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七七卢沟桥事变”76周年国耻日,最近网络相关纪念文章很多,但主要集中在呼吁为国民党“抗战老兵”评功摆好、养老优抚方面,且声音很大,以致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也少有宣传。笔者认为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强调,每年清明节、国庆节等节日和重要纪念日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和驻军部队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组织开展祭奠烈士、缅怀英烈活动。将烈士纪念活动融入日常生活、学校教育和红色旅游。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网上祭奠活动。坚持用烈士英雄事迹教育青少年,利用课堂教学、主题教育等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思想道德教育。
《意见》中的烈士包含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英勇牺牲的优秀中华儿女。这里面当然也包括了为民族独立在抗击日寇战斗中牺牲的国民党官兵。1950年《内务部关于革命烈士的解释》中明确指出:“一九三七年至一九四五年因参加抗日战争牺牲的国民党官兵(包括空军)确因抗日阵亡者也包括在内。”这是在建国之初就明白无误地确认了国民党军队中抗战官兵的历史功绩,也是我党的一贯政策。
现在有些人利用民政部关于对国民党抗战老兵的优抚政策进行扩展性的政治解读,是别有用心的,意在混淆抗战与反共的界线,为蒋介石卖国政权翻案。这也是继张灵甫陵墓事件后,蒋邦余孽发起的又一波攻势,必须警惕并反击。
一九三七年至一九四五年因参加抗日战争牺牲的国民党官兵(包括空军)确因抗日阵亡者理应纪念优抚。但是,不是参加过抗战的国民党将士都应纪念优抚,胡传魁抗战初期抗过日但后期联日反共也该纪念优抚吗?参加过“皖南事变”的国民党参战官兵也该纪念优抚吗?张灵甫抗过日但未守住一寸国土却充当反共急先锋也该纪念优抚吗?蒋介石消极抗日,积极反共丢失大半个中国也该纪念优抚吗?
“七七卢沟桥事变”是国耻日,如果蒋介石不是为了权力的一已之私,不是在外寇入侵的民族存亡之时实行“攘外必先安内”的卖国政策,不是屈从于利益集团的鼓惑,不是迷信外国势力的主持“公道”,而是抛弃个人利益,以民族大义号召全国各党派、各武装、各阶层放弃纷争,团结一心,从“九一八事变”开始共御外敌、全民抗战,还会有后面的“七七卢沟桥事变”和八年抗战吗?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面对全国各族军民高涨的抗日呼声,用“炮不如人,教育训练不如人,机器不如人,工厂不如人,拿什么和日本打仗呢?若抵抗日本,顶多三天就亡国了”的谬论压制军心民意,却先后十多次调兵遣将围剿红军,最后被自己的部下用枪指着脑袋被迫抗日。抗战初期虽逃进山城指挥了几次大小对日防御战役,但每次战役必以丢失大片国土告终,导致50万国军投日叛变。如果不是毛主席、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华南游击队和东北抗日联军带领人民群众坚决抗日、欲血奋战,抗击了大部的侵华日军和几乎全部的伪军,蒋介石及国民党军可能早就投日叛国,何来抗战胜利?可是,抗战胜利后,投日或败逃的国军在蒋介石指挥下发动内战拚命进攻抗日民族根据地,这些人是民族的罪人,应该向人民谢罪,而不是受到优抚。
对确因抗日阵亡或负伤致残,以及起义投诚编入到人民解放军序列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与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等抗日队伍老战士,享受同等待遇,或追认为革命烈士,或评定残疾等级并给予相关抚恤,或纳入现行优抚制度给予优待补助等,体现的是我党以民族大义为怀的仁政。但这并不表示我党对顽固到底的蒋邦残余或潜伏特务也要给予优抚,因为这会让革命先烈们死不瞑目的。
“七七卢沟桥事变”是中华民族永远的痛!
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不要忘记了来时的路!
去伪求真
201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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