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用重典
——(杂感杂议)
题目可能有错,但也无法,草民就这么一点点“知识”,只好将就算了。
法律,就像张翼德的丈八蛇矛,丝毫不比青龙偃月大刀差,万分的厉害,谁碰谁倒霉。若有例外者,也非富人莫属,听得不入耳,权当我放P。
哪不碰它会不会也要倒大霉呢?答案是:yes,no,很难说。
我是在活到30岁之后,方知原来一直活在叫作“人治”的国度里,那一批文明人士苦苦等待到了治人的人死去以后,不久便欢天喜地地扯起了法律的风帆,几十载如一日,拉大旗当虎皮,一直向西航去。
“法治”替代了“人治”,“精英”取代了工农。“文明进步”替代了“封建落后”,“精英”集团的统治宣告了“人民民主专政”“专制”的名存实亡。
奥总统却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懑与忧愁了,终于在2012刚刚来临之际,顾不得后院会不会着火,硬要把其战略重心移到亚洲来了。他大概惊诧于中国竟然会“文明进步”得如此神速,害怕中国会灭了韩日,占了菲越,从此雄霸亚洲,直逼美利坚,最后统治全世界。咱也不能怪他,他没读过四书五经,不识得阿斗李煜,更不懂中国人传统骨子里面的友善好客,和谐天下。他也似乎没有注意到,中国的主流“精英”们立誓要忘光以往,所以把那带“猎枪”字眼的歌都视作为了“仇恨与暴力”的宣传品,就差吵嚷着呼吁法律禁唱这一步了。无知的奥巴马,差劲极了,真是。
论历史的长短,美国只是中国的玄玄孙,但若论起“法律”来,美国似乎倒是中国的爷爷——有一批自以为文明进步的中国人就是这样想的。可惜,这样想是错的。错就错在中国有法律的时候,美国还远在离地球起码数光年的宇宙某一角落。“刑不上大夫”不就是法律用语么?而且,这还不算最古的。当然,中国古代的法律没有今天这般的“文明进步”和“民主健全”。对美国爷爷崇拜得五体投地的一帮中国孙子们,恨不得将美国的那一套法律完整无误地照抄照搬过来,这很不幸和幼稚,难道咱中国缺少法学家吗?美产海归的和中国土产的法学家咱都有,一抓一大把;而更有说服力的当是中国距离真正完整的特色法律体系,只缺一只角了。随着今后不久如果“公共场所抽烟负刑责”法律的诞生,中国就将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法制大国,让美国靠一边去吧。
草民是遵法守法的楷模之一,绝不自吹自擂,抽烟只局限于自己家里,上街去一路上主动让狗,现在狗真多呵,六、七、八只地常在一起玩耍,而且多哈巴洋狗,惹不起,真的惹不起它们。“咱镇上富人多,名狗就多,路就难走。”这一句多半不是实话,穷人还是比富人多得多,就算广告如何?您还别说,天有不测风云,狗有旦夕祸福,死于轿车轮子下的狗年年都有,不是一两只;更有那在光天化日之下于大路中央劫狗去生财的——一人开着摩托,一人坐于后面,手拿一个索套,突然间套住一条大狗(小型狗的不要)的头径,拖着狗飞驰而去,然后一定是宰了煮熟了卖铜钿,绝不绝?但我最怕见的还是有没有一个老人突然倒在眼前,扶、救呢还是不扶、不救?救——口号易喊,行动困难,一个个葫芦案尚记忆犹新,葫芦案就是典型的盛世用重典,“现在还有不肇事而救人的人吗?”反问得好,判决得更妙。好人判趴下了,道德体系判毁了,倒地者也就永远起不来了,案件也就减少了,社会也就更加和谐了。真它n n的,到底是和谐社会,准小康社会,“安装了XX摄像仪,可以放心做好事了,这样社会就更和谐了!”“特别是”时代的有些法官竟也是tm的wbd。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能不害怕吗?
此时,我正忙着哩,一边作文,一边在听北京人民群众和红太阳合唱团在北海公园纪念118周年活动中大唱红歌,一首又一首经典不朽的红歌将我拉回到了青少年时代,浑身热血又沸腾起来,我又年轻了!还在年前时,人民大会堂举办纪念118周年文艺晚会的歌唱演员名单中,我始终找不到一个很熟悉的名字,于是引起了我这个“愤老”的胡猜瞎想。媒体在盘点2011热点之一“坑爹”时客气宽容地没有提到他姓甚名谁,但他的儿子是不能不提的,他的儿子是“坑爹”者之一,与李刚的儿子排列在一起,这似乎是媒体人的职责,不然就没有必要把一个被处以劳教一年的15岁少年再一次拎出来掼几下;已经实施了盛世用重典,处罚似山重了,还得踏上一只脚,让15岁的“打人凶手”永世不得翻身么?和谐社会竟然容不下一个犯了点错误的15岁少年,草民在此再一次表示强烈抗议!
难道他比黑社会更加可恶可怕吗?
“我爱五指山,我爱万泉河,双手接过红军的钢枪,海南岛上保卫祖国。啊五指山,啊万泉河,你传颂着多少红军的故事,你日夜唱着红军的赞歌。……”忘不了这熟悉的旋律熟悉的歌声,值此南海正风起云涌之际,多么地需要用激励军人的歌曲去激励军人,“……红色的江山我们保卫,红军的钢枪永在手中握。”
毛主席说:“没有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提高警惕,保卫祖国。”
南海在呼喊,美国狼来了!我们准备好迎接(击)它的猎枪了吗?
2012.01.07晚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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