯罪了,犯法了。可是现在出现了大教授贺卫方、张鸣及其粉色们,还在网上为他打抱不平呢。说什么济南那些去学校抗议的人是非法游行示威,是毛左,不合法律程序,是不讲道理文明的行为,是暴力倾向,是恐怖行为。有人还在网上说,这些毛左不仅仅是追究邓相超一人,他们是想追究一大群人,是想全面否定改革开放。”有人接话了:“追究邓相超是要追究一大群人,是要全面否定改革开放,那他们咋不说邓賊恶毒辱骂毛主席,是要企图反对全国人民群众,是要根本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到底是谁在违法犯罪?是谁恐怖暴力?”在场的人越来越多,越说越气愤。
有个人说:像邓賊、贺卫方、张鸣们,他们作为教授这样的大知识分子,肆意辱骂开国领袖、故去多年伟人的时候,也不讲什么法律、文明、道德、程序了,当人民群众出来捍卫自己的领袖时,他们却带着文明、道德、程序的面具,挥舞着法律法治、恐怖分子、民粹主义的大棒打过来了,这就是他们所学的知识?!他们的心也太歪了吧?!
有个工人师傅说:要讲法,砸烂工人铁饭碗、让六千多万工人下岗、拧断讨薪女周秀云的脖子、公审公判讨薪民工、强拆民房等等,是不是违反宪法的行为?是不是暴力行为?讲什么程序了?讲什么道德文明了?实际上这才是恐怖行为!
有个教师说:要讲法就讲法。我们宪法现在还明确规定毛主席是全国人民的领袖,毛泽东思想还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谁侮辱毛主席、反对毛泽东思想,就是犯法,就是反共、反人民、反社会主义,颠覆国家政权。邓相超至今留存的微博达16万9580条之多,还有不少微博被系统或自己删除,数量可谓是“蔚为壮观”。邓賊将自己的微博视作重要的反共阵地,长期展示了他反共、反党的政治姿态和立场。邓相超通过这样自以为“巧妙”的手法,进行着“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违法犯罪政治宣传活动。
我国我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对“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做了相关规定: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照这些法律条文,不该审判邓賊吗?不该把他关进监狱吗?如果谁不让审判他,那么人民将要审判谁;谁不同意把他关进监狱,将来人民就会把谁关进监狱!
在场的群众一听,高呼起来:必须严惩邓賊!必须审判邓賊!必须追查邓賊的黑后台!
人们一直说到天黑了,才慢慢散去。临走有人还说:这社会,够特色的,牛鬼蛇神出笼,妖魔鬼怪横行,大闹天宫打妖魔的孙悟空该出世了!
2017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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