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公安局刑警总队一名负责人偶遇工地保安追打讨薪民工,亮明身份制止却遭围殴。重庆江北区警方连夜调查,抓获黑包工头俞某及其20余名打手。目前,已有67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的81万余元工资。
然而,南方系却对重庆特警为民工讨薪的义举表示了质疑。南方日报报道此消息时用的标题就是《重庆出动特警为民工讨薪遭质疑(组图)》。报道中说:部分网友认为,不靠法院,而要靠特警为民工讨薪,其实显示了法律的缺位。还有一些网友表示,讨债不属于警察管辖的范围,按正常程序应该是农民工起诉,法院判决,法警去查封,在法警查封的过程中,如被告人反抗才能出动人民警察。网友俞飞龙认为,法院有法院的权限,公安有公安的权限,对正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个人或群体实施抓捕行为,在公安合法的权限之内。还有某律师说:讨薪不属于刑事案件,不在警察的职责范围之内,此事公安机关可以协调劳动部门参与,但公安机关不能代替劳动部门去为农民工讨薪。(http://www.wyzxsx.com/Article/view/201105/232386.html)
重庆警方真的越权了吗?我们可以看一看相关报道:
据重庆警方通报, 4月30日晚 ,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负责人办案途经江北区三湾路中凯城市之光工地附近时,遇上一群手持铁棍菜刀的男子正在工地外追打几名中老年男子。该负责人迅速下车亮明身份制止,不料竟遭到围殴。
江北区警方赶往现场,将2名行凶滋事的男子控制后,调查得知,行凶男子均系中凯城市之光工程项目部的保安。工头俞刚为对付讨薪民工,以每月5000元工资养着一支由20多个社会闲杂人员组成的“黑保安队”。讨薪农民工反映,“名字叫保安,其实就是专门教训我们讨薪者的打手。”
4月30日 ,警方连夜抓获了工头俞刚、“黑保安”头目郭明全及其手下的黑打手共计18人。 5月1日 ,警方对该工地进行了查封。现场的数十位工人表示,此前以俞某为首的项目部,从去年以来拖欠他们的工资每人1.2万到2万不等。
5月3日 下午,江北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对首批完成核算的80余万元拖欠工资进行了兑付发放,首批61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血汗钱。
显然,是工头先用暴力对付讨薪者,重庆警方并不存在越权问题。
这不仅让我想起了七八年前的“温总理讨薪”事件:
2003年10月27日 ,温家宝总理路过重庆龙泉村,熊德明“向总理说了实话”,反映她丈夫的2300元工钱被拖欠。总理当即指示地方政府要解决好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六个小时后她拿到了被欠的工钱。
很明显,较之重庆特警为民工讨薪,温总理讨薪的个人色彩无疑更为浓重。
然而,南方系却对“温总理讨薪”给予了高度赞扬:(http://news.qq.com/a/20071018/001767.htm)
总理温家宝则直接帮助一个农民讨薪,尽管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很复杂的社会肌理,但此举信号是:不管你有什么理由,这是不允许的。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迅速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一个政治任务。
五年来,新领导人展现了亲民的风格,他们在SARS肆虐时出现在公共场合,他们春节在农民家包饺子过年,他们走到井下,他们和普通的工人农民握手寒暄……他们绕过了各个部委、绕过了地方政府机构,直接站在人民面前。
或许有人对此不解,领导人有太多事要做,为什么不从制度建设着手,将机制理顺?提出这样的问题,可能还没有弄清新领导集体的思路。
中共领导人可能更希望让普通民众感受到和他们在一起,当然也没有满足于嘘寒问暖,从宏观发展思路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淡出党内文件,“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取而代之。在十一五规划中,公共服务指标数量超过了经济发展的指标。
笔者觉得奇怪,同样是讨薪,说起来温总理讨薪的个人色彩还更为浓重,南方系对两者的态度为何如此不同?难道这就是你们标榜的“客观公正”?
刚刚又看到一则新闻——“广州市南沙区演练武警驱赶讨薪民工的行为”:“本次演练是模拟在南沙区南沙街辖内某建筑工地,由于有近百名民工几个月都拿不到工资,产生不满情绪,于是向老板追讨欠薪,就陆续聚集在一起,手持横额、棍棒等器械,向工地办公室找老板要薪金。工地老板和管理人员与工人协议不成,工人情绪变得异常激动,工地老板于是打110报警救助。” 不知道对于这一重大新闻,在前些日子围剿 孔庆东 老师时自称 “(我们)南方报系有近二十家媒体, 其龙头是堂堂正正的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的南方系能不能堂堂正正的报道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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