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直接用刀杀死一个无辜者是作恶,按动按钮杀死一个千里之外的无辜者也是作恶,判断是否为恶行不应该以凶手是否接触到被害者的身体为标准。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给予这两种事件的重视程度往往并不相同。
近日,北京男子当街重摔女童事件引发热议,诸多媒体给予报道和评论。此事件中体现出的恶令人震惊,许多评论中甚至不乏“丧心病狂”、“丧尽天良”等激烈的言辞,许多人讨论“人性魔鬼”、“公民道德”与“社会转型期”的“心理健康”问题。
这样的愤怒没有错,但这显然是大脑跟着眼睛走的较为低级的直观判断。直接的恶容易引起社会的关注,因为它的因果关系十分简单,恶的行为由施者直接作用于受者,其产生的后果也往往是当场显露。尤其是像这种出现了极端行为的恶,更是符合媒体对新闻选材的需要。铺天盖地的报道将事件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人们纷纷对其进行道德性谴责,案件的处理也容易得到司法部门的重视。
相比之下,间接的恶则可能由于因果链条的模糊而被隐藏,甚至不被人认为是恶。在施者与受者之间有层层间隔,或者施者并非某个具体的个体,都会使这样的恶难以被发现,更得不到媒体的报道。把本文第一段中的“按动按钮”换成“制定某种政策”,或者换成“发展某些企业”,这样的恶我们还会意识到吗?
就拿我身边发生的例子来说:一农村男子在某皮鞋厂打工,不满四十岁就患肝癌晚期,确诊三个月后去世,他的去世是谁造成的呢?某村子之前吃红旗渠水的时候各种癌症频发,后来打了机井,从机井抽水到水库里供全村人饮用,又心脑血管疾病频发,这么多年来受病痛折磨甚至去世的人,他们的痛苦是谁造成的呢?这些都是比较难以归因的问题,难以找到一个具体的责任人,所以没有群情激奋,没有绳之以法,但是这些死亡和痛苦同样不是自然产生的现象。
并不是只有直接导致了死亡的凶手才算“丧心病狂”。让我们把以上的例子变得更抽象一些——一部分人的幸福要靠另一部分人的健康甚至生命来换取,算是作恶吗? 社会的所谓发展和进步要靠一部分人跌落谷底来换取,算是作恶吗?
发现这样的恶其实并不困难,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不乏苦难。只要你把所有的人都看作是有血有肉有心有爱的活生生的人,只要你把他们当成和你一样的人来看待,你就会发现,其实你不想承受的痛苦,他们同样不想承受。那么接下来要问的就是,是谁,是什么,使他们经受这些?为什么是他们来经受这些?
回到摔童案本身,网友们对这个罪犯恶言相向,好像只要“凌迟处死”了他就可以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是不是同样太简单些了呢?如果犯罪是社会问题的显示器,那这个罪犯只是显示器上的一个数字罢了。对于其背后的问题,我们是否能作出一些高于简单道德判断、人性判断的分析?
我想,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远比对着某一个极端性案例中的凶手义愤填膺要有意义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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